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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国民经济是指一个国家社会经济活动的总称,是由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经济环节、经济层次、经济部门和经济地区构成的,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国内收入、消费支出、投资支出等。

  国民经济是一个国家所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总体状况和发展水平。

目录

国民经济的含义理解

  一国国民经济是由该国经济领土上的常住单位的经济活动组成的。国民经济统计就是要对这样确定的国民经济加以统计。

  一国经济领土是由该国政府控制或拥有的地理领土组成的。若一个经济单位在一国的经济领土之内拥有一定的活动场所(住宅、厂房或其他建筑物等),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超过一定的时期(一般在一年以上),则称该经济单位在该国具有经济利益中心。

  常住单位:是指一国经济领土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利益单位,具体符合以下条件:①拥有一定的经济活动场所,如住房、厂房等;②具有一定的经济活动规模;③具有一定的经济活动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企事业、政府机关和居民个人满足上述条件都可以成为常住单位。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1984年,由国家统计局、原国家标准局、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 4754—84)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最初版本。1994年、2002年、2011年和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历经四次修订,并更名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于2017年6月30日由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考虑到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中增设了监察委员会,为满足标准的时效性,国家标准委于2019年3月发布并实施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

  分类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分类共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个层次,共包含门类20个,大类97个,中类473个和小类1382个。每个类别都按层次编制了代码。门类用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如A、B、C、…);大类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2位为大类代码,第3位为中类的本体码;小类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3位为中类代码,第4位为小类的本体码。

(来源:国家统计局)

  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为健全国家统计标准体系,观察新经济活动提供了最新分类标准,使得各项普查、常规统计调查、专项统计调查的调查范围和对象更加规范、准确。

  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增了体现新经济发展特征的新行业活动,为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国经济新常态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涌现出来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监测经济增长动能转换进程,反映“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奠定了标准基础,并为派生性产业分类提供了可操作的基础行业分类。

国民经济核算

  国民经济核算是按照一套基于经济学原理的严格核算规则,对国民经济总体所进行的系统定量测度,其主要作用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有效工具。国民经济是一个复杂的运行系统,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之间存在着复杂经济联系,通过国民经济核算,可以把描述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基本指标有机地组织起来,为复杂的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勾画出一副简明的图像,提高人们了解和把握经济运行状况的能力。

  二是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国民经济核算科学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提供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全面详细的数据,既能为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及财政金融等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也是检验以往宏观经济政策科学性的有效手段。

  三是形成经济统计的统一框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各种不同类型经济统计的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和指标设置提出统一的要求,使得这些经济统计在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要求的同时,可以实现彼此间在概念上的相互衔接,从而使经济统计形成统一的整体。以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为基本框架开展经济统计工作,可以确保不同来源的数据具有一致性。如果孤立地看每种类型的经济统计数据,很难发现它本身所存在的问题。而把各种不同类型经济统计数据放在国民经济核算这个统一框架下时,就较容易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实现不同类型经济统计数据之间的相互衔接。

  四是开展国际比较的重要依据。在全球化的今天,任何国家的经济运行都不可能是封闭的、孤立的。各国为了检验本国经济发展状况,需要与其他经济体进行国际比较。SNA提供了一套国际标准,各国在统一的原则和框架下开展国民经济核算,能够在经济规模、经济结构、收入分配、财富积累等各方面进行国际比较。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应该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可以享受的优惠待遇,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所能发挥的作用。

国民经济核算常用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各项收入之和,包括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或地区GDP。

  ·国民总收入(GNI):原称国民生产总值(GNP),指一个国家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扣除生产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非常住单位;同时,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扣除生产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总收入的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初次收入分配净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民总收入是个收入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概念。

  ·三次产业:三次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应获得的全部报酬,既包括货币形式的报酬,也包括实物形式的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单位为其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补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离退休金、单位为其员工提供的其他各种形式的福利和报酬等。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其中,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和土地等)所征收的各种税收、附加费和其他规费。生产税分为产品税和其他生产税,产品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关税、出口税等;其他生产税主要有: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生产补贴则相反,它是政府为影响生产单位的生产、销售及定价等生产活动而对其提供的无偿支付,包括农业生产补贴、政策亏损补贴、进口补贴等。生产补贴作为负生产税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指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损耗而导致的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用以代表固定资产通过生产过程被转移到其产出中的价值。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照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最终消费支出:指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它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

  ·居民消费支出:指常住住户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除了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后者称为虚拟消费支出。居民虚拟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劳动者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用于自身消费的货物(如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以及纳入生产核算范围并用于自身消费的服务(如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的间接计算的金融服务。

  ·政府消费支出: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住户收取的价值。

  ·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净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变动两部分。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固定资产减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总额。固定资产是通过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且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不包括自然资产、耐用消费品、小型工器具。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包括住宅、其他建筑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知识产权产品(研发支出、矿藏的勘探、计算机软件)的价值获得减处置。

  ·存货变动: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再扣除当期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存货变动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正值表示存货上升,负值表示存货下降。存货包括生产单位购进的原材料、燃料和储备物资等存货,以及生产单位生产的产成品、在制品和半成品等存货。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指货物和服务出口减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包括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货物的出口和进口都按离岸价格计算。

  ·机构单位: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和承担负债,能够独立地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的经济主体。

  ·机构部门:将相同性质的机构单位归并在一起,就形成机构部门。资金流量核算将常住机构单位划分为以下四个机构部门: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政府部门、住户部门。与常住单位发生交易的非常住单位称为国外,在资金流量核算中也视同机构部门。

  ·非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部门:非金融企业指主要从事市场性货物生产或提供非金融市场性服务的常住企业,它主要包括从事上述活动的各类法人企业。所有非金融企业组成非金融企业部门。

  ·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部门:金融机构指主要从事金融媒介及与金融媒介密切相关的辅助金融活动的常住机构单位,包括从事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等活动的法人单位。所有金融机构组成金融机构部门。

  ·政府机构与政府部门:政府机构指在设定区域内对其他机构单位拥有立法、司法或行政权的法律实体及其附属单位。政府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利用征税和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向社会和公众提供货物和服务;通过转移支付,对社会收入和财产进行再分配;从事非市场性生产。它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等。所有政府机构组成政府部门。

  ·住户与住户部门:住户指共享同一生活设施,共同使用部分或全部收入和财产,共同消费住房、食品和其他消费品与服务的常住个人或个人群体。所有住户组成住户部门。

  ·非常住单位与国外:所有不具有常住性的机构单位都是非常住单位。与我国常住单位发生交易的所有非常住单位称为国外。

  ·初次分配总收入:收入初次分配是生产活动创造的价值在参与生产活动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及政府之间的分配。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增加值。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劳动力所有者因提供劳动而获得劳动报酬;资本的所有者因提供资本而获得不同形式的收入,如借贷资本所有者获得利息收入;股权所有者获得红利或参与利润分配;自然资源所有者因出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而获得地租;政府因国家管理需要对生产活动或生产要素征收生产税同时也因扶持有关生产活动而支付生产补贴。初次分配的结果形成各个机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之和就等于国民总收入,亦即国民生产总值。

  ·经常转移:转移是一个机构单位向另一个机构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或资产,但又不从后者获取任何直接对应回报的一种交易。经常转移指交易的一方或双方都不涉及获得或处置资产(除存货和现金外)的转移。其形式有所得税、财产税等经常税、社会保险缴款、社会保险福利、社会补助和其他经常转移。

  ·可支配总收入:在初次分配总收入的基础上,通过经常转移的形式对初次分配总收入进行再次分配。再分配的结果形成各个机构部门的可支配总收入。各部门的可支配总收入之和称为国民可支配总收入。

  总储蓄指可支配总收入用于最终消费后的余额。各部门的总储蓄之和称为国民总储蓄。

  ·资本转移:指交易的一方或双方涉及获得或处置资产(除存货和现金外)的转移。资本转移包括资本税、投资性补助和其他资本转移。

  ·净金融投资:它反映各机构部门或经济总体非金融投资过程中资金富余或短缺的状况。从非金融交易角度看,它是指总储蓄加资本转移收入减资本转移支出减非金融投资后的差额。从金融交易角度看,它是金融资产的增加额减金融负债的增加额之后的差额。

  ·通货:指以现金形式存在于市场流通领域中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存款:以各种形式存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财政存款、外汇存款和其他存款等。

  ·贷款:指金融机构发放的各类贷款,包括短期贷款、票据融资、中长期贷款、外汇贷款、委托贷款和其他贷款等。

  债券机构单位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并且承诺按约定条件偿还的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中央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

  ·股票: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为筹集公司资本所发行的、用于证明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保险准备金:指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基金的净权益、保险费预付款和未结索赔准备金。

  ·金融机构往来:指金融机构部门子部门之间发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等。

  ·准备金:指各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及缴存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中央银行贷款:指中央银行向各金融机构的贷款。

  ·国际储备:指我国中央银行拥有的对外资产,包括外汇、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经常账户:包括货物和服务、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

  ·货物: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

  ·服务: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初次收入:指由于提供劳务、金融资产和出租自然资源而获得的回报,包括雇员报酬、投资收益和其他初次收入三部分。

  ·二次收入: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经常转移,包括现金和实物。

  ·资本账户: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资本转移,以及居民与非居民之间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取得和处置。

  ·金融账户:指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涉及金融资产与负债的各类交易。金融账户细分为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和国际储备资产。

  ·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资产和直接投资负债两部分。相关投资工具可划分为股权和关联企业债务。股权包括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以及再投资收益。关联企业债务包括关联企业间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债权和债务。

  ·证券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资产和证券投资负债,相关投资工具可划分为股权和债券。股权包括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记录在证券投资项下的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均应可流通(可交易)。股权通常以股份、股票、参股、存托凭证或类似单据作为凭证。投资基金份额指投资者持有的共同基金等集合投资产品的份额。债券指可流通的债务工具,是证明其持有人(债权人)有权在未来某个(些)时点向其发行人(债务人)收回本金或收取利息的凭证,包括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有资产担保的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通常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用于记录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交易情况。

  ·其他投资: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和储备资产外,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其他金融交易。包括其他股权、货币和存款、贷款、保险和养老金、贸易信贷和其他。

  ·净误差与遗漏: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复式记账法,由于统计资料来源和时点不同等原因,会形成经常账户与资本和金融账户不平衡,形成统计残差项,称为净误差与遗漏。

国民经济动员

  国民经济动员是由国防动员发展而来,是国家调动经济资源潜力和社会的财力、物力应对紧急事态的活动。据了解,国民经济动员涉及经济的各环节、各领域、各行业,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信息通讯、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和部门,存在于科研、生产、建设之中。

  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质效的举措:

  1、树立科学的国民经济动员观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国民经济动员是把国民经济各部门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的活动,效果显现在战时,动员准备靠平时。只有认清和把握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趋势,树立科学的动员观,才能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动员建设的质效。

  树立精确动员观。未来信息化战争,作战行动日趋精确,“精确用兵、精确打击、精确保障”成为其突出特点。这就决定未来国民经济动员必须走精确化动员之路,努力实现动员过程最优化、军事效益最大化。机械化战争时代,由于战争周期相对较长,无论是作战部队还是动员部门,都有多多益善的思想,实施的是粗放型经济动员,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海湾战争结束后,美国曾动用4万个集装箱才将剩余的作战物资运回国内。信息化战争时代,战争节奏加快、战争周期缩短、作战规模变小,为实施快速机动,达成速战速决的目的,作战力量的携行量日渐减少,需要实施精确化保障,在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提供精准的物资保障。特别是战争已进入“秒杀”时代,过多的保障物资不仅增加运输保障负担,还容易被敌人发现,暴露作战动机。因此,未来战争,国民经济动员应由粗放型动员向精确化动员转变,实现“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哪里缺补哪里,几时需要几时补”,在保障物资、时间、线路、地点上做到精准无误。

  树立法治主导观。经济环境决定国民经济动员基础。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国民经济动员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来推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壮大,动员资源越来越多分散在非公有制企业和单位,而国防物资属于公共产品,供给者通常较难从中获得更多利润,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私营企业一般不愿意参与。但这类产品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政府必须借助宏观调控,确保公共产品供给充足。因此,在行政手段不断弱化的情况下,只有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经济条件下的国民经济动员法规制度,在相关法律授权下实施依法动员,才能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当下,国民经济动员应根据打赢信息化战争和平时应急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和完善市场化条件下国民经济动员的体制机制,实现由“行政主导型”向“法治主导型”转变。这既合乎时代需要,又是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必然选择。

  树立物资产能储备观。谁能在战争最需要的时候,迅速把经济实力转化为战争能力,谁就能赢得战争先机。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武器装备研制费用越来越高、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物资保障需求也随之不断变化调整。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流的当今时代,过去的国民经济动员物资产品储备观,已难以适应经济和战争发展的需要。过多的物资产品储备不仅耗资巨大,还容易因过时被迫淘汰,给国民经济带来较重负担。同时,信息化战争消耗呈几何级数增长,动员资源的种类与数量可能更加庞大,一旦爆发战争,无论储备多少产品,随着战争进程的延续,很容易被快速耗尽。因此,必须依靠巨大产能的快速释放,以及庞大生产潜能快速转化为生产能力,否则就难以保障战争所需。

  2、夯实国民经济动员的根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随着战争的快速发展和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战争面貌和国家经济运行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质效,需要不断夯实国民经济动员根基,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速推进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国民经济动员组织架构,着力解决阻碍国民经济动员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确保国民经济动员快速高效运转。

  强化国民经济动员组织领导。国民经济动员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数量大,包括能源、卫生、食品、被服等物资,既有公有制企业又有私营企业,需要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好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专业保障力量和国民经济动员中心,探索建立“军政企三位一体”动员中心领导机制,健全完善以行业为主线、以企业为主力、以政府为主体、以军队为主导的国民经济动员运行格局。尤其要加强专业保障力量建设,在国动委统一安排下,将国民经济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与民兵预备役整组一并筹划、同步展开、统筹推进。在具体编组上,以物资、工程、卫勤分队为重点,根据保障任务需求,灵活编组联合保障大队,做到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专业保障队伍平时由组建单位管理和使用,战时由经济动员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推进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建设。数字化时代,面对未来信息化战争和智能化战争的考验,实现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管理和使用的数字化智能化已成为不二选择。依托政府政务网、信息管控网和军队综合信息网,联通国家、战区、省、市、县经济动员信息系统,集成各方资源,建立信息互通、纵横互联的国民经济动员网络体系。同时,规范标准设计,按照国标、军标及国民经济动员行业标准,采取统一的网络接口标准、数据转换标准,构建国民经济动员信息交互数据网,实现动员潜力资源全领域的实时感知和快速更新。另外,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打通军地信息数据链,实现军地数据的横向共享、纵向互通。

  健全国民经济动员运行机制。在新军事变革和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涉及要素更多、动员领域更广、协调难度更大,需要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健全动员工作制度,理顺内外之间、军地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关系,科学区分任务,切实解决好职能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促进国民经济动员工作高效开展。其次,要保护好动员对象的经济利益,采取签订保护采购合同、出台生产优惠政策、设立动员基金等措施,把落实军事需求与企业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参与国民经济动员建设的积极性。再次,要实行有偿动员与强制征用相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实军事需求将主要采取有偿方式,但应结合运用强制手段以保证动员需求的落实。在平时重大军事行动和部队演习期间,应加强军地协商,采取赔偿、补偿等形式,解决必要的保障等问题。切实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积极贯彻军事需求,使具备一定国防潜力的经济成分处于预备状态,从而有力地增强国民经济的国防功能,为实现快速动员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国民经济动员法规。目前国家已出台国防动员法,在此基础上,应抓紧出台国民经济动员相关法规政策,从总体上对国民经济动员的目标、原则、范围,准备与实施的程序,军队和地方各级动员主体的组织体制、职责、权限与相互关系,以及各级各类动员组织应履行的义务和违规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法规,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相关法规、物资动员相关法规等,使国民经济动员做到有法可依。另外,地方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经济动员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形成系统配套的国民经济动员法规体系,确保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抓好国民经济动员对接演训

  战争既是经济实力的比拼,也是综合国力的较量。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未来战争消耗大,需求物资种类多,保障对象复杂,为确保战时国民经济动员顺畅运转,将国民经济潜力转化为战争实力,需要树立底线思维,在平时多制定几套方案预案,通过实战化演练检验其可行性,从而不断地完善补充,以满足战时需求。

  力求动员供需无缝对接转化。国民经济动员涉及军地双方,实施精确动员,必须弄清支援保障作战对象需要什么物资、需要多少以及保障时间、地点。同时,还要摸清地方哪些企(事)业单位有什么物资、有多少,能否直接拿来为战时所用,产能情况怎么样等诸多情况,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因此,要做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统计数据,提高潜力数据保鲜度。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平台,根据战争发展变化、支援保障对象的需求调整以及产能的发展,定期组织召开军地联席会议,明确物资保障的种类、数量、运输、对接方式等,推动国民经济动员紧贴作战保障需求、无缝对接。

  制定动员方案预案。动员方案预案是国民经济动员专业保障队伍战时的“路线图”。要按照一项作战行动配备一套经济动员方案预案的标准,组织制定各类方案预案,做到左右配套、军地衔接。特别是要把专业保障队伍编组使用、储备物资预置与运输等内容的筹划具体化,把集结地域、机动方式、行动路线、联络方法说明白、讲到位,确保方案预案拿来就能用,照着就能做。通常,应建立以省(市)、行业部门、县(市、区)三个层次为主体的国民经济动员方案预案体系,在种类上,应紧贴未来战争需求,比如制定医疗卫生、车辆船舶、燃油、粮油及副食品、住用设施等动员征用方案预案;在内容上,注意明确具体动员任务、实施程序及组织指挥机构,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以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方案预案的可操作性。

  常态组织训练演练。“军无习练,百不当一;习而用之,一可当百。”实践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和平年代,唯有通过实案化演练,才能切实搞清楚国民经济动员存在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健全完善,补足短板。因此,应将国民经济动员专业保障队伍演训,纳入国动委年度工作安排,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组织指挥、组织程序和组织方法等开展演训。以室内演练和网上演练为主,带动部分单位实兵演练,做到室内作业与实兵演练相结合、分级演练与整体演练相结合、单项演练与综合演练相结合、网上演练与实地演练相结合,增强国民经济动员职能部门在应战中的动员能力。同时,利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重大演习等时机,组织国民经济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实施支援保障,在用兵中练兵强兵。另外,利用部队推行区域集中采购这一有利条件,结合组织大项采购,赋予编组单位应急生产任务,检验专业保障队伍扩产供应和快速运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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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国内生产总值(GDP)与国民生产总值(GNP)有何区别和联系-温州市统计局   http://wztjj.wenzhou.gov.cn/art/2014/8/27/art_1243866_2907794.html
[2].  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作用是什么-马鞍山市统计局   https://tjj.mas.gov.cn/hdjl/dwzsk/2000948541.htmlhttps://tjj.mas.gov.cn/hdjl/dwzsk/2000948541.html
[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包括哪些类别-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zs/tjws/tjbz/202301/t20230101_1903769.html
[4].  国民经济核算-池州市统计   https://cztjj.chizhou.gov.cn/News/show/117284.html
[5].  切实提高国民经济动员质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http://gdb.gxzf.gov.cn/xwzx_46927/mtgz_33779/t100601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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