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是指利用市场价格、利润机制等和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资源配置”是对经济资源(包括物资、设备和资金等)、人力资源在企业内部或社会范围内有效地组合和利用。市场经济形成的前提条件是分权制度,可以实现产品市场化、劳动力市场化、产权市场化。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市场主体自主化、经济调节系统自主化、经济活动社会化,基本特点是需求引导的“过剩经济”、有规律可循的法制经济,不是无约束的“自由经济”。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并不是全部作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要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有:资源配置市场化、企业行为主体化、企业产权商品化、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自主性等。
1、资源配置市场化
市场化定义有两种,一是指建立国家调节的市场经济体制,并由此形成统一的市场运行机制和市场体系。二是指在短期内实现用市场经济体制取代双轨过渡体制的改革过程。是一项在开放的市场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竞争的优胜劣汰为手段,实现资源充分合理配置,效率最大化目标的机制。
2、企业行为主体化
经营目标.按照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的分工组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调整与外界的经济联系,确保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的各种全新的功能,全新的意识,就是企业行为主体化。例如,新冠疫情后,很多商家面临着倒闭的风险,很多企业却又发展得更好,无论经营好坏,过程和结果都是企业自己负责。正因如此,企业竞争会更加激烈,优胜劣汰,市场经济也就会更有活力。
3、企业产权商品化
企业产权商品化是指企业的生产要素可以作为商品出卖,企业亏损或破产时,企业可以用资产抵债。这一特征其实是第二个基本特征企业行为主体化的延伸。企业的生产要素,如厂房、生产设备等可以作为商品出卖,在其生产经营面临亏损和破产时,可以用其抵债。一方面能够帮助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挽救生存危机,另一方面也促使生产要素由生产效益差的企业向效益好的企业流动。
4、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保证国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快速高效增长。
5、以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中国人多地广,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6、平等性
是指在市场上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表现在交换的当事人没有社会地位的差别,在市场上都是身份平等的卖者或者买者,是商品或者货币的所有者,并且在市场交换中,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利用强制手段占用他人的劳动成果。
7、竞争性
指的是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竞争,竞争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在计划经济下吃的是大锅饭,市场经济下,必须要竞争,要主动去开拓,去寻找。
8、开放性
开放性则是指市场不是相互封闭的。世界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大市场,不应该为了眼前的利益,对本地企业给予过多的保护,对外来企业和商品有着诸多限制。
9、自主性
自主性是行为主体按自己意愿行事的动机、能力或特性,是一个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都涉及的一个论题,不同的论域赋予了这一论题不尽相同的内涵。
10、法制性
法制性则是指社会经济有健全的法治基础,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活动依据市场经济的法规进行。是行为主体按自己意愿行事的动机、能力或特性,是一个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都涉及的一个论题,不同的论域赋予了这一论题不尽相同的内涵。
市场经济模式
人类经济发展史表明,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但市场经济并非只有一种模式,而是与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现实国情等密不可分,不同国家会根据自身历史、文化、现实国情等发展出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我国根据自身具体实际探索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力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综合国力增强。
市场经济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传统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是以斯密模式为标准的,它有三个基本要素:承认和保护私有产权,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政府作为守夜人仅提供社会经济运行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其典型代表是1929年经济大危机前英、美两国的市场经济模式。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日益激化,并频繁以经济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不断冲击斯密模式的自由市场经济。特别是1929年经济大危机对资本主义世界造成了严重冲击。为应对经济危机,美国推出以需求管理为核心的“罗斯福新政”,极大地加强了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其主要内容是:第一,成立国家计划署等机构,颁布《美国工业复兴法令》等一系列法令,增强经济生活的计划性。第二,采取整顿金融秩序、重建金融机构、限制农业产量等措施,加强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第三,扩大政府支出,兴办公共工程。第四,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强化政府在公共事务方面的责任。第五,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这一时期出版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从理论上阐述了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和方法手段。后来,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长期被西方各国政府奉为应对经济萧条的圭臬。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状况和形势对市场经济模式的演变产生了重要影响,各国政府进一步加强经济干预。大多数学者认为,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已被抛弃,促进经济增长及充分就业等已经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科技的发展、经济复杂性的提高对政府参与和干预经济生活也提出了强烈要求。比如,重大科技项目需要政府参与和推动,促进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积极作为,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社会环境离不开政府的作用,等等。还应看到,市场不是万能的,需要政府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这样,经过长期演变,典型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通过国家投资的形式直接参与经济活动,通过国家财政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通过放松、收紧银根或“窗口指导”等落实产业政策、影响经济发展,通过实行各种发展规划、项目等对国民经济进行调节,等等。
在今天的世界上,斯密模式的自由市场经济已不复存在。在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和政府都在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发挥着作用,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支持,所不同的只是发挥作用的方式各有侧重、程度大小不一。
市场经济模式是多种多样的
市场经济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并非只有一种,而是多种多样的。历史、文化、现实国情等因素决定了不同国家的市场经济模式各不相同,即使在发达国家中市场经济模式也不相同。例如,法国、德国、日本和韩国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不同于英美两国的市场经济模式。
法国的市场经济模式既有坚持私有制、分散决策、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等自由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同时又具有实行计划指导等特点。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国历史上曾长期实行重商主义,主张在国际贸易中多卖少买,推崇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等。这种传统使法国并不像英、美那样对自由市场充满信心,从而发展出了实行指导性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并强调国家干预和公共所有制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强调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适当的贸易保护是必要的,进而发展出一种自由市场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市场竞争因为能带来效率和进步而被推崇。也就是说,决定竞争结果的是市场而不是政府。但推崇竞争绝不意味着自由放任,政府需要在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比如,提出经济发展战略、改革措施,防止私人经济决策与国家发展目标抵触,通过国家调控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公平,等等。
日、韩市场经济模式注重产业政策的重要作用。依靠产业政策实现政府预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日、韩市场经济模式的显著特征。日本政府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出台政策,培育和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比如,在二战后的发展初期,其产业政策的重点是化肥、电力、采煤、钢铁和运输等产业;经济发展起来后,产业政策的重点则放在了化学工业、石油工业和其他半成品工业及电子产品上。韩国也是一个依靠计划和产业政策取得成功的市场经济国家。韩国从1962年开始持续编制5年计划、实施产业政策,确定了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并通过低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出口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奖励。实际上,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包括英、美在内的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实行过产业政策。
各种市场经济模式具有一些共同性,如产权明晰、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产业和贸易、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并加强对经济的规划和引导等。但由于历史、文化、现实国情以及形势和任务不同,各国市场经济模式又表现出自身的独特性。总的来看,各种市场经济模式都是在特定条件下探索政府与市场如何有效结合产生的。有效的经济模式都是有具体条件的,在此一条件下有效,在彼一条件下不一定有效。不顾本国条件照搬某一种模式,只能是东施效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重要的市场经济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认识到计划与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都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是对市场经济模式的重大创新,为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普遍特征:具有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提供经济社会运行所必需的公共产品,并对经济发展进行规划和引导。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有自己的特殊性,主要是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市场经济的长处结合起来,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达到了“1+1>2”的效果。
当前,国际上有人以中国存在国有企业、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和实施产业政策等为借口,否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这根本站不住脚。首先,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国有企业已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当今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国有企业,只是数量和所占比重有所不同,而这主要是由各国国情特点和发展阶段决定的。其次,政府干预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会通过立法和行政命令干预经济运行。例如,今年2月初美国政府提出的“美国人工智能倡议”,要求“集中联邦政府资源发展人工智能”,并提出五个重点领域。还应看到,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也会失灵,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规范市场秩序、稳定经济运行。最后,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如美国提出《美国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和《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德国提出“德国工业4.0”等,都是为了发展本国经济、提升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由此可见,借口国有企业、政府干预和产业政策来否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的说辞是荒谬的,本质上是为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采取歧视性做法甚至遏制中国发展制造舆论。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是行之有效的市场经济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国有企业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但也应认识到,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变化,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本属于资本主义范畴的市场经济。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的历史性贡献,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
党的十四大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所以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新,从实践上看,深刻地改变了国家的面貌,是中国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经济体制基础,并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现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历程总结为如下阶段:
初步探索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确立了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集中资源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忽视市场调节作用的单一经济体制的弊端凸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要重视市场内在运行规律,重新认识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实现了伟大历史转折。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虽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但却为下一阶段经济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重要发展阶段。1984年,党召开了十二届三中全会,在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商品经济。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打破了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不可共存的错误认知,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重大决策。在“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这一重要发展阶段,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不断提高。
实质突破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民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市场经济改革步入实质突破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正式确定中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次会议不仅打破了思想上的桎梏,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方向。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具体方案,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有了突破性的认知。党的十六大则进一步明确中国已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全面深化阶段。截至2012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了计划经济,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面对中国经济发展新环境和深化改革的新问题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开启了新时代新征程。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取代了十四大提出的基础性作用,这一重大理论创新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重新升华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仍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改革全面深化阶段,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知在实践中得到了不断深化。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是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新征程指明方向。
如何理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是从总体上讲的,不能盲目绝对地讲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有的领域如国防建设,就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一些带有战略性的能源资源,政府要牢牢掌控,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去做。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发挥政府作用,也不是简单下达行政命令,而是要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有使市场和政府各就其位、各展其长,才能推动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无论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都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确方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进一步推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协同发力,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努力在实践中破解这道经济学上的世界性难题。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区别
1、本质的区别,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市场主体以买卖双方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不仅有买卖双方的关系,也有买方之间,卖方之间的关系。而计划经济是按照政府所规定的计划来进行发展的,而政府制定的计划一般都有调节经济,帮助经济运行的作用。
2、特点不同,市场经济的特征为自主、平等、竞争、开放和秩序。而计划经济的特点是强调中央与地方的高度统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城施策。其中以计划管理为主,同时重视市场管理。
3、应用领域不同,市场经济应用领域是社会科学,计划经济应用领域是社会科学、经济生产。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这一重要理念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经济是自由交易经济,但市场交易有效有序进行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法治。法治可以约束经济人的行为,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维护市场竞争等。倘若没有法制的保障,产权就是不安全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致力于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获取利益,就不可能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就难以实现经济健康发展。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所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就是倡导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服务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指导经济运行、维护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使市场经济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换言之,要用法律来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的行为,保障市场经济高效运行、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理念,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
首先,重视和发挥立法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健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法治化的必由之路。经过多年的立法努力,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取得了重大成果,从市场主体到市场行为再到市场监管,在市场经济的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内容涉及宏观经济调控、维护市场秩序、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金融监管、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诸多方面,为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为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职能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框架。但也应看到,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法律还不够健全。必须加强立法工作,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防止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
其次,重视和发挥司法作用,倡导能动司法,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司法机关提出和践行了能动司法的理念。“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为司法机关孕育、提出和实践能动司法理念营造了氛围、创造了条件。从实际情况看,能动司法理念在司法机关服务市场经济发展方面体现得更为鲜明,使司法机关自觉将自身工作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新形势下,司法机关应通过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进一步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重视和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发展以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可以防范法律风险,优化法律环境,解决法律纠纷,为市场主体开展“法律体检”。法律服务业更好地发挥好这些功能,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做到建议于决策之前、服务于运行之中,全方位、多渠道地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用法律武器化解市场经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会上表示:需要通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需要坚持依法合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规范和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有序健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天会议作出6项决定:一是科学界定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将特定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须严格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并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
二是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信用信息是否及在何种范围共享和公开要坚持合法、必要原则,并在编制信用信息目录时一并明确。
三是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限定为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责任主体,不得擅自增加或扩展。具体认定要严格履行程序。
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基于失信事实、于法于规有据,做到轻重适度,不得随意增设或加重惩戒,不得强制要求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惩戒失信主体。
五是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移出失信名单。
六是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格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违法行为。
会上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开、惩戒等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规范。
当天会议还确定了促进征信业发展提质的措施,要求推进金融、政务、公用事业等相关征信信息跨领域、跨地域依法共享。加快政府相关数据开放和有序利用。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加大征信业开放力度。完善征信配套法规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对征信评级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依法严惩。
信用经济的内涵
信用经济是信用资本全面参与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状态。信用经济的本质是信用可以发挥实质性的价值替代的作用,信用可以转变为真正的商品的价值。
信用经济的内涵是信用资本参与资源配置,即由掌握资源的市场主体自主、自发按人们的信用资本大小以及实物资本多少进行自由配置。在信用经济下,影响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不仅包括供求关系、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还包括信用意愿与能力。在信用经济的很多场景中,以信用意愿与能力综合的信用资本是影响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
信用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在经济的运行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活动主要以信用交易方式进行;经济主体之间广泛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信用成为社会关系、经济运行、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之一。在信用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配置的领域不仅包括自然资源,还要涉及社会人文资源,主要运用的方式与配置的依据不仅要有实体资本,还要有信用资本。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深刻认识什么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谓经济体制,就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手段、方式和方法。它是制定并执行经济决策的各种制度和机制的总和。经济体制调控或影响社会资源和社会经济流动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其核心是资源配置方式,有什么样的资源配置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所谓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它是相对于各级政府运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市场能否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取决于政府在经济管理中发挥什么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终又表现为政府、市场与企业三者的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与企业三者关系的经济体制。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现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为基础。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公有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不断提高其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使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包括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私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保护和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优化其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增加就业、提高社会财富、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方式,政府的角色是在市场不能完全自我调整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保障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同时,政府还需要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能源、铁路、电信、公用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以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而在深化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对重大改革试点地区、改革先行示范区等进行探索创新。试点地区和示范区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探索更为有效的改革模式,更在于通过这些地区的试点示范,推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进程。这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和发挥试点地区和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探索和推广成功的改革经验和做法。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甚至是外商投资企业,都需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中发挥其活力,提高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此就要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这需要我们在法制建设、政策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深化改革,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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