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
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营商环境优化的显著成效
过去几年,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大幅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增强。世界银行数据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从2013年的第96位提升到2019年的第31位,是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显著的十个经济体之一。
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和市场主体活力。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59亿户,是2012年5500万户的近三倍。
营商环境优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注入新动力。尽管受疫情影响中国经济增长有所放缓,但是营商环境优化使市场主体信心提振,外资外贸总体态势稳健,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
营商环境优化助推改革创新和相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围绕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完善机构设置、建设数字平台等,加快从各领域单兵突进转向系统整体协同推进。
营商环境优化的主要经验
中国营商环境优化注重在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三个方向上发力,不断强化对市场主体地位和价值的认识,突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并逐步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总体来说,营商环境优化强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及制度改革、数字化转型、国际经贸规则对接等,从而使营商环境短板逐步补齐,实现全面优化。
第一,为市场主体“加油减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先证后照、容缺审批、信用承诺等行政审批创新模式迭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创新不断推出,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显著增强,真正做到无事不扰、出事必究,企业对市场监管的认可度持续提高。
第二,逐步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各级政府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则,不断推动法律法规完善,筑牢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基础。2019年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将进一步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涉企服务优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使企业轻装前进、无后顾之忧。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为代表的商事制度改革,便利企业开办等事项,提升企业办事创业的便利度,减少企业人力、时间和财务成本。一大批优秀经验做法得以固化,确保营商环境优化,增强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
第三,持续改革和创新。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复制推广,不断完善政策举措。特别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改革前沿阵地的政策创新不断在各地得到复制推广,带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2021年《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推出101项改革措施,在6个试点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快试点示范和复制推广。
第四,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通过数字政府建设优化数字营商环境。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智能服务为代表的数字治理创新为营商环境优化赋能增效,“不见面审批”“秒批”等使涉企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让惠企政策“一键直达”,逐步实现免申即享、资金直达。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企业办事成本持续降低,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五,营商环境优化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与国际先进对标。加快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衔接,提升在全球营商环境领域的话语权。今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诞生,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营商环境优化始终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过去几年的改革创新有目共睹,中国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基本奠定,营商环境优化的巨大成效和丰富经验也使我们充满信心继续加快步伐,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作用
中国营商环境优化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其重要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实践证明,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内部不同层级和部门间的关系以及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主体更能感受到公共服务和政府监管的温度。
首先,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使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进一步明确职能边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更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放而不管或管而不放。一方面,下放权限、激活市场;另一方面,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廉政建设,清理整顿不良中介,逐步放开证照办理、资格审查、职业资格认定等,使市场主体越来越有活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更加注重良性竞争,提升公共服务和监管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更加注重打造公开透明、预期稳定、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其次,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理顺政府间关系。跨层级的纵向简政放权使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部门,企业开办、项目开工等环节的行政审批不断降门槛、减环节、减材料,企业经营成本显著降低,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与此同时,跨地区、跨部门横向联动加强,政策形成合力,为企业带来更多利好。
再次,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理顺市场主体间关系,创造更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营商环境优化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保护,有助于不断提升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效能。更加注重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适宜创新创业的土壤,带动市场主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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