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费支出
政府消费支出是指广义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以及免费或以不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政府部门购买的产品,除了可能用于政府消费支出,还有可能用于政府自身的资本形成或中间消耗,不会全部计入政府部门的最终消费支出。
最终消费支出指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它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
政府消费支出的核算方法
不同国家政府消费支出核算的分类也有较大差异,有的按照经济功能分,有的根据中央和地方行政层级分。核算的主要数据来源是财政部门的财政支出数据。政府消费支出的核算方法可归纳为四种:一是直接计算法。中央政府和州政府的财政资料比较全面和及时,一般直接应用这些资料计算政府消费支出。二是抽样调查法。有些国家州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支出资料需要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获得,如奥地利和挪威。三是成本替代法。有的国家如加拿大直接采用工资统计数据计算包括州政府在内的地方政府以及非盈利机构(如医院和教育机构)的消费支出。四是趋势外推法。有的国家如法国用趋势外推法计算所有的政府消费支出,美国也采用趋势外推法计算包括州政府在内的地方政府的支出(雇员报酬除外),英国用该方法计算国防支出。五是其他方法。如美国根据建设项目的月度调查数据计算建筑支出(美国包含在政府消费支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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