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
增加值是指企业(或部门)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的货币总额中减去消耗的产品利劳务的货币额后的余额。反映经营活动成果和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主要指标。
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国民生产总值和增加值的联系
国民生产总值和增加值的联系:国民生产总值计算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即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年或季)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计算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增长率)。
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中有一个是生产法或称部门法,是从各部门的总产值(收入)中减去中间产品和劳务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民生产总值。
增加值和总产值的区别和联系
总产值和增加值就是人们用来衡量社会生产活动总成果的二个重要总量指标。
以工业生产为例,可以说明总产值和增加值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总量,也就是全部工业产品价值的总和。它既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物质消耗转移的价值,也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具体地说包括了:(1)成品价值,即在本企业内不再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产品价值。(2)按加工费计算的已完成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包括在作业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和零件的价值,但不包括被修理加工产品的价值。(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未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计算,但不允许把企业内部各车间的生产成果相加重复计算。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活动新增加的价值,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工业增加值就是工业总产值中扣除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各项劳务消耗以后的价值。
由此可见,总产值和增加值这二个指标既相联系又有区别,总产值包括了转移价值的多次重复计算,因此其数值最大,但它不能确切地反映生产发展状况;增加值是生产活动所增加的价值,其数值最小,可以比较确切地反映生产的规模和速度。随着现行统计制度方法逐步向国际接轨,总产值指标将逐步被增加值指标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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