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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账户

  金融账户指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涉及金融资产与负债的各类交易。根据会计记账原则,当期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记录为负值,净减少记录为正值;当期对外负债净增加记录为正值,净减少记录为负值。金融账户细分为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和国际储备资产

目录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投资

直接投资

  直接投资是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资产和直接投资负债两部分。相关投资工具可划分为股权和关联企业债务。股权包括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以及再投资收益。关联企业债务包括关联企业间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债权和债务。

  1、直接投资资产:指我国作为直接投资者对在外直接投资企业净资产,作为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净资产,以及对境外联属企业的净资产。

  2、直接投资负债:指我国作为直接投资企业对外国直接投资者的净负债,作为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净负债,以及对境外联属企业的净负债。

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包括证券投资资产和证券投资负债,相关投资工具可划分为股权和债券。股权包括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记录在证券投资项下的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均应可流通(可交易)。股权通常以股份股票参股存托凭证或类似单据作为凭证。投资基金份额指投资者持有的共同基金等集合投资产品的份额。债券指可流通的债务工具,是证明其持有人(债权人)有权在未来某个(些)时点向其发行人(债务人)收回本金或收取利息的凭证,包括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有资产担保的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通常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工具。

  1、证券投资资产:记录我国居民投资非居民发行或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当期净交易额。

  2、证券投资负债:记录非居民投资于我国居民发行或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当期净交易额。

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用于记录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交易情况。

  1、金融衍生工具资产:又称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资产,用于记录我国居民作为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资产方,与非居民的交易。

  2、金融衍生工具负债:又称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负债,用于记录我国居民作为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认股权负债方,与非居民的交易。

其他投资

  其他投资是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和储备资产外,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其他金融交易。包括其他股权、货币和存款、贷款、保险和养老金、贸易信贷和其他。

  1、其他股权:指不以证券投资形式(上市和非上市股份)存在的、未包括在直接投资项下的股权,通常包括:在准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中的、表决权小于10%的股权(如分支机构、信托、有限责任和其他合伙企业、以及房地产和其他自然资源中的所有权名义单位)、在国际组织中的股份等。资产项记录我国居民投资于非居民的其他股权。负债项记录非居民投资于我国居民的其他股权。

  2、货币和存款:货币包括由中央银行或政府发行或授权的,有固定面值的纸币或硬币。存款是指对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以外的存款性公司以及某些情况下其他机构单位的、由存单表示的所有债权。资产项记录我国居民持有外币及开在非居民处的存款资产变动。负债项记录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及开在我国居民处的存款变动。

  3、贷款:指通过债权人直接借给债务人资金而形成的金融资产,其合约不可转让。贷款包括普通贷款、贸易融资、透支、金融租赁、证券回购和黄金掉期等。资产项记录我国居民对非居民的贷款债权变动。负债项记录我国居民对非居民的贷款债务变动。

  4、保险和养老金:又称保险、养老金和标准化担保计划,主要包括非人寿保险技术准备金、人寿保险和年金权益、养老金权益以及启动标准化担保的准备金。资产项记录我国居民作为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所享有的资产或权益。负债项记录我国作为保险公司、养老金或标准化担保发行者所承担的负债。

  5、贸易信贷:又称贸易信贷和预付款,是因款项支付与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服务提供非同步进行而与直接对手方形成的金融债权债务。如相关债权债务不是发生在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交易双方,即不是基于商业信用,而是通过第三方或银行信用形式发生,则不纳入本项统计,而纳入贷款或其他项目统计。资产项记录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因贸易等发生的应收款或预付款。负债项记录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因贸易等发生的应付款或预收款。

  6、其他(资产/负债):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储备资产、其他股权、货币和存款、贷款、保险准备金、贸易信贷、特别提款权负债外的对非居民的其他金融债权或债务。资产项记录债权,负债项记录债务。

  特别提款权负债指作为基金组织成员国分配的特别提款权,是成员国的负债。

国际储备资产

  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拥有的对外资产。包括外汇、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国际储备持有的黄金。

  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赤字的一种账面资产。

  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会员国可自由提取使用的资产。

  4、外汇储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5、其他储备资产:指不包括在以上储备资产中的、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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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国际收支平衡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_国家外汇管理局   http://www.safe.gov.cn/safe/2015/1230/6080.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