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通常指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换言之,就是除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全部内资“非公有制经济”。
民营经济就是泛指以民众为主体来从事的一切经营与管理活动,它属于经济发展的一种基本形式与基本途径;它是民众利用民资来民办、民管,其基本目标是民享、民富;它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外资经济共同构成现阶段我国经济的四大形式。
在各种关于民营经济的定义中,一般都包括个体和私营经济。民营经济概念的出现,可以说是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一种延伸。
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个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
民营经济的范围包括:农户、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乡镇企业、民营科技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非国有控股企业、外资经济、国有民营经济、公有民营经济、联营经济。
民营经济31条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重大部署,明确了提振民营企业信心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意见》31条内容原文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提出如下意见:
二、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一)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完善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
(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三、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五)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六)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强化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完善票据市场信用约束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加强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的曝光。完善拖欠账款清理与审计、督查、巡视等制度的常态化对接机制。
(七)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接续的政策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优化职业发展环境。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发挥平台企业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
(八)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有关部门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九)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四、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
(十一)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强化民营企业腐败源头治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加强法治教育,营造诚信廉洁的企业文化氛围。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民营企业腐败治理机制。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十二)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研究完善商业改进、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十三)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开展联动执法。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十四)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进行常态化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五、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五)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研究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提前预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引导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十六)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调动其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性,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
(十七)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改造力度,加快发展柔性制造,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十八)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十九)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鼓励民营企业自主自愿通过扩大吸纳就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等,提升员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的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二十)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民营企业集中精力做强做优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
(二十一)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中的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
(二十二)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按规定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在民营经济中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经验。
(二十三)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健全选人机制,兼顾不同地区、行业和规模企业,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规范政治安排,完善相关综合评价体系,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支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在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十四)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民营中小微企业培训制度,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二十五)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七、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更好与舆论互动,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六)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二十七)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宣传报道,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对民营经济人士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理解、宽容、帮助。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健全相关举报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二十八)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个人价值,向全社会展现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应急救灾,支持国防建设。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九)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央地联动。支持工商联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发挥作用。
(三十)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实落细,完善评估督导体系。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完善投诉举报保密制度、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
(三十一)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在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中对涉民营经济政策开展专项评估审查。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评估,必要时可研究编制统一规范的民营经济发展指数。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解读“民营经济31条”
7月26日,2023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暨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河南高质量发展大会在郑州举行。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会上介绍:《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举措,可以概括为六个‘结合’。六个“结合”就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与提升自身发展质量相结合,鼓励支持和依法规范引导相结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相结合,营造社会氛围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结合,体制机制建设与举措实化细化相结合,提出具体任务与强化落实机制相结合。
《意见》在优化市场环境、加大支持政策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诸多管用举措,同时《意见》也特别要求,民营企业自身要转变发展方式,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在鼓励支持和依法规范引导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也将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单列,确保民营经济始终在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运行。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将“两个健康”全面纳入政策体系,提出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意见》提出要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这是对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呼吁的回应,专门写入中央文件,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体制机制建设与举措实化细化相结合,是《意见》的又一特点。《意见》不仅提出了各项举措,还对健全机制、压实责任作出特别规定,对持续督促、强化激励也作出了具体安排,目的是让有含金量的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上表示:此次大会高位推动国家重大部署举措早落地、见实效,对推动民营经济稳定恢复、回升向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营经济的概念
我国经济理论界关于民营经济的概念主要有如下五种:
第一种意见认为凡不是国家(政府)经营的经济就是民营经济。它是按照经营权来划分的,十分宽泛,可以看作是宽派的民营经济。因为民营不是所有制概念,而是以经营主体不同划分的概念。按照这种观点,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现实中的范围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乡镇企业、民营科技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非国有控股企业、外资经济、国有民营经济、公有民营经济、联营经济等。
第二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是民有民营经济,它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联系在一起作为划分标准,范围比第一种要狭窄,可以看作是中派民营经济。按照这种观点,民营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非国有的公有制经济,如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
第三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新型混合经济,可以视为特色派民营经济。它将民营经济定义为除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之外的企业经济活动,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联营经济、乡镇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它是按照管理体制,而不是所有制来划分的。
第四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就是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私营企业。它的划分标准与第二种意见相同,只是范围更狭窄,可视为狭义派民营经济。
第五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是非国有制经济,专指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它的范围比前四种都狭窄,可视为窄派民营经济。第一种观点科学地界定了民营经济的概念,这个概念下的范围也是科学的。第二种加以说明也是可以理解的,第三种比较有特色,但第四、第五种说法将所有权和经营权混淆在一起不科学,非国有不等于个体、私营经济。
民营经济的基本特征
民营经济的基本特征是:
①这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以激发广大劳动人民自我创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平等竞争为基本发展形式的经济,而不是以政府投资、政府经营、政府管理为主要发展形式的经济;
②这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以民间所有、民间投资、民间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机制灵活的经济,这与那种纯粹国有国营经济是两种不同范畴的经济;
③这是以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监督领导、主动服务为强大后盾和基本保障的经济。因此,发展民营经济并不否定政府的作用;
④民营经济是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基本准则,以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为主要分配方式,以依法经营、勤劳致富为基本要求,以富民强国、共同富裕为基本目标的经济。
根据上述基本特征,如果把民营经济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模式用一个公式来表述,这个公式就是:民营经济=民众自主创业+市场经济调节+政府宏观调控=百姓经济=共同富裕。由此可见,民营经济是全民创业的外在表现形式,它不但包括人们所讲的个私经济,还应包括农民所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与其他一切经营活动。
客观看待民营经济的作用
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支生机勃勃的有生力量。正值国内外经济、社会等不确定风险居高不下之际,有必要重温党和政府一再声明、强调的“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客观、公正看待民营经济。
除常谈的对就业、GDP、科技创新等贡献之外,民营经济对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还集中体现在:为大型企业提供必不可少的配套服务,进而保证整个经济产业体系的弹性和效率;有助于激励、保持国民自我奋斗的创业精神,进而保障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活力;与外资企业乃至许多国有大型企业相比,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有着浓郁的本地企业、社区企业色彩,在遭遇经济波动时关闭、迁移、外流的风险低很多。
放眼更长时间的跨度,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经济社会的考验正在逐步显现,我国从劳动力市场到社会管理等都面临因应这一变局而调整的压力,民营经济在这一变局中很可能会发挥重要作用。
毋庸讳言,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群体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我们必须正视和依法处理的,我们也应当督促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守法行事。一切监督、敦促、整改、处置,目的都是引导其健康发展,更好、更充分地发挥正面作用。特别是对那些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企业,对那些在国民经济运行和国际竞争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我们要实事求是地去发现和正视问题。
近年来,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治理和规范正在积极推进中。对这些平台企业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当然应予以处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电子商务后来居上,跃居世界第一电商大国,形成全世界规模最大、覆盖最广、内容最丰富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我国消费增长领跑全球、网络销售增长领跑国内市场,为我国亿万中小微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对接全国市场、全球市场的便利通道。仅就个体户而言,截至2019年底,全国工商登记的个体户数有8261.0万户,个体就业人数为1.76912亿人。他们的经营,离开互联网平台已不可想象。总而言之,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更要积极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强劲稳定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从弱到强,实现了快速发展,经济实力大大提升,竞争地位不断提高,民营企业还在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国际影响以及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各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营经济具有“56789”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多年以来,随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实力提升,民营企业逐渐关注自身的发展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助力脱贫攻坚和“万企兴万村”助力乡村振兴,投入教育、医疗、助困等各类光彩事业和公益事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过程中,民营企业积极配合政府生产防疫物资、捐款捐物、复工复产和志愿服务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恢复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正确认清民营经济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近几年来,由于受到全球经济大环境和三年疫情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一些现实的困难、问题和挑战。
从外部环境看:一是受国际国内严峻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特别是受中美贸易战、科技战的影响,外向型企业受到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遭受重挫,主要经济体陷入衰退乃至财政状况恶化,供应链中断、需求被抑制。二是创新创业环境有待提升。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鼓励和支持创业创新的措施有待强化、力度有待加大,大部分企业缺乏、缺少研发投入,创新能力不足,创业的机会和空间有待拓展。
从内部环境看,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产权制度单一,民营企业集权式管理模式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严重阻碍民营企业发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还偏弱。二是融资困难,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降低了民营企业投资增长的速度,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规模扩大和技术开发对资金的需求。三是民营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核心竞争力弱、生产要素成本高、附加值少,转型升级发展质量不高。四是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政企沟通和亲清政商关系有待加强。另外,有的民营企业还存在家族式管理团队水平制约、盲目扩张、资金链断、财务管理混乱等方面问题。
三、充满信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一是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落实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着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民营企业家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抓住党和国家下定决心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历史性机遇,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谱写出更加辉煌的创业史。
三是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改革创新,做强实业。民营企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在优化经济结构上,要由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转变;向低成本、高效益的方向转变;向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型经济转变。
四是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培养新一代年轻企业家,提振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真正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五是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广大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广阔舞台和良好环境。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始终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当作自己人。
六是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高端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不竭动力,助力中国经济航船行稳致远。
总之,党的号角已经吹响,东风吹正劲,扬帆正当时。民营企业要增强政治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坚定信心,扬帆起航再出发。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关心、服务民营企业,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带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和理解支持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努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形成强大合力。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国际市场开拓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入围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居于第一位,进一步参与全球经济建设,责任重大。因此,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民营经济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无可争议,“五六七八九”的简明概括受到了普遍认可,也彰显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数量上和责任奉献上,更在于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敢闯敢干、做强做优的高质量发展的民营大企业。它们在规模上不断跨越,效益上也不断攀登。
民营经济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民营企业在产业上不断深耕,在食品生产、服装制造、商业零售、房地产开发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表现出强大的发展能力。中国企业500强中,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具有绝对的优势,特别是在服装制造、互联网服务等行业中,民营企业的入围数量占比达到了100%。
这些行业涉及衣食住行,民营企业的大发展丰富了人们消费的品类,提高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在大街小巷,民营资本积极参与的餐饮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以及更重要的互联网对各行业广泛渗透而兴起的本地生活服务,都极大地缓解了长期存在的“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这一难题。
除此之外,很多民营企业也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教育、扶贫和医疗建设等方面大有作为。中国慈善榜上,正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位次与金额也在不断刷新纪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的出台饱含着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企业家的真切关怀,是企业发展的“及时雨”、“大红包”,极大地提振了发展信心,将始终坚持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以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抢抓机遇、顺势前进。部分民营企业家第一时间通过“统战新语”抒发心声,共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
围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举措。结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相关表述,从理论上分析,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至少有三条路径。
第一,强调先富群体的带动作用,尤其是带动就业创业。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效,市场在经济发展中逐渐发挥主导性作用,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们也应当充分利用这一特征和优势,让先富起来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授之以渔”,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困难群体创业就业,拓宽其致富道路,提高其财富创造能力,打造可持续的共同富裕链条。
第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建设。共同富裕不仅包括单纯的物质富裕,还包含环境宜居宜业、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等丰富内容。然而,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业投入大、回报期长,政府财政的力量往往有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建设,不仅能快速提升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增进人民福祉,还能提高企业长期收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第三,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纳税义务,鼓励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缴纳税负和慈善捐助是企业促进共同富裕、回馈社会的两大最直接渠道。通过直接的财富转移,资源得以再配置到困难群体,可以有效改善社会财富分化较大的现状。
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探索:
围绕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三条路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对浙江省尤其是温州市开展了重点调研。以浙江温州为样本,具有典型意义。首先,浙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重要发祥地、市场经济的先行探索者,作为先富典型的“温州模式”如何进一步发展值得关注。其次,2018年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正式同意批复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选定温州作为全国唯一试验田,为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探路先行,政策效果如何也值得关注。最后,就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三条路径,温州给出了答案。
一是创造条件拉动创业就业。温州整体经济发展快,但山区众多,大量山区百姓因为客观条件不利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引导下,温州多个县市涌现出先富团体积极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质量,拓宽产业发展渠道,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创业就业机会的典型案例。例如,乐清市山头村位于温州市东部,该地区山林资源丰富,但产业一直处于空白状态。2013和2018年,有识之士在此创办生物科技、文化旅游相关企业,采取“租金+股金+薪金”的企业与农户合作模式,拓宽村民致富路。再如,1985年就被确定为浙江省级贫困县的永嘉县大力宣扬乡贤文化,鼓励取得商业成就、实现先富的永嘉籍商人返乡投资。2012年,一位乡贤积极响应号召,回乡成立观光农业公司,大量吸纳村民就业,为全村的经济收入增加作出贡献。此外,文成县田东村采用了“项目强村法”——与本县某民营茶叶开发公司达成协议,在田东村建设发展旅游产业、开发民宿等休闲旅游项目,吸纳就业带动增收。
二是民营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建设。在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方面,温州机场1.32亿元的建设资金中,有6700万元来源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根据温州市《卫生(计生)统计报表》,在新医改启动的2009年,温州市共有104家医院,其中民营医院就有49家,占比47.12%。截至2019年,温州市民办医院机构数、床位数占比高于全国水平。在教育体育事业方面,民办学校已成为温州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2019年,温州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民办学校的占比分别为84%、3.7%、19%和2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占比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
三是民营企业足额纳税、投身慈善,勇担社会责任。2019年,温州市实现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分别为935.3亿元和47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1%和8.32%,增速远高于同一时期全国及浙江省平均水平。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72.3亿元,增值税收入201.4亿元,两者占比之和超过总税收收入的50%。温州财政收入的稳步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个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数据显示,民营经济对该市GDP和税收收入的贡献率均超过90%。不仅如此,温州大量民营企业主动投身慈善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声誉,贯彻共同富裕理念。
发挥民营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的政策建议
新时代、新征程,要更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作用,以“两个健康”为抓手,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发展平台经济促进大众创业。自主创业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大大拓宽,越来越多的农民走上电商创业致富道路,要进一步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公平竞争、监管创新和企业竞争力提升。同时,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第二,在发展中保障民生。引导社会资本进一步投资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例如,完善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和互助性养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等。
第三,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小规模公益慈善项目。以税收、金融的手段激励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小规模、固定的慈善合作项目。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小企业利润相对低,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慈善事业的能力较弱、意愿也低。因此,应当降低企业慈善的“门槛”,通过与困难群体建立固定结对帮扶关系等形式让更多规模小、盈利好的民营企业参与到财富再配置的过程中,也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在不肩负过多负担的前提下为促进共同富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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