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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

做假账的行为

  会计造假是指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做假账和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

目录

会计造假的常见手法

  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

  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

  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领导人的升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价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的税收,少接收政府有关部门的摊派。

原始凭证造假手法

  原始凭证方面常见的造假手法如下:

  (1)篡改原始凭证。指行为人通过涂、改、刮、擦及使用化学药品等手段,更改原始凭证的内容,从而达到某种目的的舞弊方式。如篡改原始凭证的日期、抬头、金额,增添原始凭证的内容等。

  (2)盗用原始凭证。指行为人利用窃取的原始凭证隐匿收入或虚报冒领的舞弊方式。如在收入现金时,用窃取他人的空白收据收款,收入不入账;在支出现金时,用窃取他人的空白发票进行虚报冒领。

  (3)伪造原始凭证。指行为人通过伪造证明经济业务事实的原始凭证作为记账依据的舞弊方式。

  (4)大头小尾。指行为人通过一票几开的方法,使发票各联金额不一致的舞弊方式。如在填制收入凭证时,在正联上填写实际金额给交款单位作为收款证明,而在存根联与记账联上填写较小金额作为收款单位的入账依据。

  (5)变相报销。指行为人在会计处理中违反真实性原则,改变不符合规定支出的事实真相,将不合法的开支项目变通为合法项目报销的舞弊手段。如将滥发的奖金补贴和吃请送开支以“办公用品”、“维修费用”等名义报销。

  (6)使用白条或废弃发票。指行为人用已经作废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用途的发票或白条子进行虚报冒领的舞弊方式。

记账凭证造假手法

  (1)凭空编制记账凭证。指行为人在没有收款、付款业务情况下凭空编制收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凭空编制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进行会计处理,从而达到多记收支、调节收益和转移资金等目的的舞弊方式。

  (2)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指行为人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以搞乱账目、混水摸鱼的舞弊方式。

  (3)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指行为人在编制记账凭证时,采取记账凭证所列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合计金额不符的手法,故意多记开支和少记收入的舞弊方式。该舞弊方式在会计、出纳一人兼的单位尤为突出。

会计账簿中常见的虚假情况

  会计账簿中常见的一些虚假情况主要发生在记账、算账、转账、结账、报账等过程中,主要有涂改账目、恶意改账、做假账、不正当挂账、业务不入账、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表不符、抽动账页、毁灭账簿记录、提前结账等办法。具体如下:

  一、涂改、销毁、损坏账簿

  同类似涂改凭证的方法来篡改有关账簿,有的则故意制造事故,造成账簿不慎被毁的假相,以达到掩盖不法行为的目的。

  例如,某省的税务机关决定对某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该企业却发生了火灾,烧毁了部分财务资料,事后经查却发现,该企业想借意外事故来掩盖其财务舞弊行为。

  二、不按规定登账

  在登记账簿的过程中,不按照记账凭证的内容和要求记账,而是随意改动业务内容,故意使用错误的账户,使借贷方科目弄错,混淆业务应有的对应关系,以掩饰其违法乱纪的意图。

  例如,某企业下属的几个业务部门在经营上都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即年底完成公司所定的任务,即可以作为提拔、晋升、发奖金的前提条件。该企业一业务部经理在年底将近时,眼看无法完成公司合同所定的任务,即私下找主管该部门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许以重金,要求其在登账过程中作一些改动。会计人员允诺,年终,该部门经理如愿以偿地被提拔为该公司副总经理。

  三、不正当挂账

  挂账作假就是利用往来科目和结算科目将经济业务不结清到位而是挂在账上,或者将有关资金款项挂在往来上,待时机成熟再回到账中,以达到"缓冲",不露声色和隐藏事实真相之目的。

  四、收入不入账

  这类现象主要指财会人员隐匿收入,不报账、不交公而私自占用。主要手段有:

  1.对于罚没款、管理费和上级拨款等,不报账、不上交、私自扣留。

  2.对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取的现金回扣和银行存款,按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伺机挪用或侵吞。

  3.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特别是出售账外废旧物资时,采取少计价款,不开发票,不入账等方式直接侵吞。

  4.在一些商业零售及服务企业,由于不是每笔业务都开发票,票面金额则可能小于实收金额,柜台人员按票面金额报交收入,侵吞差额款项。

  五、结账作假

  这类手法主要是指单位在结账及编制报表的过程中,通过提前或推迟结账、结总增列或结总减列和结账空转等手法故意多加或减少数据,虚列账面金额,或为了人为地把账做平,而故意调节账面数据,以达到不法目的。

  例如,某企业为了申请银行贷款,但有多项指标不符合贷款的有关规定,于是总经理与财务经理商量之后,由财务部负责对本企业的账面进行一些"微调",以达到银行贷款的条件,于是财会人员便利用倒轧的方法,虚列利润,从报表入手至账簿、凭证,调整企业所需的一系列数据。

  六、账账不符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账簿与账簿之间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如总账与明细账余额相等且余额方向一致;所有资产总账余额与负债和权益总额必须相等,一些单位由于会计核对不合规,往来债权、债务长期不清,加上会计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理解不准确,账账不符的现象十分严重。

  例如,按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准备等必须按企业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如3‰)计提,审计人员在检查某企业坏账准备账簿时,其余额为20万元(全部为当月计提数),经查企业应收账款当月末余额为4000万元,按3‰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为12万元,很明显坏账准备账簿余额与应收账款账簿余额对应关系不正确,多计提8万元,加大了成本,虚减了利润。

  七、账证不符

  根据财会制度的规定,一切账簿记录都是根据会计凭证登记的,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二者之间应当完全相符。但现实生活中,会计账簿与会计凭证不符,多记、少记、重记、漏记、错记等造成会计信息虚假的情况时有发生。

  如某企业的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合谋,采用收入现金时账簿金额小于收款凭证金额,付出现金时账簿金额大于付款凭证金额,并同时少计或多计相对应会计科目,不破坏会计平衡的手法,来达到贪污现金的目的。

  八、账实不符

  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有关存货、货币、固定资产、债券等实物资产,其账簿记录必须与实物保持一致。但各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却十分突出,有的有账无物、有的有物无账,还有的账物不符,这种混乱的情势是非常容易给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如某企业仓库保管员早已将库中的一些物资私自盗卖,收入落入自己的口袋,而财会账簿上这些物资却依然存在账上,库管人员正是利用本企业这种较差的内控制度,来达到个人不法目的。又如审计人员在检查某粮食企业时,账面库存虽存有100万斤,但实际库中粮食大部分已被盗卖,收入已经挪用无法收回,为应付审计人员的审计,该企业竟借其他单位的粮食来顶库存。

  九、账表不符

  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单位的账簿金额应与报表对应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等项目金额相符,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许多单位的账簿与会计报表存在出入,有时大相径庭。

  如有的企业为了应付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的清查检查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而虚列报表的一些项目,为自身粉饰一件非常华丽的外衣,造成账表不符,扰乱国家管理的恶劣后果。

  十、设置账外账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严令禁止账外设账,但一些单位置国家规定于不顾,采用虚列费用等多种方式,套取资金,另行设账。以记录不法经济活动。关于账外账,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账外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即小金库账;

  2.账外资产账,即小仓账;

  3.账外成本、权益,利润账等。

  如某公司设置两套财务账册,私设小金库,用于年末职工奖金和福利费支出,有的企业搞账外经营,最常见的就是以各种名目将资金套取出来,另行开设账户进行经营,整个经营活动另设账簿核算,未反映在法定账册内。如某企业以私人名义开了10个储蓄存款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将大量资金转至企业财务大账之外的私人账户,用来进行一些非法行为。

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

  由于会计人员受雇于企业管理部门,加上政策法规的不健全,社会监督力度不够,会计人员在多种压力和利益的驱动下进行造假,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不断出现。当前会计丧失职业道德现象,主要有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的原因:

  1、内部原因: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影响和会计人员自身素质

  单位负责人的不良影响。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最高长官”,会计人员受雇于企业管理者,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个别单位领导为了获取政治利益,捞取政治资本,维护自身领导形象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账上添彩、表中生花,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从于领导压力,被动做假账。

  企业内部控制失灵。有的单位和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形同虚设,主管领导或内部审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处罚不严,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做假账现象的发生,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屡禁不止。

  会计人员自律性较差。由于社会变革及市场经济对价值观念的冲击,一些会计人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涨,抵不住诱惑,追求私利,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会计人员失职。部分会计人员对自己要求不严,理论水平低,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平时又不注意加强业务学习,以致工作中出现失误。

  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有些财务人员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按财务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核算、监督,私自设立账外账,截留或隐瞒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使用虚假发票,编造和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薄弱。会计人员平时不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在现实工作中,遇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单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坚持原则,从私人利益出发,做出了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2、外部原因:主要指来自社会上的影响

  职能部门对财会工作监督不力。由于税务机关、市场监督、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等外部监督机构不能坚持原则,监督检查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掺杂了部门和个人的私利,没有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于错误和故意造假行为不予指明,有的还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导致监督弱化,为会计作假提供了有利条件。

  会计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会计制度法规还不够完善,许多会计行为在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有些规定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者责任主体过多,发生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造成无法追究责任,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会计教育存在着弊端。现阶段我国的会计教育体制中,学校的教育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及会计专业技能的培养,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人格培养不够重视,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以及违背职业道德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不足,学生走上社会后职业道德缺陷愈来愈明显。

  道德环境欠佳。单位财务活动缺乏透明度。有些政府管理部门搞特权,强权主义横行,会计人员要么坚持原则而被淘汰,要么不坚持原则而违背道德,会计从业环境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造假的危害

  会计造假所带来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它不再是简单地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使其作出错误的决策,并遭受损失。更重要的是它使广大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使整个国内资本市场陷入严重的信用危机状态。具体表现在:

  1、会计造假所制造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定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

  2、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3、侵犯公司股东、债权人、顾客及雇员的合法权益,使其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4、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偷逃国家税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助长个人贪污腐败行为的滋生;

  5、使尚未成熟的证券市场饱受虚假错误信息的冲击,严重误导证券投资者的行为,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影响社会安定。

  6、会计造假最后所导致的结果是国家受损失,少数人中饱私囊。

会计造假的防范举措

  会计造假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复杂。单从原始凭证上看,假购货发票、假出库单、假入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一应俱全。企业采取假账真算的办法,在假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依照规范的核算程序和方法,“按部就班”地进行会计处理,假中有真,鱼目混珠,真假难辨。因此,国家要加强监督,财会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要有敬畏之心。

  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

  为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全国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针对于会计人员教育方面尤其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从思想上、制度上杜绝会计报表造假行为的发生。

  2、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加大会计造假的惩处力度。

  打破会计行业中任人唯亲的传统观念,加强廉政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于会计造假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尽量减少造假现象的发生。制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完善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果,权责分清,惩罚对象和标准准确。增加对会计人员进行保护的机制和环境,摆脱受制于领导局面。

  3、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诚信是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就是要求会计人员要“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行动准则,为共建繁荣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岗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做到以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以重塑会计诚信。

  财务舞弊、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不仅仅是个人行为,大部分是单位行为,其危害大、范围广。要想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民诚信意识;其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约束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强民富。

会计作假的后果

“两套账”的危害

  一、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账外经营,隐匿收入,构成偷税的风险。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构成私设会计账簿的风险

  私设会计账簿的,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风险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会计人可能面临的风险

  (1)被罚款

  私设会计账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20000元的罚款;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50000元的罚款。

  (2)被判刑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影响个人职业规划

  五年内不能从事会计工作。一旦涉及刑事处罚,会被终身禁止从业。

做假账的法律风险

  一、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法的收支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条其实很有意思,对于打工人来说,一边是行政处罚,一边是房贷车贷,是你的话,会如何进行抉择呢?

  但是,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的话,其实是给我们指明了一个能够规避风险的路,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走流程!也就是说,作为财务人员,千万不能私自受理,而是要经过层层签字审批,毕竟业务人员才是直接责任人,最终老板知情并签字了,我们才能开展财务相关的业务。

  关于会计法中规定的量刑(第42条),如下: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三、刑法相关规定

  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而刑法只追究两种人的责任:直接负责人(指使者)以及直接责任人(经办人)。

  对于公司法人来说,以下三种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是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2)指使或授意财务总监、会计操作;

  (3)明知作假,而未进行制止。

  关于刑法的量刑,主要涉及的是危害税收征管罪: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上述三部法律,我们可以得出简单的结论:

  如果财务人员不属于直接责任人,则不会被判刑。

  因此,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走好流程,并做到业务流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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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浅谈会计凭证常见的造假手法与审计技巧-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   https://sjj.tjbh.gov.cn/contents/137/389040.html
[2].  会计账簿中常见的虚假情况-临沂市财政局   http://czj.linyi.gov.cn/info/1331/7875.htm
[3].  诚信会计 立业之本-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zxgkxx0/20190226/1020198.html
[4].  公司做假账谁该去坐牢?-中国会计报官微   https://mp.weixin.qq.com/s/5zAX_4Sm1TmEJmtiQnRl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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