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是一个资产负债表项目,其科目位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之下。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所以,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该科目的本质依然是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的含义理解
应收款项融资,是新金融准则(财政部财会[2018]22号)实施后新增科目,它是指企业将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专门的融资机构,从而获得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的周转。
一家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形成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这些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一般会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持有到期收款;二是,将票据支付给自己的供应商,购买商品或服务;三是,通过贴现、抵押、转让、保理、证券化等方式,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换成现金。
因此,如果上市公司计划将应收账款和票据持有到期,坐等对方付款,那就分别记录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如果上市公司没打算持有到期收钱,而是利用他们做背书支付,或通过贴现、抵押、保理等方式换成现金,而且转手后可以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计入“应收款项融资”,依然要承担连带责任,那就继续记录为“应收票据”。
上市公司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将收到商票和银票一般都会计入应收票据。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通常会直接计入应收款项融资(计划持有到期的例外)。有一点要注意,计入“应收款项融资”不代表公司已经拿它去融资了,而是说明公司有这方面的考虑。如果有部分确实已经用于融资,会在财报附注披露,直接搜索即可。
应收款项融资的产生
在2019年之前,国内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没有这个科目的。2019年,因财会〔2019〕6号文,即《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增加了这个科目,是为了适应2017年新金融工具准则(新老准则差异很大)的颁布而产生的科目。其本质上是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更进一步的分拆列报,所以应收款项融资是依附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
应收款项融资的形成过程
由于应收账款涉及合同条款的约定,会有较大差异,所以这里主要讨论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之间的关系。那什么样的应收票据可以归类为应收款项融资呢?
应收票据分类:
1、预计背书转让后不承担连带责任:
这类票据可以被重新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并且从“应收票据”中移除。
由于企业不再承担票据被拒付的风险,因此可以终止确认这部分应收票据。
2、预计背书转让后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这类票据需要继续作为“应收票据”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因为企业仍然可能需要对票据的偿付承担责任。
应收款项融资的处理
简单地说,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都是企业经营形成的债权,俗称赊销,距离真正收到真金白银还要等一段时间,俗称账期。不同的公司,会根据自己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就会产生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坐等到期收款
采用这种方式的公司一般是土豪公司,不差钱,就在手里拿着,坐等到期收真金白银,报表项目就列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转给上游供应商
大多数公司的一般选择这种方式。主要是针对应收票据,作为支付方式再付给自己的供应商。国有银行、上市股份制银行的信用背书,其银行承兑汇票要转出去是比较容易的。而小银行的承兑汇票,有些公司是不收的。
这种情况下,就要判断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即:当我把票据转给你之后,到期收不到钱,还会不会找我要钱,我还要不要承担(俗称是否有追索权)。如果预计通过上述方式将应收票据转手后,依然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就继续列报为应收票据。如果预计转手后可以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计入应收款项融资。
3、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
这种方式就是通过贴现、抵押、转让、保理、证券化等方式,将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换成真金白银,同时支付一定的融资费用。
这种情况,也要判断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如果预计通过上述方式将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转手后,依然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就继续列报为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如果预计转手后可以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就计入应收款项融资(只有高信用的银行承兑汇票才可以)。
应收款项融资在实务中的做法
在实务中的普遍做法,一般是参考科创板IPO审核的相关指引进行操作,符合以下15家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应收款项融资,其他银行的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都计入应收票据。
15家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型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下:
6家国有大型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这个科目的字面意思,很容易让人误解它是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已经被拿去完成融资行为,其实,这个科目只是代表了公司有打算将这些应收款项拿去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背书转让、贴现、抵押、保理或证券化等。如果已经拿去融资的,应当披露。
披露要求:
如果企业确实进行了应收款项融资的操作(如已进行背书转让、贴现等),那么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应当披露相关信息,比如:
截至报告期末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金额。
权利受到限制的应收款项融资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会计处理
一、票据承兑人信用等级较高
1、取得
借:应收款项融资
贷:应收账款
2、后续计量
①摊余成本
一般情况下,摊余成本≈初始成本,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②公允价值变动
借: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或作反向变动会计分录。一般情况下,公允价值≈初始成本-减值
3、背书
终止确认
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款项融资
4、贴现
终止确认
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应收款项融资
二、票据承兑人信用等级较低
1、取得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2、背书
不终止确认
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流动负债
3、贴现
不终止确认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应收账款融资操作流程
应收账款融资是一种企业财务策略,它允许企业在基于与买方达成的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基础上获得运营资金。具体来说,这一过程涉及卖方通过将未来从买方处收到款项的权利(即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以换取即时现金的过程。这样,原本需要等待约定账期才能到账的资金得以提前变现,从而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
操作流程如下:
1、上游供应商与下游采购商签订商品或服务销售合同,并在交易完成后形成应收账款。
2、采购商根据合同出具书面确认,证明其对供应商负有特定金额的债务,确立应收账款的存在。
3、供应商将这部分应收账款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申请融资的基础。
4、金融机构在评估采购商信用状况和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后,决定向供应商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
5、转让完成之后,金融机构成为新的债权人,而采购商则需向金融机构履行原定的付款义务。
6、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到达时,采购商应直接向金融机构支付相应的款项。
7、金融机构在扣除预先发放给供应商的融资款额及相应利息后,将剩余资金转交给供应商。
通过这种机制,不仅解决了供应商短期流动性需求,还加强了供应链中资金流的有效管理和优化配置。
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保理和账款抵押贷款。
1.保理
保理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第三方(通常是金融公司或保理公司),这些公司在购买应收账款时,会承担收款的风险。保理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在出售应收账款后,立即获得现金,而不必等待客户付款。保理公司通常会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服务的报酬。
2.账款抵押贷款
这种方式是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拥有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但银行会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和质量,提供一部分贷款。这种方式的利率通常较低,因为银行有抵押作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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