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资规模存量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内涵
从指标构成看,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由四个部分九项指标构成:一是金融机构表内业务,包括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二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三是直接融资,包括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和企业债券;四是其他项目,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公司贷款。其中,前三部分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一致,第四部分与增量统计略有不同,差异是:存量统计中不包括保险公司赔偿,而增量统计中包括。主要原因是赔偿是指一定时期内因履行赔偿义务而发生的金额,它没有存量或余额的概念。
为真实反映实体经济实际获得的融资状况,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按面值或账面值进行统计。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各构成指标的定义及统计方法
从指标构成看,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由四个部分九项指标构成,即有: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投资性房地产+其他
其中,当前其他项中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公司贷款。
为真实反映实体经济实际获得的融资状况,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按账面值或面值进行统计。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各构成指标定义和统计方法具体如下。
1.人民币贷款: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的人民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金融机构向境内非金融企业、个人、机关团体以贷款、票据贴现、垫款等方式提供的人民币贷款余额,金融机构和境外获得的资金支持不包括在内。
2.外币贷款: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的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末金融机构向境内非金融企业、个人、机关团体以贷款、票据贴现、垫款、押汇、福费廷等方式提供的外币贷款余额,金融机构和境外获得的资金支持不包括在内。外币贷款余额根据期末汇率折合人民币后计入社会融资规模存量。
3.委托贷款:指一定时期末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向境内实体经济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中只包含一般委托贷款,不包含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
4.信托贷款:指一定时期末信托投资公司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信托投资计划吸收的资金,对信托投资计划规定的单位和项目发放的贷款余额。信托贷款不列入信托投资公司自身的资产负债表。
5.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指一定时期末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金融机构进行贴现融资的余额,即金融机构表内表外并表后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统计上体现为企业签发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扣减已在银行表内贴现的部分,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社会融资规模中不重复计算。
6.企业债券:指一定时期末由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各类债券余额,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债、可转债和可分离可转债等。
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指一定时期末非金融企业通过正规金融市场进行的股票融资余额,是当前非金融企业重要的直接融资方式。
8.投资性房地产:指一定时期末金融机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存量。包括出资的土地所有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9.其他:指一定时期末实体经济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等获得的资金余额,当前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贷款公司贷款余额。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特点
从试编情况看,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相比,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增速波动较大,不宜用做比较分析;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速相对平稳,有利于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监测指标,用于与其他经济变量间同比增速的比较分析,也可以作为货币政策的监测分析指标。二是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和增量,均与广义货币(M2)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三是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和增量统计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它们能够从不同角度为金融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其他一些金融指标如人民币贷款、存款、货币供应量等也都分别存在存量和增量统计。及时统计并公布增量及存量数据,可以使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指标更加完善,能更全面反映经济与金融的关系。
建立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的意义
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概念的提出是我国货币政策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对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也具有较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直接融资发展,改善企业融资结构。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概念的提出,能够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发展直接融资,分散间接融资过高的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丰富公众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发展影响宏观调控效果,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涵盖了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因此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有利于促进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市场化改革。社会融资规模能够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一步促进金融宏观调控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四是有利于加强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体系稳健性评估。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指标口径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等整个金融体系。加强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有利于实施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监测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和评估总体流动性水平,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的监管。五是有利于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发展,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不仅有信贷,还有债券、股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能够多角度地全面反映各类融资支持实体经济的状况。
社会融资规模概述
社会融资规模(简称“社融”)是指实体经济(即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量。2011年起,人民银行正式编制并公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通常每月10-15日发布。社融是我国经济运行的重要指标,一方面反映了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的放贷意愿与通路;另一方面反映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社融口径:目前人民银行按月公布存量数据与增量数据。存量数据是指一定时期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增量数据是指一定时期内获得的资金总额(新的投放总量扣除到期后的净融资规模)。值得注意的是,增量数据增速波动较大,不宜用做比较分析;而存量数据增速相对平稳,有利于将社融作为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监测指标,用于与其他经济变量间同比增速的比较分析,也可以作为货币政策的监测分析指标。社融规模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征。1月、3月、6月、9月、11月往往表现出明显冲量,而在4月、5月、7月、10月、12月会有明显收缩。其原因在于年初银行倾向于在年初(1月)追求“开门红”,达放贷高点,在季末(3月、6月、9月)冲量放贷应对内部业绩考核;由此在季末(4月、5月、7月)有所回落,同时年末(12月)信贷额度枯竭加之银行为次年开门红储备项目而成放贷低点。为消除社融数据季节性因素的干扰,我们主要采用社融存量数据同比增速(简称“社融同比”)作为主要分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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