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存货
自制存货是指制造型企业的产成品、在产品或半成品,其成本核算在会计上有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进行规范;而企业所得税法并无单独的针对自制存货成本规定,而是分散于其他相关规定中。
存货制作过程中的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加工环节的仓储费用,不包括在存货成本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自制存货的通俗理解
自制的存货,就是自给自足,自己加工生产好存货之后,再对外出售。加工生产后的存货就抓住:料、工、费。
料——原材料成本;工——人工成本;费——各类间接费用。
自制存货的初始成本
初始成本包括生产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简称:料、工、费)
半成品: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直接人工:指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费等薪酬内容。
制造费用:指的就是辅助生产发生的成本,制造费用是产品生产和提供劳务发生的费用,属于间接费用。比如给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租赁设备产生的费用,生产使用的设备有固定折旧费,使用某些资源有偿付费,为在职员工缴纳劳动保险费,设备修理期间产生的停工损失费等。
自制存货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规定,自制存货的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建造存货的时间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为建造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应计入存货的成本。
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根据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应预提计入相关的存货成本。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环保费用、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企业自制存货领用原辅材料成本核算的办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而领用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则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
自制存货的会计分录
以自制半成品为例进行说明:
1.自制半成品生产完工验收入库
会计分录:
借: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按实际成本)
贷:生产成本
说明:当自制半成品生产完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后,应将其实际成本从“生产成本”科目转入“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科目。
2.自制半成品领用
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按实际成本)
说明:当生产部门领用自制半成品进行进一步加工时,应将其实际成本从“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科目转入“生产成本”科目。
3.委托外部单位加工自制半成品
领出时: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半成品(按实际成本)
贷: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按实际成本)
支付外部加工费和运杂费时:
借: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半成品
贷:银行存款
加工完毕,经验收入库:
借: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贷: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半成品
说明:当企业将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单位加工时,需先将其从库存半成品转出,并支付加工费和运杂费。加工完成后,再将加工后的半成品验收入库。
4.对外销售自制半成品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自制半成品——库存半成品
说明:当企业决定对外销售自制半成品时,应按照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注意事项
1.准确计量成本
在自制半成品入库和领用过程中,应确保成本的准确计量,避免成本计算错误导致的账务问题。
2.及时入账
各项交易和事项发生后,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合规性
在自制半成品入账过程中,应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4.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自制半成品的生产、验收、入库、领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舞弊和错误的发生。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的遵循,企业可以正确地处理自制半成品的入账问题,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