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账面核对以及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查询、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既是会计核算的一种专门方法,又是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企业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财产清查。
分类
范围
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实物的清点,而且也包括各种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查询核对。另外,财产清查范围不仅包括存放于本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也包括属于但未存放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也可以包括存放但不属于本企业的财产物资)。财产清查的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2、存货的清查,包括各种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的清查;
3、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器具、运输工具等的清查;
4、在建工程的清查,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的清查;
基本方法
财产清查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
1、实地盘点法,是对各项实物通过逐一清点或以计量器具确定财产实存数量的方法。
库存现金和实物资产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2、核对法:是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书面资料相互对照以验证其内容是否一致的方法。
银行存款的清查时一般采用核对法。一般在月末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记录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
3、查询法:是通过调查征询的方式取得必要资料以查明财产实际情况的方法。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程序主要有以下方面: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结果处理要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要求为: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或其他各种损失,应核实情况,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填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作用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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