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有关领导和职工组成清查小组,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及债权、债务所进行的清查。
内部清查的分类
内部清查根据其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为内部的全面清查以及内部的局部清查。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内部清查方法。
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企业所有财产,包括属于本单位和存放在本单位的所有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各项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性检查、盘点和核对的过程。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2、财产物资,包括在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应付和应交款项以及银行借款等。通过全面清查,可以准确地掌握本单位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的真实情况;但全面清查内容多,范围广,参加的人员多,花费的时间长,一般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地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按《会计法》规定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调离工作前需进行离任审计,其中包括全面经济责任审计,为此需进行全面清查。
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管理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清查与核对的过程。
局部清查范围小,涉及人员少,但专业性较强,其清查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强的财产,一般包括:
1、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于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2、银行存款,出纳人员每月至少应同银行核对一次。
3、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等,年内应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对各种贵重物资,每月应盘点一次。
4、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
内部清查与外部清查的划分
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执行系统分类可分为内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内部清查是指由本单位内部自行组织清查工作小组所进行的财产清查工作。大多数财产清查都是内部清查。
外部清查是指由企业外部的有关部门或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或制度的规定对企业所进行的财产清查。一般来讲,进行外部清查时应有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相关术语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账面核对以及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查询、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情况,加强物资管理,监督财产是否完整,并为正确核算损益提供正确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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