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消费
大宗消费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消费的一些基本和重要品类,如食品、服装、家居用品、汽车、家电等。政府可以通过降低消费品税率、推出优惠购车政策、提供消费券等措施,鼓励人们购买大宗消费品(大宗商品)。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使人们更有能力进行大宗消费。支持和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购物方式,鼓励电商平台和实体店铺共同推动大宗消费。
大宗商品,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三类商品,即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如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
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
政策依据:
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解读
围绕汽车消费、家电家具消费、线上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和政策保障六个方面提出若干举措。
(一)扩大汽车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升级,鼓励消费者淘汰旧车购买新车,支持举办汽车促销活动;便利二手车交易,支持二手车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争取扩大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优化汽车管理服务,打造检测流程最简最优模式,支持加油站发展便民服务,推动建设交通出行消费集聚区。
(二)促进家电家具消费。结合济南“春夏”“金秋”“暖冬”等消费季活动,研究推动家电家具专项消费措施,引导绿色智能家电和环保家具消费;合理设置废旧大宗商品回收处理中心、回收运输中转站,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保障。鼓励居民小区设置废旧家具临时堆放场所
(三)提升线上消费。扩大网络零售,强化与领军电商平台战略合作,推动本地企业设立网上旗舰店、特色产品销售专区,开设网上店铺,扩大线上销售;制定“加快电商平台发展办法”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电商服务企业、直播基地、电商园区等平台化发展,推进我市“一区一园一基地”项目建设。
(四)释放餐饮消费。提升传统名吃、老字号美食制作工艺,挖掘地方特色小吃文化内涵,增加现代元素,创意时尚包装,增强消费体验。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绿色饭店”,积极参与国家钻级酒家评审认定,培育名吃、名菜、名师、名店,提升我市餐饮品质;鼓励餐饮企业对接网络平台,加强“餐饮+电商”合作运营,拓宽直播带货、网红探店、试吃品鉴等营销渠道。
(五)推动农村消费。加强县域商业网点规划,以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加快推进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明确重点乡镇商业发展导向,支持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到乡镇布点;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加大对大宗商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商业设施建设支持;对流通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金融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实现“两增”,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加强金融创新助力大宗消费
金融具有引导资源流向特定领域、跨期配置资产、分散风险的强大功能,在刺激居民消费特别是推动居民进行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方面需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加速器作用。
首先,应改变观念,高度重视个人消费信贷。2021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4%,而个人和家庭是消费的主体。从人的生命周期看,消费曲线和收入曲线很少交叉,二者大多数时候是不一致的。通常年轻和年老时都入不敷出,中年时收支相抵有盈余。要满足年轻人对住房、购车、家电等美好生活的需求,以及老年人对高质量养老生活的需求,金融机构应提供更多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运用个人贷款、理财来实现收支跨期平衡。金融机构应该调整信贷政策,适当提高消费贷款的规模和比例,将考核激励向个人消费业务倾斜,引导更多资金支持消费信贷。
其次,应改革信贷制度,将灵活就业者纳入消费信贷客户范畴。目前我国大约有2亿灵活就业者,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规模庞大的灵活就业者成为消费市场一支重要力量。传统的消费信贷制度设置了较高的门槛,通常要求有固定的职业、固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大宗消费往往要求住房抵押,将灵活就业者排除在消费信贷之外。商业银行应顺应我国就业市场发展变化,修订信贷管理制度,根据灵活就业者的特征,提供针对性的消费信贷产品,扩大消费金融的客户范围,为促进居民大宗消费开辟新路径。
再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消费金融产品。相较于企业,个人的信用风险较大。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创新机制和产品促进消费的同时,必须加大金融科技的赋能作用,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只有保证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金融功能。在开展消费信贷时,不能简单依靠住房抵押来控制风险,要综合考虑财务、非财务因素,放宽有固定职业、固定居所、固定收入等信贷条件,构建更加科学的消费信贷风险评估模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消费信贷规模。
最后,进一步完善大宗消费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发挥金融功能支持居民大宗消费,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金融作为,又是普惠金融的重要落脚点。居民大宗消费具有涉及面广、单笔业务金额小、拉动产业链条长、数据丰富等特点,需要加强支付清算、数据管理、技术系统等金融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金融伦理、金融标准等软件基础设施建设,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营造金融促进居民消费的良好环境。
稳定大宗消费的举措
根据《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稳定大宗消费的举措有:
(一)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同步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和品质提升,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四)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
在大宗消费方面,商务部的工作可以体现为:
突出重点,提振大宗消费。汽车在消费中的占比达到10%,算上油在内接近15%,是名副其实的消费“四大金刚”之首。在汽车方面,政策接连不断。去年7月份,商务部等13个部门出台政策,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今年7月,发改委又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汽车政策,提出了10条举措。再加上日前发布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构建了支持汽车消费的一个非常全面的政策体系。在落实方面,商务部重点从新车、二手车、后市场三个方面发力。新车方面,商务部要会同工信部等部门组织开展百城联动汽车节、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二手车方面,在国新办发布会这个场合也向各位多次做过相关介绍,通过联通部门数据、打破信息孤岛,让老百姓买二手车像买新车一样放心,解决车况信息不透明问题。后市场方面,通过发展汽车赛事、房车露营,释放近万亿规模的汽车后市场潜力。另外一个大宗是家居,家居是一个“大家居”的概念,包含了家电、家具、家纺、家装、家政,市场规模非常庞大。日前发布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又提出了相关举措。下一步,商务部将从三个方面发力——绿色化、智能化、适老化,聚焦老百姓在家居消费、家装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比如,样板间、回收站、储藏室、周转房等,引导企业在这方面进行探索,更好满足老百姓对品质家居生活需要。
大宗消费相关税收政策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政策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优化,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
【政策内容】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同时,为引导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升级,还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等情况,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
二是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进行明确。即动力电池与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三是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要求车企在汽车出厂环节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和符合条件的“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标注标识,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标识和发票等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四是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情形的处理问题作出明确。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税收政策助力提升消费主要从两方面着力,一是税收政策助力扩大内需从而扩大消费规模,例如财税部门发布的《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及一系列的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均是从促进就业的角度去保障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进而扩大消费规模;二是税收政策助力消费升级提升消费总额,如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有利于提振汽车的消费的升级拉动汽车消费总额,此外,税务部门还通过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拉动消费升级,助力推动电子产品、家居等大宗消费以及体育休闲、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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