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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

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缴纳税款的目的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最低限度的行为。

  每个国家纳税人的避税方式都有雷同,如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国内企业通过将利润从高税率区域转移至低税率区域从而降低自身的税负水平。由于避税行为不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因此国家通常都会采取相应的反避税措施进行管理。

目录

避税的特征

  避税的特征如下:

  1、非违法性;

  2、低风险、高收益;

  3、策划性。

避税产生的原因

  1、利益的驱动。在利益驱动下,纳税人除了在成本费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税收的主意,以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2、税收管辖权的选择和运用、税制要素、征税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别,造成了税务的不公平性,给避税行为提供了便利的外在条件。

  3、税收法律、法规本身存在漏洞。由于纳税人定义的可变通性、课税对象金额的可调整性、税率的差别性、起征点与各税税收上的优惠政策等,使纳税人的主观避税愿望能够通过对现有政策的不足之处的利用得以实现。

  4、各国各地之间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加快经济发展,以改善投资环境为由,出台优惠政策,牺牲税收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避税提供了便利条件。

避税产生的后果

  避税虽然没有违反现有法律法规,但其危害性却不能忽视。

  1、避税行为直接导致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

  2、侵犯了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使其公正性、严肃性受到影响。

  3、避税行为的出现对于社会公德及道德造成不良侵害,使诚信纳税受到威胁,造成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上处于不利地位。

避税的条件

  跨国公司通过内部保险公司避税的手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内部保险公司所在的避税地。不过,跨国公司要想通过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方式避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内部保险公司不能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否则母公司所在国仍要对内部保险公司的利润征税。母公司设在实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的国家,必须注意这个问题。因为对于这类国家而言,内部保险公司虽然建在避税地,但如果其董事会经常在母公司所在国召开,或者内部保险公司的董事大多数居住在母公司所在国,或者内部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由住在母公司居住国的少数董事控制,那么这时建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就很可能被母公司居住国判定为本国的居民公司。从而对其行使征税权。

  (2)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内部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必须能够在缴纳所得税时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规定不一。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司向其母公司完全拥有的内部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不能作为费用扣除;其理由是,这种内部保险公司并没有把经济风险转移到公司集团以外的公司,而危险分担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但美国税法规定,如果一家保险公司不是由一家跨国公司拥有,而是由多个集团公司拥有,而且每个集团公司对该保险公司持股不超过5%,则这时向该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可以作为费用扣除。美国税法还规定,如果内部保险公司的业务绝大部分(71%以上)是与非关联的受保人(包括版关联的受保人,如客户、雇员和关联企业的供货人)进行的,那么与该内部保险公司相贯线的美国企业按正常交易原则向其支付的保险费就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内部保险公司与关联的受保人是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姊妹公司,则关联受保人向内部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费也可以扣除。 

避税的方法

  国际上常见的避税方法有:

  1、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纳税人对外投资时,可以根据合伙企业与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税制差异,选择最有利的组织形式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2、个人住所和公司居所转移避税

  (1)跨国自然人可以通过迁移住所避免成为某一国的居民,从而躲避或减轻纳税义务。

  (2)跨国法人可以将其总机构或实际管理机构移居到低税区,避免成为高税国的居民纳税人,得以降低整个公司的税收负担。

  (3)企业也可通过跨国并购,将自己变成低税区企业的组成部分,实现税收从高税区向低税区的倒置。

  3、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跨国公司集团从整体利益出发,利用各关联企业所在国的关税税率和所得税的差异,通盘考虑所有成员企业的收入和费用,通过内部转让价格处理关联交易,将费用和成本从低税区转移至高税区,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至低税区,以减轻整个集团在全球负担的关税和所得税。

  4、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一个第三国居民(缔约国的非居民)可以通过改变其居民身份,得以享受其他两个国家签署的税收协定中的优惠待遇。

  5、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由于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选择债务性融资方式比权益性融资方式具有税收优势;很多国家对非居民纳税人获得利息征收的预提所得税税率,通常比对股息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采用债权投资比股权投资税负低。

  6、利用信托转移财产避税

  在实施普通法系的国家中,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普通法系下的全权信托,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也不享有所有权,只要受益人不从信托机构分得利益,受益人就不用就信托财产缴纳任何税收。同时,受托人所在地政府对信托财产获得的所得也不征收或征收很少的所得税、遗产税。

  7、利用避税港中介公司避税

  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或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商品、服务、技术,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部分所得滞留在避税港,或者通过贷款和投资方式再重新回流,以规避原应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负。

  跨国公司使用的“双层爱尔兰”“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双层爱尔兰一荷兰一百慕大”架构,是利用中介公司避税的典范。

  8、利用错配安排进行避税

  纳税人在跨国交易中,利用两个国家对同一实体、同一笔收入或同一支出的税务处理规则的不同,同时规避或减轻跨国交易在两个国家的税负。

全球十大避税天堂

  1.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有时也译为凯门群岛)是英国在西加勒比群岛的一块海外属地,由大开曼、小开曼和开曼布拉克3个岛屿组成。开曼群岛是世界上是仅次于纽约、伦敦、东京和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第四大离岸金融中心。是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亦是世界著名的潜水胜地、旅游度假圣地。金融和旅游业是主要经济来源。

  2.列支敦士登

  列支敦士登列支敦士登是一个高度工业化的国家,只有不到2%的劳动力致力于农业生产,该国境内主要的作物有玉米、土豆、大麦、小麦、蔬菜和葡萄。家畜主要是在夏季时,以放牧方式蓄养于阿尔卑斯山区的高山草原上。列支敦士登主要的制造业包括机械、制药、食品产品、金属制品、精密仪器、家具和陶瓷。公国的许多收入来自于银行业、旅游业、邮票的销售,以及在这里设立总部的国际化公司——这些公司之所以在列国境内注册,主要是著眼在这里的低税收环境。

  3.格林纳达

  格林纳达格林纳达位于东加勒比海向风群岛的最南端,南距委内瑞拉海岸约160公里。离岸金融在格林纳达有所发展,当前格共有859家从事离岸金融业的公司。外汇储备:1900万美元。外债(2003年):2.745亿美元。

  4.马绍尔群岛

  马绍尔群岛马绍尔是一个是著名的离岸注册地之一,这也是最近几年他的名声开始鹊起的原因。马绍尔公司注册计划规定:若马绍尔群岛公司并非由原居民成立,则可合法免除一切税项。马绍尔群岛公司可以英式或美式管理。英式须有常务董事及公司秘书;美式则须有董事及行政人员。容许发行不记名形式的股票,而股东、董事或行政人员的姓名,亦无须向政府或注册代理登记。成立离岸公司可于十天内完成。如遇实时之需,亦可购买现成公司。

  5.蒙特塞拉特

  蒙特塞拉特(英语:Montserrat)岛,英国海外领土,位于西印度群岛中背风群岛南部的火山岛,由哥伦布在1493年以西班牙内同名的山命名。

  6.瑙鲁

  瑙鲁,位于南太平洋中西部的密克罗尼西亚群岛中,有“天堂岛”之称。这个太平洋上的岛国,位于赤道以南60公里,面积只有21平方公里。瑙鲁人是密克罗尼亚人的一支,为马莱人、美拉尼西亚人和波利尼西亚人的混合类型,通用语为英语。瑙鲁人中多数信基督教,少数信天主教。随着磷酸盐储量的枯竭和采矿带来的环境恶化,加上管理全岛财富基金的减值,瑙鲁政府求助于一些不寻常的方法来获得收入。1990年代,瑙鲁成为一个避税天堂和洗钱中心。自2005年起,瑙鲁接受澳大利亚政府的援助,并建立一个拘留所处理那些非法进入澳大利亚的难民作为回报。

  7.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基茨和尼维斯位于东加勒比海背风群岛北部是一个由圣克里斯多福岛(圣基茨岛)与尼维斯岛所组成的联邦制岛国,在1983年9月19日独立,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面积267平方千米。人口约4.6万。

  8.圣卢西亚

  圣卢西亚圣卢西亚位于东加勒比海向风群岛中部,北邻马提尼克岛,西南邻圣文森特岛,是小安地列斯群岛的一部份。1814年根据《巴黎和约》正式将该岛划为英国殖民地。1967年3月,圣卢西亚实行内部自治,成为英国联系邦。1979年2月22日宣布独立,为英联邦成员国。首都设于卡斯特里。现与台湾当局保持着所谓的“外交关系”。

  9.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是位于东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岛南部的一个岛国。面积389平方公里,人口11.2万,主要为黑人和黑白混血种人。1979年10月27日独立,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是世界上最大的葛粉生产国。离岸金融业和旅游业占有重要地位。

  10.萨摩亚

  萨摩亚萨摩亚原名“西萨摩亚”,为波利尼西亚群岛的中心,曾经是德国的殖民地,1962年独立,1977年7月更名为“萨摩亚独立国”。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避税和逃税

  避税行为常与逃税行为相对应,两者区别主要在于避税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其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少纳或不纳税款的行为;逃税行为则属于违法行为。不过避税行为和逃税行为的目的都在于减少或避免纳税义务的发生。

避税与反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之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避税的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避税虽然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但其危害性却不能忽视。

  反避税是对避税行为的一种管理活动。反避税的主要内容从广义上包括了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以及发票管理,从狭义上来看,即通过加强税收调查,堵塞了税法的漏洞。

  反避税与避税,实际上是一场各国税务部门与跨国公司的“猫鼠”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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