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
保险投资指保险企业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加以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保险企业可运用的保险资金是由资本金、各项准备金和其他可积聚的资金组成。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是保险资金运动的重要一环。投资能增加收入、增强赔付能力,使保险资金进入良性循环。
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
1、资本金。资本金是保险公司在开业时必须具备的注册资本。我国设立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保险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除按法律规定缴存保证金(我国目前为实缴货币资本的20%)外,均可用于投资,以获得较高的收益率。
2、各种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从收取的保费中提留的资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人身保险的各种准备金。
3、其他投资资金。在保险经营过程中,还存在着其他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结算中形成的短期负债、应付税款、未分配利润、公益金、企业债券等。这些资金可根据其期限的不同作相应的投资。
保险投资的形式
保险投资的形式是保险公司保险资金投放在哪些具体项目上。合理的投资形式,一方面可以保持保险企业财务稳定性和赔付的可靠性、及时性;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资金的过份集中从而影响产业结构的合理性。
一般而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
1、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主要有二种:
1)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等。一般地说,投资债券风险较小,尤其是政府债券。投资公司债券时,要特别注重该公司的资信和收益的可靠性。
2)股票。投资股票是有风险的,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效益不好,预期利息减少,以及影响股市的其他因素不佳,股票就会跌价。在国外对保险企业投资股票都有多种限制,如日本政府保险业法中规定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0%。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期限较长又较稳定的业务,特别适合寿险资金的长期运用。世界各国保险企业对住宅楼实行长期抵押贷款,大都采用分期偿还、本金递减的方式,收益较好。
3、寿险保单贷款
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合同规定,保单持有人可以本人保单抵押向保险企业申请贷款,但需负担利息,这种贷款属保险投资性质。保单贷款金额限于保单当时的价值,贷款人不用偿贷款,保单会失效,保险企业无需给付保险金。
实际上,在这种贷款中保险人不担任何风险。在寿险发达国家,此项业务十分普遍。
4、不动产投资
不动产投资是指保险资金用于购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此项投资的变现性较差,故只能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日本对保险企业购买不动产,规定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10%。
5、向为保险配套服务的企业投资
比如为保险汽车提供修理服务的汽车修理厂;为保险事故赔偿服务的公证行或查勘公司等。这些企业与保险事业相关,把保险资金投向于这些企业,有利于保险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等形式。并且特别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保险投资的原则
保险投资原则是保险投资的依据。早在1862年,英国经济学家贝利(A.A.Bailey)就提出了寿险业投资的五大原则,即:安全性;最高的实际收益率;部分资金投资于能迅速变现的证券;另一部分资金可投资于不能迅速变现的证券;投资应有利于寿险事业的发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金融工具的多样化,以及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投资面临的风险性、收益性也同时提高,投资方式的选择范围更加广阔。1948年英国精算师佩格勒(J.B.Pegler)修正贝利的观点,提出寿险投资的四大原则:获得最高预期收益;投资应尽量分散;投资结构多样化;投资应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理论界一般认为保险投资有三大原则: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1、安全性原则
保险企业可运用的资金,除资本金外,主要是各种保险准备金,它们是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项目,是保险信用的承担者。因此,保险投资应以安全为第一条件。安全性,意味着资金能如期收回,利润或利息能如数收回。为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必须选择安全性较高的项目。为减少风险,要分散投资。
2、收益性原则
保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使投资收入成为保险企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强赔付能力,降低费率和扩大业务。但在投资中,收益与风险是同增的,收益率高,风险也大,这就要求保险投资,把风险限制在一定程度内,实现收益最大化。
3、流动性原则
保险资金用于赔偿给付,受偶然规律支配。因此,要求保险投资在不损失价值的前提下,能把资产立即变为现金,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保险投资要设计多种方式,寻求多种渠道,按适当比例投资,从量的方面加以限制。要按不同险种特点,选择方向。如人寿保险一般是长期合同,保险金额给付也较固定,流动性要求可低一些。国外人寿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长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财产险和责任险,一般是短期的,理赔迅速,赔付率变动大,应特别强调流动性原则。国外财产和责任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当部分是商业票据、短期债券等。
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
保险投资的特点
1.利润合理。保险的投资利润合理稳定。一旦你投保,你就会清楚地知道保费的预定利率是多少。这种预定利润保单具有抵押价值,易于实现。而且利率是固定的,不会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而调整。保单上写着什么时候能拿到生存保险金,什么时候能拿到满期金,事故能拿到多少钱。
2、实现。人寿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保证,在现金价值内,只需30分钟即可获得现金,比股票和房地产更容易实现。利息低于银行,银行存款质押贷款利率为存款利息加1.5%,保单只加1%。
3.税法优惠。年度保险费可享受综合所得税所列扣除额的免税优惠。指定受益人的死亡保险金免征遗产税。银行存款利息超过规定限额的,应当征收综合所得税。死亡时,应当计入遗产总额。
4.价值稳定,可应对紧急需求。通货紧缩可能会影响有价证券的价值。此时,销售必须将价格降低到非常低的水平,否则没有人愿意购买。保险单什么时候值多少钱?它写得很清楚,不受繁荣的影响。
5.安全。保险是一项长期稳定的投资。金融专家建议个人和家庭应以金字塔的形式进行财务管理。底层是保险,其次是储蓄和购房,然后投资股票和珠宝。换句话说,在谈论其他需求之前,他们应该以最稳定的财务管理方式制定基本计划。
保险投资的意义
1、增强保险企业的经营实力,扩大保险财务利益;
2、保险投资增加了社会资金供给总量,为微观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扩大了社会再生产能力;
3、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全与发展。
保险投资基金
保险投资基金是由一家或几家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并由保险公司自己成立的管理公司来进行基金管理和运行的一种投资基金模式。作为介于直接入市与间接入市之间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和通过拆借市场或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形成了国际上通行的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的三种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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