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
资产清查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对立项批准通知书中批准的资产评估对象,按照资产类别、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购置和制造日期、存量、金额等项目,一一清点、核实并进行登记造册。资产清查的目的是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清查核实各项资产和负债,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存量、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进行调查、统计,掌握资产的实际情况。
资产清查的分类
1、按时间分,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具体如下:
所谓的定期清查是指按照预先安排的时间,在会计年度内的某些固定时间,依照会计程序的要求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及货币资金进行的清查。这是财产清查的主要形式。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并无具体规定清查的时间,而是根据特定的需要,对有关的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所进行的临时的清查。
全面清查又称整体清查是对企业所有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对。在年终决算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以明确经济责任,摸清家底,保证生产的正常需要。
局部清查也称为重点清查,是根据管理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清查与核对,主要对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性较大的财产进行清查。相对于全面清查,局部清查的特点是所需人力、物力少,范围窄,针对性强,专业性较强,一般是对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和贵重财产进行清查。
资产清查的组织形式
1、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终进行,由分管院长组织,清查小组有财务科、设备科、总务科、药剂科等人员组成,对医院所有的财产物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实。
2、局部清查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对流动性较大的物资,如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可按季或按月进行清查;对于各种贵重物品,每月应清查盘点一次;对于现金,每日终了时进行清查;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各种往来结算款项,一年中至少核对一至二次。
资产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的方法
资产清查的方法包括:实地盘点、讯证核对、技术推算、抽样核对。其中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存放现场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其实存数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容易清点或计量的财产物资以及现金等货币资金的清查。例如对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清查。
资产清查的内容
1、清查前的准备工作
1)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在资产清查前,须将有关账薄登记齐全,结出余额,核对清楚,做到账薄记录正确、完整、及时。对于银行收付和结算款项,须及时取得核对凭证。
2)财产管理部门和保管人员,须将截至清查日止的所有经济业务,办理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对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应整理、排列清楚,挂上标签,标明编号、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核对。
3)清查人员根据需要,准备好各种必要的计量器具和有关清查需用的登记表册。
2、对固定资产、药品、材料等实物的清查
可采用实地盘点法。须做到:
1)盘点时实物保管人员须在场;
2)要注意逐一盘点,不要遗漏或重复盘点;
3)要注意实物质量是否完好,有无短缺、霉烂、变质等情况;
4)对盘点的结果,如实记录,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签章;
5)查明盘点结果与账面余额是否一致,确定盘盈或盘亏情况,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
3、现金的清查
通过实地盘点进行。盘点现金时要注意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以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等现象。
4、对银行存款的清查
采用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的方法来进行,如有未达账项,则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进行调节,要注意检查未达账项是否正常。
5、各种往来款项的清查
主要采取与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
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坏或其他各种损失,应核实情况,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依据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予以处理。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作其他支出入账。
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清查的意义
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分布和投向,是落实中央、省规定的政治责任,是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任务,是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是创新政府投融资的现实需要,还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存量资产的整合调剂,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有利于提高政府对国有资产的控制权和调控能力,运用金融手段发挥国有资产的杠杆作用,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固定资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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