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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属于数字货币(或称虚拟货币)。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最为典型的加密货币就是于2009年诞生的比特币(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

目录

加密货币的定义

  从定义上,加密货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但又有别于一般的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指未打印在纸上或印在金属上的任何货币,只存在于虚拟世界。如快看漫画的KK币,它由快看漫画平台自行发行、管理,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QQ钱包等购买,但只能在快看平台上用于“解锁”付费漫画,或者购买彩蛋卡等,只能单向流通,即不能变现,也不能进行转账交易。常见的虚拟货币还有腾讯的Q币、线上游戏的游戏币等。

  而加密货币与这些虚拟货币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受中心化机构控制,可用于购买某些商品和服务,能够与法定货币双向兑换定等。所以也有人认为,虚拟货币仅指Q币这一类,并不包含比特币等加密货币。

  业内对数字货币的定位有着较大的分歧,较为认可的定义是:数字货币是一种以数字形式呈现的货币,而非纸币、硬币等实体货币,是真实存在于数字世界的货币,承担了类似实体货币的职能,还能够支持即时交易,本质上只是现有法币的信息化过程。数字货币包括加密货币和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顾名思义,由国家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简单来说就是电子版的人民币。较于加密货币,央行数字货币的最大的优势(区别)是它有政府背书。而加密货币是基于某种加密算法创建,并非由任何中心化机构发行,理论上没有监管机构监管,风险相对而言也就更大。

加密货币的基本原理及引发的监管问题

  加密货币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8年,当时一位化名为中本聪的匿名人士发表了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提出了比特币的概念。2009年,比特币网络正式启动,标志着加密货币时代的开始。

  加密货币的基本原理如下:

  1.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使得加密货币的交易记录在去中心化的网络中进行,而非依赖传统的中心化金融机构。

  2.加密安全:加密货币利用强大的加密算法来保护用户的数字资产,确保其安全性和隐私。

  3.去中心化:加密货币不依赖于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是依赖于全球性的去中心化网络。

  4.可编程性:许多加密货币支持智能合约,使其能够在区块链上自动执行预定的交易条件。

  加密货币的发展已经超出了比特币的范畴,出现了许多其他加密货币,如以太坊、莱特币、瑞波币等。这些加密货币在金融、供应链管理、物联网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潜力。

  尽管加密货币在安全和便捷性方面具有优势,但它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市场波动性、监管问题和能源消耗等。尽管如此,加密货币依然在不断地发展和演进,它们将继续成为金融科技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

  随着加密货币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接受和使用这些数字货币。许多大型企业,如微软、星巴克和特斯拉等,已经宣布支持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进行支付。此外,加密货币在跨境转账、汇款和投资等方面也显示出巨大的潜力。

  加密货币与金融科技的融合正在改变传统金融行业的运作方式。去中心化金融(DeFi)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旨在利用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为用户提供更透明、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包括借贷、保险、交易和资产管理等。

  然而,加密货币的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监管问题。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正在努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应对加密货币带来的风险,如洗钱、恐怖融资和税收规避等。尽管加密货币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但许多国家已经开始采取行动,试图规范这一新兴领域。

  在能源消耗方面,加密货币的挖矿过程确实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担。尤其是比特币挖矿,其能源消耗被认为与一些小国家的全国能耗相当。因此,许多环保组织和政府呼吁采取措施减少加密货币对环境的影响,如提高能源效率或转向可再生能源。

  展望未来,加密货币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拓展应用,形成更加成熟和多样化的生态系统。同时,技术的进步和监管的完善将为加密货币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尽管面临诸多挑战,加密货币在金融领域的影响已经无法忽视,它们将为传统金融体系带来变革和机遇。

加密货币的类型

  最常见的几种加密货币类型如下:

  1、比特币:比特币是最原始的加密货币,至今仍是最知名的。它也是最有价值的,目前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这意味着没有单一实体可以控制它。相反,它由世界各地的计算机网络管理。交易由这些计算机验证,然后记录在称为区块链的公共分类账中。

  2、以太坊:以太坊与比特币类似,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但是,它也有自己的编程语言,允许开发人员在以太坊网络之上创建去中心化应用程序(dApps)。以太坊也有自己的加密货币,称为以太币。

  3.Ripple:Ripple与此列表中的其他加密货币有点不同。它不是去中心化的,而是由一家公司Ripple控制。但是,它仍然基于区块链技术。Ripple专注于成为一种支付系统,并与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

  4、莱特币:莱特币与比特币类似,但交易时间更快,代币供应量更大。它是作为比特币代码库的一个分支创建的,因此与比特币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也存在一些关键差异,例如使用不同的工作量证明算法。

  5.门罗币:门罗币是一种注重隐私的加密货币。门罗币区块链上的交易是不可追踪的,这意味着没有人可以看到特定交易涉及多少钱。这使其成为那些希望将其财务活动保密的人的热门选择。

加密货币的主要用途

  加密货币是一种数字资产,具有许多用途和优点,以下是一些主要用途:

  货币媒介:加密货币可以用作货币媒介,进行交易和支付,就像传统的法定货币一样。

  投资:许多人购买加密货币作为一种长期的投资,因为它们被认为是一种有前途的数字资产。

  投机:由于加密货币市场价格波动大,一些投资者选择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以期获得短期收益。

  去中心化: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特点使其成为一种不受政府或金融机构控制的数字资产,这也是许多人支持加密货币的原因。

  智能合约:一些加密货币(如以太坊)支持智能合约功能,可以用于自动化和执行各种合约和协议。

加密货币与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的区别

  (1)加密货币是一种特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莱特币等,其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换言之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思想的货币。加密货币的信用基础是数学算法,其价格取决于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场信心等因素,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价值波动大。其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在生活中使用,还可以用来购买虚拟和真实的商品或服务。加密货币的核心特点是,不仅能在全球范围内即时流通,而且能实现匿名的点对点支付,更能摆脱现有的央行中心化机制,因此备受中产阶级推崇,但容易被洗钱、恐怖组织融资等非法活动利用。在某种程度上,加密数字货币的兴起与当前各国货币无锚滥发,IT精英与数学高知对主权货币失去信心有关。

  (2)数字货币一般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法定货币,由国家做信用背书,有价值锚定,具备信用创造功能,对经济产生实质作用。在加密货币颠覆货币体系的言论甚嚣尘上之时,为确保法定货币的市场地位,各国央行都相继搭上数字化的班车,由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又称数字法币。数字货币与纸币一样,本质上都属于纯信用货币。其核心特点在于,一方面,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可编程性使央行能够有效追踪货币在交易过程中的流通轨迹;另一方面,它能提升流通效率,节约纸质货币供给的发行、流通、结算成本,此外,它还有别于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手段“前台交易、后台结算”,出账、入账和记账即时发生。如此一来,不仅方便央行统计货币供给,利于相关政策定向调整优化,更提升了经济交易透明度和监管便利度,让逃漏税、洗钱、贪污、非法融资等行为无处遁形。具体到机制设计,各国侧重点不一。中国现阶段的法定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替代,出发点是补充与替代实物货币,与此提法类似的是欧洲的央行,瑞典央行将其作为纸钞和硬币的补充,加拿大央行则更侧重其支付媒介功能。

  (3)虚拟货币的概念是非正式法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虚拟货币可以分为三类:游戏币,在游戏中积累,用于购买装备或玩家之间进行交易;门户网站或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站内的线上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这两类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不存在兑换关系,只能够在网络社区中获得和使用;第三类是加密货币。

  (4)区块链是一个记录所有交易信息的“分布式公开大账本”,可被一群遵守这个规则(共识机制)的人共同记录连续信息。在链上存在—种以数字代码形式存在的权益证明一Token,虽被广泛称为“代币”,但其更准确的翻译是“通证”,代表权利和价值,而非货币。虽然当下人们对区块链一边倒地看好,但央行却鲜少考虑以区块链为技术基础发行数字法币。宄其原因,区块链还处于理论突破阶段,落地尚需一系列的技术攻克及制度匹配。一方面,技术基础不充足。区块链诞生于无政府主义的狂欢,其去中心化的共识协议设置要求链上的全节点参与者都需要处理全部交易,其中数据只增不减且不可逆,这无疑令区块链受制于算力、密码学、大数据等领域技术限制,不仅导致低吞吐量和低交易速度(比特币区块时间长达15分钟),存储也成为另一瓶颈。更别提量子计算机有效攻破公钥算法的预期,也成为区块链技术的潜在威胁。另—方面,应用场景不充分。区块链去信任、抗审查的系统与国家机器水火不相容,尤其是区块链去中心与国家机器中心化相斥,匿名性特征与监管穿透性原则背道而驰,在链上发展出的典型加密货币有限供给也成为经济需求的约束。

加密货币,是不是新金融骗局?

  从单价9000美元到超过6.4万美元,再到一度跌破3万美元,加密货币比特币在一年时间里走出“过山车”行情。一边“造富”,一边“割韭菜”,剧烈波动表象下,比特币真实价值几何?应如何看待加密货币?

  不少金融业人士表示,很难评估比特币到底有没有实际价值,投资加密货币面临较大风险,投资者应谨慎选择。

  加密货币价值何在

  以比特币、以太币和瑞波币为代表的加密货币并没有主权信用背书,是通过算法生成的。因此,加密货币能不能称为货币,在业内存在较大争议。

  纽约大学经济学家努里尔·鲁比尼表示,加密货币不满足货币的基本标准,不算新形式的货币。加密货币甚至不能算是资产,没法计算价值。

  欧洲央行副行长德金多斯同样认为,很难看出加密货币的潜在价值,市场参与者应该为进一步价格波动做好准备。

  具体到比特币,英国杜伦大学金融学首席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郭杰表示,从供需关系看,一段时间以来比特币上涨源于总量稀缺、需求上涨。不过,郭杰认为,比特币价值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也没有完全按供需关系波动,传统分析框架只适用于可被投资者明确价值的商品。

  野村综合研究所研究员木内登英说,比特币近期波动主要与美国新能源汽车公司特斯拉是否接受比特币购车的态度变化有关。木内登英认为,正是由于使用价值不明确,比特币波动性才如此之高。

  是否新一轮金融骗局

  金融史上,“郁金香泡沫”“南海泡沫”等骗局层出不穷。如今,只在小众范围得到认可的加密货币却炒出“天价”,同样有人质疑,加密货币会不会是新的金融骗局?

  新加坡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白士泮认为,加密货币如比特币原本只是吸引相信区块链技术、拥护去中心化金融理念的人,在小众社群被接受为支付工具,但近期比特币价格剧烈波动更源于市场炒作和越来越多的投机者加入。

  郭杰表示,比特币实际应用场景非常有限,其价格飙升是典型的投机泡沫,与17世纪荷兰“郁金香泡沫”相似,甚至可以说是“庞氏骗局”。郭杰说,追捧加密货币的机构擅长用晦涩难懂的科技术语,说服投资者相信这是革命性现象,创造市场盲目投资的“羊群效应”。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斯图尔特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哈伊里·图尔克表示,加密货币有不受政府干预监管、跨境方便的特点,受到一部分人追捧。但仔细分析,这种需要不断有新投资者加入才能提高价格的逻辑基本就是一种“庞氏骗局”。

  监管路在何方

  各国货币监管机构普遍认为,加密货币用算法隐藏了使用者的身份、行踪,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同时加密货币杠杆率极高,给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市场研究机构MRB合伙公司分析师圣地亚哥·埃斯皮诺萨分析,由于央行和政府无法介入加密货币交易,因此难以得到官方支持。他认为,美国市场监管机构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监管加密货币。

  另据日本《读卖新闻》网站报道,加密资产交易杠杆率高,在利润巨大的同时,风险同样巨大。缺乏真实资产作支撑的加密货币交易已呈现“泡沫”态势。

  美国财政部此前表示,加密货币价格飙升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制定了新的金融账户报告制度。加密货币和加密资产交易账户以及接受加密货币的支付服务账户将纳入政府监测范畴。

  除美国外,日本和韩国监管机构均已采取措施,对金融机构持有和从事加密货币交易加强监管。

加密货币相关政策

  中国:十部门发文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通知指出,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

  通知强调,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根据通知,我国将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多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属地落实,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

  香港:发布“虚拟资产政策宣言”

  2022年10月31日,在香港金融科技周上,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下称《宣言》),阐明政府为在香港发展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而制定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在此之前,港区政府曾表明要成为全球虚拟资产中心的愿景。

  《宣言》明确了香港将对全球从事虚拟资产业务的创新人员抱持开放和兼融的态度。港区政府现正与金融监管机构缔造便利的环境,以促进香港虚拟资产行业得以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发展。香港会适时订出所需规限,按照国际标准缓减实际和潜在风险,让虚拟资产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

  这次宣言是香港地区有关加密货币领域最重大的一次政策更新,也是包括纽约、伦敦在内的多个国际金融中心里,率先明确要在Web3和元宇宙等领域进行前沿布局的城市。

  在此前香港举行的投资推广署会议上,会上指出:香港的加密货币政策立场与内地不同,不会受到内地加密货币禁令的影响。相比此前对加密货币较为“谨慎”的监管态度,会上表示:希望这个监管框架能够使行业在平衡投资者保护的同时,有一个有序和可持续的发展。

  10月16日,香港财政司表示:政策宣言将清晰表达政府立场,向全球业界展示我们推动香港发展成国际虚拟资产中心的愿景,以及与全球资产业界一同探索金融创新的承担和决心。

  对于本次《宣言》,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香港认为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和Web3.0有潜力成为金融和商业的未来,这些技术在适当监管下预期可以提升效率和透明度。政府准备就绪拥抱未来,香港欢迎金融科技和虚拟资业界和人才汇聚香港。香港将致力在整个虚拟资产价值链上促进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宣言》还透露金管局已开展“数码港元”的准备工作,并正与内地机构合作扩大在港以“数字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工具的测试。今年香港金融科技周将会加入Web3及元宇宙等新元素,包括以NFT形式向参加者派发限量版的出席证明协议(POAP)代币。代币持有者届时可透过3D扫描制作其专属虚拟化身,日后可凭代币优先参加其他行业活动。

  欧洲:议会通过加密货币监管法规

  瑞士《日内瓦论坛报》2023年4月20日报道,本周四,欧洲议会通过了欧盟首个加密货币法规MiCA,这使得避免数字货币市场失控成为可能。

  MiCA法规旨在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通过MiCA法规,欧洲加密资产行业拥有了其他国家如美国没有的监管清晰度。

  欧洲议会也有议员表示,新规很好,聊胜于无,但还远远不够。同时,她对法规18个月以后才执行表示遗憾,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Binance“在18月以后才开始遵守MiCA法规,意味着这18个月以内,加密货币储户得不到任何保护”。

  根据该法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若想在欧盟开展相关业务,必须注册并提供准确数据。传统金融中的“旅行规则(Travel Rule)”也将应用于加密资产的转移管理,要求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将有关客户和交易的某些信息提供给接收这些交易的金融机构。同时,为了减少加密货币的碳足迹,较大的服务商还将被要求披露其能源消耗情况。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远景项目署制定加密货币交易规则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远景项目署于2022年8月制定了加密货币交易规则,规定了与客户建立联系、组织加密资产交易、通过中介完成交易合同、在加密交易所进行结算和清算操作以及终止清算服务的程序。

  根据新规,加密货币交易参与者在进行强制确认身份后,可通过加密电子交易所进行交易。乌居民有权通过加密电子交易所以本币进行各类加密资产交易,包括在交易平台上购买和出售加密资产,而非乌居民在乌只能从事以外币出售的加密资产交易。同时,乌居民还可在外国交易所和交易平台用不可互换的代币兑换成其他类型的加密资产。此外,乌将禁止交易所发行和注册稳定代币,以及为了有担保代币的首次配售,而发行、注册、配售和流通无担保代币。

  截至目前,因未发放许可证,乌政府禁止外国加密交易网站接入乌国内网络。

  新加坡加密货币法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出台

  《联合早报》中文版2022年4月7日报道:市场人士对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出台普遍表示欢迎,认为新加坡制定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等相关法规越趋完善,为合规业者带来竞争优势,巩固新加坡立志成为全球加密货币枢纽的地位。

  尽管如此,有业者反映政府的执法力度仍有待提升。同时,当局应加快数码付款代币(digital payment token,简称DPT)服务商的执照申请审核过程。

  加密货币交易所表示:对于合规的交易所来说,我们需要公平的环境,我们没法与非合规交易所竞争。

  非合规交易所不受法规约束,发展速度更快。它们可以提供更多资产类别或服务,甚至是与那些用来洗黑钱或黑客偷来的加密货币按更低成本进行交易,对价格敏感的散户投资者一般也不注重交易所是否合规。

  为了加强整个金融业的监管和执法框架,国会前日三读通过新制定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在新法案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不仅扩大发布禁令的对象和禁令涵盖的活动范围,法案也引入条规,防范数码代币服务商洗黑钱和进行恐怖主义融资。

  新加坡在2019年出台付款服务法案,法令隔年1月28日生效,它对DPT服务商做出明确定义,监管范围涵盖加密货币交易所。

  Independent Reserve是首家在付款服务法令下获得正式执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该公司新加坡执行董事松迪(Raks Sondhi)说:“新加坡监管机构确切知道他们的行动,当新行业或领域出现模糊之处,也会积极与业者协商,以进一步了解要实施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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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加密货币,是不是新金融骗局?-河北省财政厅   http://czt.hebei.gov.cn/xwdt/zhxw/202106/t20210602_1417585.html
[2].  十部门发文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盘锦市公安局   http://gaj.panjin.gov.cn/2021_09/27_09/content-340199.html
[3].  香港发布“虚拟资产政策宣言” ,开启Web3大时代-贵州省信息中心   http://xxzx.guizhou.gov.cn/dsjzsk/zcwj/202211/t20221115_77112891.html
[4].  欧洲议会通过加密货币监管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http://ch.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304/20230403407444.shtml
[5].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远景项目署制定加密货币交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http://uz.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208/20220803343238.shtml
[6].  新加坡区块链加密货币法规日趋完善 金融服务市场法案为合规者带来竞争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http://sg.mofcom.gov.cn/article/dtxx/202204/202204033034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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