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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更加方便、高效,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关注焦点。

  我国的电子支付近年来持续保持迅速发展态势。为规范和引导电子支付的健康发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确保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26日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规范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电子支付行为。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范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行为(包括网络支付)。2015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专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2017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规范条码(二维码)支付业务(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条码技术,实现收付款人之间货币资金转移的业务活动)。此外,《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了规范。

目录

电子支付的特征

  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电子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而传统的支付方式则是通过现金的流转、票据的转让及银行的汇兑等物理实体来完成款项支付的。

  2.电子支付的工作环境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即互联网);而传统支付则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中运作。

  3.电子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如Internet、Extranet,而传统支付使用的则是传统的通信媒介;电子支付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求有联网的微机、相关的软件及其他一些配套设施,而传统支付则没有这么高的要求。

  4.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用户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PC机,便可足不出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支付过程。支付费用仅相当于传统支付的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

电子支付的类型

  电子支付的应用极为广泛,支付方式也不断创新。根据发起电子支付指令的电子终端不同,电子支付可以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等类型。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互联网支付(网上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也被合称为网络支付。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

  网上支付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等行为,通常仍须以银行为中介。在典型的网上支付模式中,银行建立支付网关和网上支付系统,为客户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网上支付指令在银行后台处理,并通过传统支付系统完成跨行交易的清算与结算。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客户成了支付系统的主动参与者。

  移动支付是指依托移动互联网或专用网络,通过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实现收付款人之间货币资金转移的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近场支付(通过具有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的移动终端实现本地化通讯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和远程支付(通过移动网络与后台支付系统建立连接,尤其是利用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互联网支付工具,实现各种转账、消费等)等业务。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建成运行,可以处理网银贷记业务(付款人通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网银借记业务(收款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协议,通过收款行向付款行发起的收款业务)、第三方贷记业务(第三方机构接受付款人或收款人委托,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通知付款行向收款行付款的业务)以及跨行账户信息查询等业务。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

  电子支付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发出电子支付指令的客户、接受电子支付指令的客户、提供电子支付网络环境服务或移动通信服务的经营商、银行、支付机构等。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是:

  1.电子支付指令的发起

  即客户根据需要就货币支付和资金转移通过电子终端,根据其与发起行签订的协议,发出电子支付指令。接受客户委托发出电子支付指令的发起银行称为发起行。

  2.电子支付指令的确认

  在客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前,发起行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在提示客户对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的前提下,对客户身份和电子支付指令再次进行确认,并应能够向客户提供纸质或电子交易回单,同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保存至交易后5年。

  3.电子支付指令的执行

  发起行在确认客户电子支付指令完整和准确后,通过安全程序执行电子支付指令。发起行执行该指令后,客户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如果银行自身提供了电子支付的网络环境,一般就不涉及提供该项服务的经营商;否则,银行只有与提供电子支付网络环境的经营商合作,才能完成电子支付行为。

  4.电子支付指令的接收

  电子支付指令接收人的开户银行或接收人未在银行开立账户而电子支付指令确定的资金汇入银行称为接收行。接收行收到电子支付指令后,应按照协议,及时回复确认。

电子支付的风险

  电子支付的风险有:

  1.市场风险。电子支付机构的各个资产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汇率风险即是市场风险的一种。

  2.信用风险。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义务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当电子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兑现电子货币或结算需求时,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4.声誉风险。与传统风险比较,电子支付机构面临的声誉风险显得更为严重。以网上银行为例,传统业务中,最常见的声誉风险表现为一家银行出了财务问题以后,导致大量的储户挤兑。网上银行产生声誉风险的原因与传统业务有时候一样,有时候也不一样。

  5.结算风险。清算系统的国际化,大大提高了国际结算风险。基于电子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各类金融交易,发达国家国内每日汇划的日处理件数可以达到几百甚至上千万件。

电子支付纠纷的处理

  1.消费都首先可以选择电子支付的平台进行投诉,例如在用支付宝交易的可以找支付宝的客服进行沟通,商量解决办法。

  2.电子支付平台无法解决的,消费都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3.如果电子支付纠纷涉及金额比较大的,建议消费都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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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ztzl/2005-10/31/content_87377.htm
[2].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zhengce/2016-05/24/content_5076138.htm
[3].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zhengce/2016-03/18/content_5055171.htm
[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_中国人民银行   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gkai/4081330/4406346/4693545/4767845/index.html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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