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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担保发行

  产品担保发行是发行债券的企业或公司用产品作为担保品的发行方式。采取产品担保发行的产品,应是市场上供不应求并能吸引投资者或社会公众的本企业(或公司)产品,这样才容易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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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发行

  担保发行是指发行证券单位为了提高证券信誉,增加投资人的安全感和吸引力,采用某种方式承诺,保证到期支付证券收益(股票为股息红利,债券为本息)的一种发行方式。在证券担保发行中,主要是债券发行采用此方式。根据采用的担保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信用担保发行。这是指证券的发行没有任何担保品,仅凭债券发行者的信用。这有两种形式,一是以自身的信用能力作为担保;另一种是凭借他人的信用作担保,即依托某一担保人的信用担保而发行债券。充当担保人必须具备担保资格,具体内容是:担保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有实际经济能力承担所担保的债券如期还本付息,必须具有法定比例的担保证券本息及其他已担保经济责任总和的自我资金。担保人在所担保的债券发行者不能如期偿还本金或利息时,必须及时提供全部资金予以代偿。担保人代偿后对代偿债券本息具有追索权,可以收取担保责任的抵押品。担保人同意担保必须出具正式的书面担保文件,明确所担保债券的名称、数量、本金和利息总额、偿付日期与方式、违约责任等。

  2.实物担保发行。这是指债券发行者用实物作抵押或补偿,保证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方式。发行者一旦到期不能或无法按约支付债券本息时,则应用担保实物进行清偿。代理发行债券的机构有权依法或依原所签协议处理担保品,变价用以代偿债券本息,变价不足偿付金额的,按比例偿付,原债券持有人保留差额追索权,变价超过金额的,余额由代理发行机构扣收必要的费用后退回给债券发行者。

  3.产品担保发行。具体解释见上。

  4.证券担保发行。这是指债券发行者用自己所持有的其他有价证券作为发行债券的担保品,按照惯例,作为担保品的证券价值必须大大超过以此为担保发行的债券价值。用于担保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企业(公司)债券、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但必须是能被广大投资者或社会众人所能接受的证券种类。当债券发行者到期不能偿本付息时,用担保的证券进行清偿。

债券发行概述

  债券发行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是证券发行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以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发行者以最终债务人的身份将债券转移到它的最初投资者手中。

  债券发行方式包括直接发行、间接发行、全额包销方式、余额包销方式、独家包销、合作包销、银团包销、短期企业债券、中长期债券和长期债券等。

  直接发行:是指发行人单方面确定国债的发行条件,再通过各种渠道(如银行、证券公司的柜台)向投资者直接出售国债的方式。以这种方式发行国债时间长,成本高,市场化程度低。因此,在国债市场发达的国家,这种方式基本被淘汰,只有少数国家用于发行面向个人投资者的非上市流通国债。

  间接发行:是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者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出售证券的发行方式,“直接发行”的对称。证券商是经营有价证券的重要发行机构,证券商大部分由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担任。

  全额包销方式:实际上是由中介承销方全部认购债券,并交付全部债券款额给筹资人的作法,然后再由债券承销商转售给投资者。在这种方式中,承销者所承担的风险大,一般来说手续费所得也更高,或者承销者本身也愿意持有该债券。

  余额包销方式:则是一种将代销方式与包销方式相结合的一种债券发行方式,即先采用代销方式发行债券,约定在一定时问以后,如果余下未发行出去的债券,则由承销方全部认购。这是一种对筹资人来说即可保证债券发行成功,又可付出相对全额包销费用更低的发行方式;同时对承销方来讲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全额包销的风险。

  独家包销:也称为协议包销。是由—家承销公司独自承销发行筹资人的全部债券,其发行风险独担,发行手续费独占的包销方式。

  合作包销:也称俱乐部包销,即由数家承销公司平均分配风险和收益的债券包销方式,属于分包性质。

  银团包销:此方式是国际上常见的包销债券形式,即由一个承销商牵头,其余承销商参与,各承销方包销债券的数额以竞争方式确定,其发行风险和收益也按各承销商所承销的债券数额来明确。

  短期企业债券市场:是指短期企业债券的发行与转让的市场。

  中长期债券:发行者主要是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我国政府发行的债券主要是中期债券,集中在3~5年这段期限。1996年,我国政府开始发行期限为10年的长期债券。

  长期债券:是发行者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各国对债权期限划分的标准不同。一般来说,偿还期限为1年以内的为短期债券,1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中长期债券或称中期债券。偿还期限为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发行长期债券的目的,主要用于筹集大型工程、市政设施及一些期限较长的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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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第一节 证券发行市场的构成与发行方式-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https://www.econ.sdu.edu.cn/info/1444/25804.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