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发行
间接发行是指证券发行者委托一家或几家证券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代理出售证券的发行方式。它是直接发行方式的对称,也称委托发行。采取间接发行方式,代理发行证券的机构对委托者的经营状况不承担经济责任。间接发行根据受托证券机构对证券发行责任不同,可分为包销、代销和助销等多种具体推销方式。间接发行由于借助于证券中介机构的支持和证券市场机制,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筹足所需资金,并及时投入生产经营,而且对于发行者来说也比较方便,风险也较小,还能借此提高企业信誉,扩大社会影响,但这需支付一定手续费,增加了发行成本,而且按照有关规定,发行者还需提供证券发行所需的有关资料。因此间接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已有一些社会知名度,筹资额大而急的公司。这样做既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筹足所需资本,同时还可借助于发行中介机构进一步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
股票间接发行的方法
股票间接发行具体指的是指股票发行人不直接办理股票发行手续而是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盅行招募投资者。
股票间接发行主要有包销发行和代理发行两种发行方式,也就是说,间接发行根据受托责任不同分为代销发行和包销发行。代销发行是指发行人委托有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代办销售股票的方式,包销发行是指发行人与代理发行机构签订合同委托其发行股票。
代销发行只是同意按照发行人委托的价格尽可能地销售股票,并且只收取手续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发行风险由发行人承担到期销售不完的股票退给发行人。包销发行规定在承销期内如果不能足额发行尚未销售的股票,则由受托方收贿然后在证券交易市场上接市价出售。
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的区别
(1)直接发行,即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出售证券的发行;
直接发行方式可以节省向发行中介机构缴纳的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但是如果发行额较大,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发行网点,发行者自身要担负较大的发行风险。这种方式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人知名度高、发行数量少、风险低的证券。
(2)间接发行,是由发行公司委托证券中介机构代理出售证券的发行。
对发行人来说,采用间接发行可在较短时期内筹集到所需资金,发行风险较小;但需要支付一定手续费,发行成本较高。一般情况下,间接发行是基本的、常见的方式,特别是公募发行,大多采用间接发行;而私募发行则以直接发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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