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公益性或互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间组织,其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
非营利组织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艺术、慈善、教育、学术、环保等,如学校、红十字会、奥委会,它是介于政府组织和营利性组织之间的社会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
非营利组织的含义
非营利性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公益性和慈善性事业活动,取得收入主要用于公益慈善性支出,不进行利润分配,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在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具有很强的两重性,它既有公益性一面,替代政府分担了一部分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市场属性一面,参与市场运作经营和劳务活动,但这两方面公益与经营度各有多大,难予掌握。笼统规定非营利公益组织免税,在征管实际中漏洞将很大。因此,拟在税法实施条例中从性质上具体界定非营利公益组织,并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给予免税优惠。主要条件包括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产品或服务活动、非营利组织的财产及其孳息不得用于分配、投入人对投入非营利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利、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应当控制在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一定的幅度内,不得变相分配非营利组织财产等。
非营利组织类型列举
1、税收上的列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2、《民法典》的列举
“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非营利组织的特点
非营利组织的特点有:
1.正式组织性。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必须是一种机构性实体。因此,这个组织必须有一个组织章程、组织运行规则、工作人员或其他一些相对持久的指标。
2.非政府性。非营利组织一般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自我管理和控制自身活动的组织,不是政府的下属机构,一般不受政府控制,有自己的董事会,独立地完成组织的使命。
3.非利润分配性。非营利组织并不意味着组织不能靠自己的经营行为创造收入、创造利润,而是不能把利润分配给那些管理和经营这个行业的成员或会员。
4.自主管理性。非营利组织内部实行自主管理,而不是受控于外部组织。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在成立之初由政府按规定认可后,其章程可以由成员自行制定和修改,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重大活动以及管理机构的组成、解散等问题,也由组织成员自己决定,不受政府的干预。
5.志愿性。这种组织使命的完成通常是团体成员(会员)自愿参与的结果,特别是一些公益服务组织,其会员、成员从事服务时,通常是义务的、无偿的、自觉的。
6.公共性。公共性是非营利组织的最主要特征,也是其核心伦理价值。非营利组织不是为某些特定对象与人的利益服务的,而是为公共利益服务。
非盈利组织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规定,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策
满足条件
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申请材料
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三)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五)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需提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及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申请当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材料。
如何享受优惠
一、非营利组织哪些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注: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非营利组织怎样享受优惠?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免税资格有效期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免税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参考“广东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的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向财政、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2、财政、税务主管机关接受申请;
3、对法定形式要件进行审核;
4、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联合进行审核;
5、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免税资格认定办理的基本步骤:
一、收件
收件人员核对申请人提交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资料,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收件处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退件。
二、受理
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资料进一步审核。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审查
审查人员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四、决定
对于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予以发文公示。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五、制证
核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在区财政局官网公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六、送达
核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在区财政局官网公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注意事项
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一)登记管理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
(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部门评定的C级或D级的;
(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五)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六)从事非法政治活动的。
因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自其被取消资格的次年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将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其存在取消免税优惠资格情形的当年起予以追缴。
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1.非营利组织是微观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主要承担者。非营利组织是以社会公益为使命的民间组织,在文化教育、民主监督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显然,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履行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职能,对和谐社会建设将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2.非营利组织能提高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由于政府组织往往受到各种制约,且存在提供公共服务成本过高等问题,所以一些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物品,改由政府资助的非营利组织提供。非营利组织通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竞争,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3.非营利组织能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现代社会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政府社会管理的内容日益复杂,即便不断扩张机构,也很难对社会的多元需求作出及时、恰当的反应。而在公共产品的范畴内,纯公共物品通常只能由政府提供,社会公众要求的多元化主要集中在准公共物品这方面。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符合其宗旨的各项服务,满足社会需求,如民办高校、医院满足人民求学和就医的需求。
4.非营利组织是当代公共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必然要求。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可以是直接的,但更多情况下需要一个中间机制来协调,非营利组织承载了通过增强公民参与和建构政治文化以实现政治社会化的功能。一方面,非营利组织代表自己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愿望,组织成员关系密切,在集体活动中会产生相互信任和相互依赖,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反馈系统;另一方面,其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传达给成员,促进成员对政府政策的理解和信任。
民办非企业和企业、非营利组织的区别
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也称社会服务机构。按照民法总则(民法典的规定一致),社会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法人;而企业属于营利法人。非营利组织是财政部门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税收优惠等制度中使用的概念,包括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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