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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

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备案人员

  脱贫人口是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登记备案人员。脱贫人口也就是通过帮扶达到国定或省定脱贫标准的人口,主要标准是人均纯收入达标、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目录

脱贫人口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关系

  脱贫人口即2020年年底前国家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因2020年国家现行标准下已经实现全部脱贫摘帽,此前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经脱贫,统一称为脱贫人口,两者是不同时期的同一个概念。

脱贫人口退出标准

  国家标准中,贫困户退出,主要衡量年人均纯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5项具体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退出。当年新识别贫困户当年不能退出。错退率、漏评率、群众满意度等为参考指标,综合进行研判。

  参考贵州修文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脱贫退出标准”,内容如下:

  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通过退出程序审批后认定为脱贫。

  “一达标”: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线。

  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

  1.不愁吃。包含吃饭不愁、饮水不愁。

  (1)吃饭不愁。农户不缺粮,能吃饱。

  (2)饮水不愁。一是水量。人均日用水量35升。二是水质。集中供水的,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放宽限值规定;分散供水的,采取望、闻、问、尝等方法,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三是用水方便程度。集中供水或分散供水入户的均为达标;供水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米为达标。四是供水保证率。集中且连续供水的为达标;分散供水的,缺水时间连续不超过30天。

  2.不愁穿。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棉衣。有换洗衣服,有御寒被褥。

  三保障:指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

  1.安全住房有保障

  (1)安全住房

  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房屋有安全鉴定。就地脱贫的,房屋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A级或B级的为安全住房,不需改造。

  (2)农村危房改造

  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C级或D级的为危房,必须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重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后的房屋必须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安全性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住房安全性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可以根据专业机构鉴定报告、竣工验收意见等材料作为依据。

  (3)易地扶贫搬迁

  采取集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并实际搬迁入住为达标。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搬迁后续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搬得出、稳得住、不反弹。

  2.义务教育有保障

  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对确因智障等原因不适宜就学的,不作为义务教育无保障;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有保障义务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记录。

  3.基本医疗有保障

  按照国家要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有慢性病的,落实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

脱贫人口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优惠内容: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如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24年第4号)

  享受税收优惠的方式:

  一、关于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附件1),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并按以下要求留存资料备查:

  1.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能证明相关人员为脱贫人口的材料(含电子信息)。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其他能证明相关人员登记失业情况的材料(含电子信息)。

  3.毕业年度内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尚未毕业的,由其留存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学籍信息的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

  二、关于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1.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1)招用重点群体清单,清单信息应包括招用重点群体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类别(脱贫人口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在本企业工作时间。

  (2)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含电子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记录。上述材料已实现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2.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实以下情况:(1)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2)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信息);具备条件的,也可通过信息交换的方式将审核情况及时反馈至税务部门。

  4.招用人员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申请。

  (二)向税务部门申报享受政策

  1.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信息表》(附件2),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申报享受政策。

  2.企业应当留存与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含电子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含电子信息)备查。

  招用脱贫人口的,还需留存能证明相关人员为脱贫人口的材料(含电子信息)备查。

  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还需留存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或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信息)备查;已通过信息交换的方式将审核情况反馈至税务部门的地区,可不再要求企业留存相关材料。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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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首页 > 互动交流 > 业务知识库 > 劳动就业|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https://www.dpxq.gov.cn/hdjl/ywzsk/ldjy/content/post_9146226.html
[2].  【脱贫攻坚知识窗】脱贫退出标准|修文县人民政府网   https://mp.weixin.qq.com/s/VDIGNFIcE7qWr9PBKJrqew
[3].  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896453.htm
[4].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4/content_6943592.htm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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