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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产业

  高精尖产业是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引领、以效率效益领先型产业为支撑的产业集合。与高技术产业相比,高精尖产业不只强调“高”,即全要素生产率高、纯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增长的贡献高,而且强调“精”和“尖”,前者指符合产业低碳绿色、减量发展要求,后者指能够引领技术发展方向和国际技术前沿。

  北京将“高精尖”产业定义为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引领,以效率效益领先型产业为重要支撑的产业集合。

目录

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四个特征

  “高精尖”产业这一概念最早是技术经济学术语,指具有“高级、精密、尖端”特征的科技发明或产品工艺。后来人们将“高精尖”这一概念应用于产业领域,用来代表具有“高精尖”属性,能够满足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求的产业。2017年,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北京“高精尖”产业活动类别》,明确提出北京“高精尖”产业的定义,即是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引领,以效率效益领先型产业为重要支撑的产业集合。其中,技术密集型“高精尖”产业指具有高研发投入强度或自主知识产权、低资源消耗特征,对地区科技进步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产业。效率效益领先型“高精尖”产业指具有高产出效益、高产出效率、低资源消耗特征,对地区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和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产业。综合以上描述,“高”最重要的指标是研发强度,“精”就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尖”是能够引领技术发展方向的国际技术前沿。“高精尖”产业的本质,是一种创新驱动的产业。总体来看,“高精尖”产业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全要素生产率高。全要素生产率是“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核心,较高的全要素生产率有利于释放增长潜能,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二是劳动生产率高。劳动生产率是“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源泉。它要求一定时期内一定劳动力投入形成的产出数量和价值要高。

  三是资源生产率高。也就是说单位投入的自然资源、能源和土地各类资源要素的产出附加值高。资源生产率是“高精尖”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高精尖”产业应当具备较高的资源生产率。

  四是环境效率高。即单位环境负荷的经济价值要高。环境效率是“高精尖”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高精尖”产业要充分考虑资源投入与效益产出、污染排放的相互关系。

北京高精尖产业

高精尖产业、新基建、“五新”的定义

  1.高精尖产业:以产业分类作为定义维度,选取十个代表新经济增长的产业共同构成,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十个产业。

  2.新基建:以基础设施作为定义维度,北京新基建聚焦“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数据智能基础设施、生态系统基础设施、科创平台基础设施、智慧应用基础设施、可信安全基础设施”共6类项目开展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大量应用到高精尖产业的各项关键技术。

  3.“五新”:以经济发展作为定义维度,北京围绕“新基建、新场景、新消费、新开放、新服务”提出了新业态新模式的各项政策举措,“五新”包含新基建,并且以高精尖产业的各项技术作为支撑,同时需要大量高精尖领域的企业参与实施。

北京市发展高精尖产业的优势

  (一)具备政策优势

  北京“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为十大高精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优势。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是中央各部委的集中地,能够为高精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北京是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具备以发展高精尖产业带动全国产业升级的战略优势,更容易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方针指引之下实践以高精尖技术为核心的产业升级。

  (二)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高精尖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解决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攻关等科研问题,北京拥有92所普通高等院校,其中8所985院校,26所211院校,是当之无愧的“高校第一城”,各院校的师资力量、基础科研、实验条件、设备资源等均有较为领先的优势。

  同时,北京分布有数量庞大且科研攻关条件领先的各类科研院所,研究范围涉及多个学科众多领域,具有多年科研环境沉淀以及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北京市发展高精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具备领先的企业集群

  北京拥有代表全国领先水平的高精尖产业企业集群,这其中即包括具有国际代表性的BAT等互联网企业巨头,又包括陆续诞生的各领域独角兽企业。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独角兽企业数量达到218家,北京以79家遥遥领先,占比近4成,其中估值超过100亿美元的超级独角兽企业共7家,北京共有5家。

  这部分企业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持续研发投入、打造高精尖产品、引领市场需求的积极作用。同时,这部分领先企业也是高精尖人才的聚集地,为高精尖技术人才提供了更为市场化的培养环境。十四五时期,这部分企业仍将发挥自身的产品研发优势,为北京市高精尖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在京的国企央企具备发展和应用高精尖技术的优势资源条件

  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核心作用之一即是提升各行业传统企业的科技竞争力,促进传统大中型企业转型,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领先型产业发展。北京大型国企央企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这类企业均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业务基础,不仅具备充分的引入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精尖技术项目的条件,而且是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重要的资金提供者和市场提供者。

  (五)拥有活跃的创业群体

  北京雄厚的科研基础、良好的创业氛围以及大型高精尖企业的示范作用,为产生源源不断的高精尖领域创业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个群体包括掌握高精尖技术的硕士博士、有丰富大型企业工作经验的白领、科技发明专利的持有者、外地来京寻求合作的创业者等等。十四五时期,持续为这个群体注入创业动能、提供创业条件、完善创业环境是高精尖产业得以长期健康发展的根本。

  (六)拥有领先的专业投资机构

  截至2020年3月,北京在中基协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机构达4381家,管理资金规模超3万亿元,规模占全国近1/4,投资案例数和金额近全国1/3,管理规模及投资数量均稳居全国首位。十四五时期,应发挥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专业投资机构关注高精尖产业、了解高精尖技术应用、搭建企业与资本的展示沟通平台,是高精尖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

  一、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已于2021年8月11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发布实施。

  《规划》提出,到2025年,以高精尖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根基更加稳固,高精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在30%以上,基本形成以智能制造、产业互联网、医药健康等为新支柱的现代产业体系,将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区块链、创新药等打造成为“北京智造”“北京服务”的新名片,形成10家世界级智能制造标杆工厂。

  《规划》明确,要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两个国际引领支柱产业,做强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北京智造”四个特色优势产业,做优区块链与先进计算、科技服务业、智慧城市、信息内容消费等“北京服务”四个创新链接产业,抢先布局一批未来前沿产业,并对相关产业发展作了具体安排。

  《规划》还对优化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加快产业基础再造筑牢发展新根基、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新层级、深化开放合作激发产业新活力以及相关保障措施作了部署。

  “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十四五”时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的关键时期。总体上,“十四五”高精尖产业规划明确的各项重大目标指标进展顺利,各项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全面落地,产业结构实现了高精尖化。概括起来主要体现为六个“新”。

  第一,京津冀产业协同再谱新篇章,产业链群联动成为主旋律。

  产业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支撑。这五年,三地不断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推动产业发展迎来拐点。2024年,三地工业增加值2.66万亿元,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在全国占比止跌回升,今年上半年占比达到6.21%,同比提高0.18个百分点,增长动力实现了由黑色金属冶炼等传统加工业向以汽车、电子等高端制造业为主的转变。

  “六链五群”见行见效。三地联合绘制氢能、机器人等6条重点产业链图谱,开展“卡点”攻关和“堵点”招商,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持续提升。先后打造生命健康、集成电路等7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总书记寄予厚望的“五个集群”全部跻身“国家队”,制定集群培育提升行动方案,“一群一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京津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科技生态港、京津电子化学品基地等重大示范项目开工建设。

  第二,高精尖产业能级实现新跃升,成为经济增长重要贡献者。

  这五年,我们坚定不移地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高精尖产业。2024年,全市高精尖产业规模近6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61%,高精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1%,较2020年提升4.5个百分点。2024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5万亿元,“十四五”前四年年均增速达5.6%;信息软件业营业收入规模突破3.3万亿元,占全国四分之一,“十四五”前四年年均增速达17.1%。今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软件业合计实现增加值突破1.3万亿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六成。十大高精尖产业规模全部达到千亿级,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业、医药健康等3个产业规模超过万亿元。

  第三,产业科技创新形成新优势,塑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

  这五年,我们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产业创新投入和产出持续增加,2024年,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位居全国前三,信息软件业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31.3件,较2020年增长近一倍。产业创新平台突破“卡脖子”技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动能更加澎湃,累计建成3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4家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地方共建北京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保持领先发展势头,备案上线大模型162款,全国占比约三成,稳居全国首位;成功研制全球首个纯电驱拟人奔跑全尺寸人形机器人“天工”,“朱雀三号”可重复火箭试验箭成功实现国内商业航天首次十公里级垂直起降飞行,北汽福田发布全球首台液氢重卡,华翊量子完成规模达100量子比特第二代离子阱量子计算机商业化原型机。

  第四,高精尖产业结构实现新优化,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这五年,我们积极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不断向高附加值、高技术方向迈进。从产业来看,2024年,高技术制造业和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为32.3%、43%,较2020年分别提升6.3、10.6个百分点;信息软件业成为全市第一支柱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6.9个百分点,达到22.2%。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1万元/人,较2020年增长47.3%。从产品来看,2024年在京车企生产新能源汽车约30万辆,是2020年的15倍;“十四五”前四年,获批47款创新医疗器械,占全国22%,居全国首位。2024年集成电路产量以258亿块创造历史新高,“十四五”前四年平均增速达到10.9%;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六年稳居全国首位,规上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位居全国前三。

  第五,产业转型升级开创新局面,智能化绿色化取得显著成效。

  这五年,我们推进智能化和绿色化协同转型,全面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效能。数实融合加速推进,2024年,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2.24万亿元,“十四五”前四年平均增速达10.5%,今年前三季度增速为9%,累计培育卓越级智能工厂19家、先进级智能工厂149家;首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入选全国标准7家,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入选5家,均居全国首位。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水耗比2020年分别下降30.8%、11.3%,保持全国省级的最优水平;产业含“绿”量持续提升,累计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161家,市级绿色工厂51家,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比重达到40%。

  第六,市场主体加速迸发新活力,企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

  这五年,我们不断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持续凸显,北汽、小米等企业入选世界500强,字节跳动被《时代》周刊评选为具备全球生态控制力的巨头企业。累计培育单项冠军企业76家,涉及新材料、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多个重要领域。中小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立体式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数量超过200万家,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06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35家,均居全国前列。

  二、“十五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

  2026年6月1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研究“十五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等事项。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本市高精尖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能级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优势凸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五五”时期要立足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努力打造有竞争优势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建设体现北京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夯实高精尖产业发展根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培育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新兴支柱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强产业空间统筹布局,引导重点产业有序集聚,构建区域联动、多点支撑的产业空间格局。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作为“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一“子”抓紧抓实,统筹推进数字技术、数字产业、数字应用、数字服务、数字基础、数字安全发展,以开放思想和包容心态进一步提升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北京数字经济发展资源配置力、标杆引领力、辐射带动力、全球影响力。紧跟科技创新前沿,加强统筹谋划和前瞻布局,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创新规律和企业技术选择,厚植创新“土壤”、广撒创新“种子”、提供成长“养分”,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加强数字技术应用,以应用创新推动数字产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数字经济安全管理水平,守牢安全底线红线。

  会议研究调度经济运行情况时指出,要进一步夯实稳增长责任,坚定发展信心、狠抓工作落实,毫不松懈加强经济指标运行调度,深入分析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文体娱乐、住宿餐饮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展趋势,采取针对性措施补短强弱、挖掘潜能,不折不扣完成二季度经济增长目标任务。加力提振消费,持续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推动文商旅体展深度融合发展。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健全固定资产投资调度机制,加力推进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有效支撑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

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文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等国家重要战略部署,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持续巩固、提升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高精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效能,突出依法依规、靠前谋划、聚焦重点、注重绩效等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高精尖项目),是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实施,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求,支撑产业创新发展、产业结构深层次调整和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升、经济增长和投资促进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项目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局在公共预算资金中安排并监督使用,纳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管理,用于支持高精尖项目实施的资金。

  第二章 项目组织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高精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依据各领域实施方案、细则、通知等文件确定具体项目,对高精尖项目实施进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日常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项目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可根据项目跟踪管理需要制定工作细则,针对产业创新特点包容稳妥加强全周期管理,营造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高精尖项目的实施应聚焦产业发展中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试验验证、示范应用推广及产业化阶段,重点推进未来产业创新突破、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优势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应对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技术产品转化应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现代产业治理体系完善、产业要素保障等方面具备重要支撑作用。具体方向如下:

  (一)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技术关键性、革命性突破。推进未来产业领域前沿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应用,构建未来产业发展生态;开展新型产业研发机构建设及工程化任务推进,推进战略性、公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高行业中试验证和加工服务能力,加速创新技术产品产业化进程。

  (二)加快创新技术产品转化应用。推进新技术新产品试验验证、示范应用和规模化推广,鼓励行业解决方案落地;推进重点领域场景开放及迭代改造;开展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项目实施主体参与国家标准创制及应用。

  (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产业链延伸布局和协同配套,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生态构建,建立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产业筑基工程,聚焦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产品攻关;推进京津冀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能力提升;开展关键产品产能保障及备货。

  (四)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做优做强,提升先进产品供给水平,加大有效投资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产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打造行业智能化、绿色化标杆示范工厂;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

  (五)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开展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鼓励数据要素开放使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布局;促进数字技术带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加速赋能千行百业,大力推进大模型技术创新与行业深度融合。

  (六)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制造业企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构建产业生态,促进服务型制造深入发展;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工业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园区开展企业服务;促进行业设计能力提升,加强品牌创建与培育。

  (七)完善现代产业治理体系。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高精尖产业利用外资水平;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化布局,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创新项目;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应急、民生领域产能保障,推进重点领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安全保障和风险应对能力;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建设。

  (八)加强产业要素保障。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加强产业人才培育,推动产教融合基地、示范中心等建设,加快构建产教融合培育体系;推进老旧厂房、工业存量空间更新利用;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产业投入。

  第六条 高精尖项目实施主体应明确项目实施内容、时间进度安排、任务目标等必要信息,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后,定期报送实施进展。确需约定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应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订项目合同(或任务书等)。

  第七条 如高精尖项目在执行中发生终止、调整(变更)、延期等情况,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提交申请,充分说明理由,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后执行。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并履行验收程序。

  第八条 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应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高精尖项目组织及实施、任务目标完成、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及检查工作。

  第三章 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第九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和使用管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本办法,每年制定资金实施指南,明确具体支持方向及领域;制定实施方案、细则或通知,明确具体支持方式、标准,以及操作流程等内容,并将年度高精尖项目资金使用结果情况报市政府;会同市财政局对高精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按照规定履行调整变更程序。

  第十条 高精尖项目资金采用补助、奖励、贷款贴息、保险补贴、融资租赁补贴等支持方式。各类支持方式具体如下。

  (一)补助。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开展技术攻关、具有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或需加大支持引导力度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奖励。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三)贷款贴息。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项目实施主体贷款给予贷款贴息,贴息率不超过2%,分年度贴息,每个项目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落实国家相关战略部署和我市重点任务的重大项目,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并购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贷款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年度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年度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对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的专项信贷产品,给予配套贷款贴息,贴息率不超过3%,分年度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保险补贴。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基础性、创新性产品应用推广保险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50%。分年度安排,最高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融资租赁补贴。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用于项目研发、建设投资的融资租赁费用,按照不超过5%的费率给予补贴,分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高精尖项目中已通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内容,高精尖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对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项目实施主体,高精尖项目资金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国家有明确资金配套要求的重大专项项目,高精尖项目资金可予以配套支持;鼓励各区对获得支持的高精尖项目给予配套。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北京市重点任务的,高精尖项目资金可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对确需以本办法规定之外支持方式和标准支持的项目,应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且获得支持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合同(或任务书等)中明确资金使用方案、绩效目标等内容,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后,定期报送执行情况。如需进行预算调整(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应及时提交申请,充分说明理由,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后按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高精尖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项目谋划、项目前期费用、项目评估、绩效评价以及委托管理费等费用,在高精尖项目资金中列支。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责任与处罚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主体应对高精尖项目和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以及其他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项目实施主体,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将资金收回。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主体可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接受资金拨付;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使用资金,实施专账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用途的,应按要求使用资金。对高精尖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各区人民政府、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发展情况,设立专项项目资金并制定相应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经信发〔2021〕8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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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贾品荣:创新驱动“高精尖”产业发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https://www.nopss.gov.cn/n1/2021/1105/c219544-32274275.html
[2].  北京市发布“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www.ndrc.gov.cn/fggz/cyfz/zcyfz/202108/t20210820_1294123.html
[3].  北京举行首都“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收官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高精尖产业发展专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http://www.scio.gov.cn/xwfb/dfxwfb/gssfbh/bj_13826/202511/t20251105_938132_m.html
[4].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要闻|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https://www.bjrd.gov.cn/xwzx/bjyw/202606/t20260612_4697018.html
[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   https://www.ncsti.gov.cn/zcfg/zcwj/202502/t20250208_195033.html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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