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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

综合性经济形态

  低空经济是指垂直范围1000米以下、根据实际需要延伸至不超过3000米的低空空域范围内,以民用有人或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以载人、载货等多场景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新兴赛道之一,低空经济成为近年来的一个热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随着我国低空经济领域技术的不断突破,国内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产业链雏形初现。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2030年有望达到2万亿元。

目录

低空经济的含义

  对于低空经济的定义,学术界目前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比较普遍的提法是“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开展相关航空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并辐射带动低空飞行活动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飞行服务、产业应用、技术创新、安全监管等相关领域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这种提法将低空经济主要的经济活动概括了进来,比较容易使人理解,但也存在不足。

  从统计学意义上说,低空经济应该属于宏观经济范畴。前述定义主要不足有二:一是将低空生产活动的生产方式与低空经济概念混淆,而且也不能涵盖低空经济已有的生产形态。例如,使用飞艇、滑翔机、滑翔伞、热气球开展低空运营或体验活动等,在应急救援中使用飞艇、气球或无人机在空中悬浮作通信中继等,近来社会关注度颇高的飞行汽车等,都超出了前述定义所给出的界定。二是低空经济作为一种宏观经济形态,其活动应该可以被统计计算和分析比较,因此它必须有明确的“域”的界定。低空经济除地域概念外,最为显著的特征是空域概念,是立体空间的概念。

  以往对低空的定义为真高1000米以下,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其扩展为真高3000米以下,去年底中央空管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将管制空域定义为6000米(含)~20000米(含),意味着除少数禁飞空域和特殊管制空域外,其余6000米以下广大空域均可能成为低空经济产业驰骋的领域。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可供低空经济发展的地域和空间边界,并得出所谓低空经济的概念应是国家或地区行政区域内由国家的法律法规确定空域的一切经济活动的总称或总和。

  与其他经济形态相比,低空经济的显著特征是,以各类飞行活动为核心,其领域包括各类在低空运行的交通运输服务、通用航空专业服务,各类社会服务包括安防处突、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以及各类航空运动、观光游览等。各类飞行活动可以是机构的,也包含各种私人飞行,从长远看,私人飞行可能具有更大的想象空间。其产业链涵盖各类飞行器研发、生产、销售;各类基础设施包括通航机场、起降场等;各类飞行服务设施包括通信导航及航行情报、气象服务等,各类航空人才教育培养、航空科普等,各型航空器及零部件的保养、维修等,各种航空金融、保险、租赁服务等。

  与传统公共航空运输相比,低空经济社会化程度更高。这种经济形态的产生是科技进步催生的结果,一是互联网、卫星导航、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提升了航行服务能力,为安全监管提供了科学有效手段;二是新技术、新能源为新型飞行器研发应用尤其是无人驾驶航空器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因此,可以说低空经济是互联网时代由新技术和新能源的革命性变化催生的具有典型新质生产力特征的经济模式。

低空经济的发展历程

  从国家层面上来看,低空经济此前已被多次提及。2021年2月,《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发展交通运输平台经济、枢纽经济、通道经济、低空经济”。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4年1月1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低空经济产业进入“有法可依”的发展新阶段。2024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这是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新质生产力范畴。2024年3月27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提出,到2030年,通用航空装备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各领域,成为低空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低空经济特点

  一是立体性。低空经济的运行空间总体上说立体性较强,许多作业是“飞行在空中,作用在地面”,空地衔接十分紧密,是一种典型依托三维空间发展的经济形态。

  二是局地性。低空经济主要以小飞机、小航线、小企业为依托,总体上具有地域窄、规模小和较为分散等特点,这使其与各地区的关联度十分紧密,有利于相关产业的拓展。

  三是融合性。低空经济在主体上体现为一种“组合式”经济形态,核心是航空器与各种产业形态的融合,如“农林+航空”“电力+航空”“公安+航空”“医疗+航空”“体育+航空”等。此外,低空经济还具有军民融合、空地融合、有人机无人机融合等一些特点。

  四是广泛性。低空经济所涉及到的领域和行业十分广阔,体现在通航、警用、海关以及军用领域,运用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各行业。

低空经济的构成

  从低空经济商业模式来看,低空经济可分为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低空保障和综合服务等主体产业。

  1、低空制造产业是指面向通用、警用、海关和部分军用航空器的研发制造类产业,包括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等。

  2、低空飞行主要包括通用、警用、海关等各类低空飞行活动,包括生产作业类、公共服务类、航空消费类等产业,是低空经济的核心产业,对整个低空经济发展起着牵引和带动作用。

  3、低空保障为空域安全和低空飞行提供服务保障的各类产业,主要包括低空空域管控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无人机飞行信息、无人机反制系统;还包括通讯导航、气象、油料、维修等相关产业。

  4、低空经济综合服务产业是支撑和辅助低空经济发展的各类地面服务性产业,主要包括相关航空会展、科普、教育、文化传媒、广告咨询、租赁等产业。

低空经济产业链

  上游:主要包括原材料与核心零部件领域,如航空专用锂电池、高性能复合材料(如碳纤维、铝合金等)、关键零部件(如电机、电控系统、导航系统、任务载荷等)、航空电子设备、芯片、钛合金等。

  中游:主要为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飞行服务、低空保障与综合服务等,包括无人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低空飞行器的研发与制造、低空飞行服务运营商、机场与空域管理、飞行服务站、空管系统建设等。

  下游:应用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旅游业、物流业、农业植保、森林防火、治安巡防、电力巡检、测绘摄影、医疗急救、教育培训、城市空中交通(UAM)等多个领域。

  当前我国低空经济尚处于非常早期的发展阶段,产业链上游及中游的装备制造环节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因政策、技术、基础设施等因素制约,许多细分领域仍处在探索和试验阶段。

发展低空经济的意义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人类社会自出现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以来,经济活动就与交通密不可分。空域资源与土地资源、海洋资源一样,都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低空经济发展的规模与程度,取决于低空空域放开的程度,释放空域资源越多,利用率越高,经济价值就越大。低空产业首要的经济价值在于利用低空空域达成各种交通功能。若未来我国境内真高6000米以下空域能最大限度放开,可根据不同航空器和运输特点划设相应高度层,构成低空立体交通网络,其人流、物流通达量必然是惊人的,并拉动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其社会经济价值之高难以估量。

  为降低全社会运输成本提供新思路。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地貌复杂,建设地面交通设施投资巨大。同时,我国又是人口大国,耕地面积有限,土地资源极其珍贵。与发展地面交通相比,航空是当前对土地资源占用最少的运输方式,一个大型运输机场,一条3000米跑道即可通向世界任何城市。小型支线机场、通航机场投资规模更小,绝大多数小型通航飞机只需要短距离、土跑道即可满足需求。直升机、无人机等只需要数百平方米的起降场即可运行。投资小、占地少必然极大地降低交通设施的建设、运营成本,如果大量地面运输转入低空开展,将大幅降低全社会运输成本,进而为全面提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创造条件。

  为畅通交通不便地区运输提供新方案。我国自然条件极不平衡。在自然条件差、地形复杂地区修建地面交通设施不仅建设成本高,而且施工难度大,一些高原、戈壁等由于人烟稀少,也不适用大型交通工具运营,即便在东部和中部地区,也有众多山区、自然保护区等。如果在这些地区放开低空空域,采用小型运输飞机、无人机等发展客货运输,是满足这些地区人流、物流运输需求有效的解决方法。由于小型通航机场及直升机、无人机起降场投资少,运输方式快捷灵活,为从根本上解决边远及交通不便地区产业发展、脱贫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为构建综合交通系统提供新路径。交通是社会的动脉,经过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庞大的高速公路网和高速铁路网,中国民航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航空运输体系。但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交通运输仍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交通拥堵成为常态,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大城市病难以克服。近年来,城市空中交通(UAM)成为业内外关注热点。所谓城市空中交通系统,目前一般的理解是使用垂直起降的小型航空器开展城市和城市间的低空飞行服务,为解决大城市普遍存在的道路拥堵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据美国权威资讯机构预计,到2040年美国城市空中交通系统年产值有望达到1.5万亿美元。

  如今,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的研发制造适航方面,中国是走在世界前列的。eVTOL、飞行汽车等是“新型航空器+人工智能+新能源”的完美结合,利用新型垂直起降航空器构建城市空中交通系统是对综合交通体系具有革命性意义的重大变革,也是航空领域竞争的新赛道,全球航空业界均予以高度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民航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提出,到2025年“电动通航飞机投入商业应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实现试点运行,氢能源飞机关键技术完成可行性验证”的发展目标。在此赛道上,我国民航已经具备领先优势。

  为通用航空腾飞提供新机遇。我国民航自1951年首次开展通用航空作业,70多年来通用航空在工农业生产、资源勘探、抢险救灾等众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航局出台“放管服”各项政策措施,对通用航空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传统通用航空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无人机作业发展迅猛。其中,无人机物流配送从试点进入常态化运营,无人机在农林喷洒、医疗救援、电力巡线等领域形成了稳定的运营规模并逐步扩大。虽然我国通用航空发展很快,但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发展潜力巨大。未来,通用航空必然在各个领域焕发蓬勃生机,推动通航新业态、新装备、新技术持续创新发展,通航产业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

低空经济发展现状

  1、产业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重点省(市)陆续出台支持政策。2024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无人机产业迈入“有法可依”的规范化发展新阶段。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将“低空经济”有关内容写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如广东、安徽、浙江、山东、陕西等;部分重点城市如武汉、合肥、深圳、广州、苏州等城市已陆续出台相关规划或支持政策。

  2、低空经济产业快速扩张。据《经济日报》报道,截至2023年8月底,国内现有实名登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已超过111万架,与2022年底相比增幅达15.9%。《中国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4年2月,中国低空经济领域共有企业超5.7万家,近年来企业注册数量整体呈现增长趋势。

  3、低空经济规模突破5000亿元。赛迪顾问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低空经济规模达5059.5亿元,增速为33.8%。其中,低空经济规模贡献中低空飞行器制造和低空运营服务贡献最大,接近55%,围绕供应链、生产服务、消费、交通等经济活动带来的贡献接近40%,而低空基础设施和飞行保障的发展潜力尚未充分显现。

  4、广东省是全国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引领者。我国无人机企业分布广泛,华南和华东无人机产业发展较为迅猛。其中,以深圳为核心的珠三角无人机产业集群集聚度最高。目前,广东的无人机出口量占全国90%以上,消费级无人机占全球70%的市场份额,载人通航业务全覆盖大湾区城市群。

发展低空经济相关问题的思考

  进一步落实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措施。2010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要通过5至10年的全面建设和深化改革,在低空空域管理领域建立起科学的理论体系、法规标准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低空空域管理规律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低空空域资源。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自2018年起,国家空管委先后在四川、湖南、江西、安徽实施全省域的低空开放管理改革试点。去年底,中央空管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在空域管理改革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更是对低空管理改革提出了市场期待已久的重大举措和重大突破,将推动低空产业这一新质生产力经济形态快速发展。

  构建天地一体化智能监管服务网络系统。人类正在进入一个“人机物”三元融合的万物智能互联时代。今年3月,民航局在低空经济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低空三维数字化空域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推进北斗导航、卫星通信、自主飞行等技术应用,构建天地一体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网络,全面提升低空航行服务能力。当前应用于低空运行的航空飞行器不同于传统航空器,其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一是无人化和智能化,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小型垂直起降航空器如eVTOL、飞行汽车等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低空运行的主要力量;二是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航空飞行不再仅仅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专业飞行机构或航空公司所专有,更会有大量小微企业甚至个人航空爱好者加入,表现为“异构、高密度、高频次、高复杂性”大容量融合飞行,即不同种类、功能、性能飞行器(异构),大容量飞行密度(高密度)和起降架次(高频次),复杂地面和信息环境(高复杂性)。保证飞行安全,必须在雷达、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全向信标、下滑仪等传统空管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构造面向卫星、地面基站、飞行器互联互通,多维立体感知、跨域协作通信、智能高效计算等深度融合、信息闭环智能交互的一体化空管指挥网络系统。应加强对低空四维空间即经度、维度、高度、时间的系统性建设,有效形成针对各类低空飞行器端到端的安全防护网,实施全天候的飞行安全监管、智能偏航预警与反制等,保障低空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完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应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和低空飞行活动运营服务平台,在保障安全监管需要的同时,为低空飞行活动提供包括飞行计划审批、航行情报服务、气象服务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提高低空运营活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活动成本。应全面规划通用航空机场、直升机起降场、无人机起降场、低空飞行服务站、通信基站及能源供给、机务维修、货物配送末端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类飞行活动提供基础保障。应科学有序地划设低空航路网。航路网是整个低空基础设施的核心,它是根据信息基础设施提供的数据和其他环境信息数据,规划适航空域的高效使用,设计安全合理的航路航线,协调制订低空空域飞行计划。开辟低空航路应遵循安全、有序原则,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其中城市空中交通航路应避开人群密集区域。

  建设国家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测试、试飞平台和基地。从发展趋势看,高度智能化的无人驾驶航空系统是未来低空飞行活动的主要力量,其感知、识别、主动避让等性能是保证飞行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民航局已经批准建立了针对不同应用场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实验基地,对加快推进无人机应用起了重要作用。要保证投入低空运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符合工业生产技术标准和民航低空飞行适航标准,除建立完善规范的规章、标准、评价体系外,建设标准统一规范、设施设备齐全、检验科学严密的无人机综合测试、试飞平台和基地是必要的。通过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航电、动力各系统和对信息的感知、识别和自主反应能力等的符合性测试,对其技术性能、安全等级以及相关参数、指标等进行严格测试、测定,得出准确的测试数据,为科学评判产品质量和后续的适航审定等提供可靠的实验数据,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民航适航审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规章标准体系。建议结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和空域管理改革的推进,加强促进低空产业和通用航空发展的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标准体系;结合建立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和深化航空医疗救护改革试点要求,制定完善航空器维护、机载设备、安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无人驾驶航空迅速发展的形势,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和安全运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无人机注册登记、适航管理、人员资质、空管运行、数据交互等要求;加快推进符合通航特点的飞行、机场及各类起降场建设等的标准制定和完善;积极开展低空产业团体标准建设工作,孵化国际一流的技术、规则、程序、质量等领域标准,推动中国标准走向世界,为低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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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ATT推荐 | 浅析低空经济 - 中国民航报   https://mp.weixin.qq.com/s/xwRcIbA2-_EXs9ygErtr0Q
[2].  低空经济拓展“新航线”- 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https://www.tjjw.gov.cn/llsy/2024/04/22/detail_2024042278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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