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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增发

  配股增发指上市公司以原股权为基础,再次向股票持有人增加股权的行为。具体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每个股东可以认购的数量是有限的,以其之前拥有股份比例为基础。

  增发与配股是上市公司为了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配股是对原有股东,增发是可以对原有股东也可对所有投资者。

目录

增发和配股的区别和联系

  增发又可以分为公开增发和非公开增发。非公开增发就是上市公司向少数特定对象增发股票,增发的对象一般都是一些机构和资金实力较强的个人,比如公募和私募基金、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主要股东等。广大中小投资者基本是没有机会参与定向增发的。

  公开增发就是上市公司向市场中的全体投资者增发股票,不管是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参与。

  配股则是向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新的股票,只有作为公司的股东才享有认购权,可认购的股票数量多少由持有股票数量的多少来决定。

  增发和配股都是上市公司发行新的股票来募资的行为,区别主要在于:

  1、发行方式方面的区别:配股是指“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增发是指“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也可以“向原股东配售或原股东优先认购”。

  2、法律责任方面的区别:上市公司配股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达到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业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

  3、公司控制权方面的区别:配股来说,原有股东可以通过参与配股来维持持股比例。原来享有控股权的股东不必担心自己的股权被稀释,以致丧失控股地位。如果是增发,就会改变股权结构。特别是对“一股独大”的公司,则可以通过增发来促进公司治理的改善。

  4、融资规模方面的要求:配股的要求为“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增发新股的要求为“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资产负债率的要求:配股对资产负债率没有要求。增发则要求“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6、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的要求:上市公司要进行配股,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是至少1个会计年度,而增发的时间间隔时1年。

  7、资产收益率的要求:配股的要求为“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增发新股的要求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配股和增发新股的优缺点

  配股和增发新股的优缺点如下:

  1、优点

  配股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操作简单,审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的融资方式。

  增发新股的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

  2、增发和配股共同缺点

  融资后由于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资项目的效益短期内难以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企业的经营业绩指标往往被稀释而下滑,可能出现融资后效益反而不如融资前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公司的形象和股价。

配股的条件

  除满足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外,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要求,配股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已经认购的股东。

配股后股价计算

  1、配股除权价格的计算公式=(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一股的所配股数*配股价)/(1+每一股的所配股数)。

  2、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比例×配股价)/(1+配股比例)。

  3、配股不是分红,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增发的条件

  条件一: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条件二: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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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_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xinwen/2019-12/29/content_5464866.htm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12435/201811/68a85058b4c843d1a938420a77da14b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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