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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差错更正披露

会计术语

  前期差错更正披露是指,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

目录

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内容

  (1)前期差错的性质;

  (2)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

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的相关案例分析

  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案例1:乙公司在2x19年12月31日发现,一台价值9 600元、应计入固定资产并于2x18年2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的管理用设备,在2x18年计入了当期费用。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该资产估计使用年限为4年,假设不考虑净残值、减值和所得税等因素。则在2x19年12月31日更正此差错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9 600

    贷:管理费用5 000

      累计折旧4 600

  假设该项差错直到2x22年2月后才发现,则不需要做任何分录,因为该项差错已经抵销了。

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案例2:丙公司在2x22年发现,2x21年公司漏记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150 000元,所得税申报表中应扣除而未扣除该项费用。假设2x21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5%提取盈余公积。公司2x21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 800 000股。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分析前期差错的影响数。

  2x21年少计折旧费用150 000元;多计所得税费用37 500元(150 000×25%);多计净利润112 500元;多计应交税费37 500元(150 000×25%);多提盈余公积16 875元(112 500×15%)。假定税法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

  (2)编制有关项目的调整分录。

  ①补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 000

    贷:累计折旧150 000

  ②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7 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 500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2 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2 500

  ④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16 8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6 875

  (3)财务报表调整和重述(财务报表略)。

  丙公司在列报2x22年度财务报表时,应调整2x22年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的年初余额,利润表有关项目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上年金额也应进行调整。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固定资产150 000元;调减应交税费37 500元;调减盈余公积16 875元;调减未分配利润95 625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营业成本上年金额150 000元;调减所得税费用上年金额37 500元;调减净利润上年金额112 500元;调减基本每股收益上年金额0.0625元(112 500÷1 800 000)。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前期差错更正项目中盈余公积上年余额16 875元,未分配利润上年金额95 62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上年金额112 500元。

  (4)附注说明。

  本年度发现2x21年漏记固定资产折旧150 000元,在编制2x21年与2x22年比较财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减2x21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112 500元,调增累计折旧150 000元。

前期差错概述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误:

  (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2)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等。前期差错有重要的前期差错以及虽然不重要但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例如:

  (1)企业的存货盘盈,应将盘盈的存货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查明原因,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前期差错的分类:

  (1)计算错误;

  (2)应用会计政策错误;

  (3)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

  前期差错更正方法:

  一般按其对报表使用者决策程度和对报表本身的影响程度分为“重要的前期差错”和“不重要的前期差错(需要同时考虑金额和性质来划分)。

  (1)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

  (2)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如果能够合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则前期重大差错的更正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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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s://kjs.mof.gov.cn/zt/kjzzss/kuaijizhunzeshishi/200806/t20080618_46220.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