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的含义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在会计实务中,所得税费用指的是“所得税费用”会计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该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在年末的时候,需将所得税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所得税费用余额为零。
所得税费用会计处理
6801 所得税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1、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季度预缴时计提缴纳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汇算清缴在会计年报审计前完成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汇算清缴时发现多预缴的所得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在会计年报审计后完成的:
借:其他应收款-多预缴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多预缴所得税
如果是抵减以后期间应纳所得税款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多预缴所得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在会计年报审计前完成的:
借:其他应收款-多预缴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多预缴所得税
如果是抵减以后期间应纳所得税款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多预缴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即: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仍沿用上述举例,该企业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下:
假定除上述项目外,该企业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也不存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该企业当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为600万元;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所得税费用如下: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033%=16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33%=33(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165-33=132(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600万元所得税费用=600+132=732(万元)
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的区别
1、概念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而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
2、账户性质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而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账户,而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按照反映流动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负债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是用来反映企业负债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3、实际本质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而应交所得税是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4、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个费用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转入利润的所得税费用。而应交所得税,是个二级科目,一级科目应该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交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已交纳或多交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实务处理
【案例】甲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生产热水器,其每年的税前利润是200 000 000元,2018年预计了2 000 000元的保修费用,实际均发生于后两年且金额相等,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在此两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2019年年末,会计将2 000 000元的保修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而根据税法只有当该费用实际发生时才可以予以税前扣除。此时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是2 000 000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 000 000元,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0 000元,当期应交所得税为(20 000 000+2 000 000)025%=5 500 000(元),所得税费用为5 00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500 000
2019年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为1 000 000元,年末的预计负债为1 000 000元,计税基础仍是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1 000 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应该是250 000元,当期应交所得税为(20 000 000+1 000 000)025%=5 250 000(元),所得税费用为5 000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250 000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