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高级搜索
会计百科  >  经济  >  并购估价

并购估价

  并购估价是指买卖双方对标的(股权或资产)购入或出售作出的价值判断。目标企业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对目标企业的估值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准确。这暴露了并购企业的估值风险,其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用信息的质量,而信息质量又取决于目标企业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并购企业是敌意的还是善意的,以及准备并购和目标企业并购前审计的时间。企业并购估价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但并不是可以随意定价的,必须遵循一定的科学依据。

目录

企业并购估价的对象

  企业并购估价的对象是目标企业能为并购企业带来的价值增值。

企业并购估价原则

  企业并购估价原则:1、收益原则。并购收益大于并购成本、若干可行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2、协同原则。规模经济、优势互补、降低不确定性;3、相容原则;4、综合实力增强原则。

企业并购估价方法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客观的评估企业的整体资产和负债,以被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基准来确定被估价企业的价值,这种方法亦称之为资产基础法以及加和法,在投资者的立场上,他们想要更多的利益,一般情况下,他们购买资产时,不会接受大于重置成本的价格或使用方式一样的替代品价格。

  成本法在企业并购价值评估应用的局限性

  现实中,企业需要投入非常多的人力资源和模范的组织架构来经营企业各单项资产之间的生产,成本法反映不出这方面的特性。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并非是各单项资产价值的总和,尽管是由单项资产组成,企业的获利能力也是通过有效配置之后才出现的。一旦使用成本法来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也只是各单项资产的价值简单相加汇总,成本法的估算含混了企业整体资产与单项资产二者当中的区别。由于使用成本法的现实性,资产负债表作为估值依据,但受限于会计核算原则,企业的表外资产就很难被完全体现出来。以资产评估师的角度来看,对企业受益有贡献的所有有形、无形资产和负债都应该体现在企业的价值上。因此,在使用成本法对企业并购价值的计算中,是很难对资产的经济性贬值进行全面估算的。

  (二)市场法

  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指将标的资产与近期市场上交易成功的相似案例进行比较,根据待估对象与可比案例之间的差异,调整之间的差异因素,最终确定待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市场法在企业并购价值评估应用的局限性

  由于当前中国资本市场还没有非常完善,存在着有比较浓烈的市场投机气氛和波动较为剧烈的股票市场,再者,在资本市场市场法的应用有着严格的要求,所在的资本市场无法充分有效或者接近有效。其次我国并购市场起步较晚,且规模有限,尤其是信息透明度非常欠缺,从而导致难以寻找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者类似的可比对象。另一方面,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相关的财务经营指标是目前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使用的基础,但是,企业的运营状况并不能用财务经营指标完全体现。最后,因为市场法能被一定限度的灵活运用,评估人员可以在了解企业具体情况后,选择并适当调整可比对象和价值比率,使监管会有一定难度。这就为评价市场法的效果制造了一定的困难和障碍。同时市场法也容易被误用和操纵,相关监管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监督也会遇到一定的困难。

  为了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在选择应用市场法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自愿交易,并且有足够的时间根据所得信息进行考虑,尽可能的消除偶然性,使交易的价格可以客观反映市场情况;二是能获取到参照资产和待评估资产进行比较的相关信息。在企业并购中,只有当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资料信息较为完备、客观的情况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价值评估。

  (三)收益法

  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收益预测,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评估值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在企业并购价值评估应用的局限性

  由于被并购方企业历史营运期的不足和未来营运期的不确定性,便会对收益法评估造成限制,进而对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造成影响。所以从收益法的具体评估模型来看,折现率、增长率评估参数都会影响企业的评估结果,这些参数的微小变化都有可能会引起评估结果的大幅波动,因此其参数的准确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在基础资料不完备和评估人员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评估人员的主观意识可能会对评估所做出的判断造成一定的影响。

  所以要运用收益法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企业并购方支付的价格不超过该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二是能够预先推测到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且该风险能够用货币计量;三是可以预先推测企业的获利年限。

  通过以上的研究分析,有理由认为传统的三种收购方式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的企业并购。原因是成本法只强调企业单一资产价值的单一因素,不能反映整个企业的真实具体价值,适用范围过于狭小;与此同时,我国市场波动较大,且规模有限难以寻找与被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可比对象,所以市场方法也不适用于企业的并购过程;收益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我国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的多样性和不稳定性,并且对评估参数准确性和评估人员的主观意识难以进行衡量和把握,所以如果单单采用收益法来评估,其真实价值也很难全部体现。

  (四)实物期权

  实物期权定价法是企业并购中经常用到的价值评估法,这个方法可以把目标企业的投资时序划分为多个阶段,对每一阶段进行有效评估,最后再进行整体估值。也可以这样认为,对确定环境进行评估的方法是现金流量折现法,而对项目投资决策中的高风险或不确定环境进行可行性评估的方法是实物期权定价法。

  实物期权法的优点

  实物期权法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中出现的各种状况

  在过去的企业价值评估中,传统的三大评估方法在评估领域显然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这三大方法渐渐暴露出一些局限性,也就是说它们已经不适用于新经济形势。而实物期权这一方法克服了传统评估方法的一些缺陷,它能够灵活地适应市场出现的各种状况,从而使得投资者对市场的分析能够更加准确和清晰,同时也能够根据所作出的分析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实物期权法过程和结果更为精确和直观

  实物期权法所需要的评估值是通过计算得出的,如果拿来与收益法相比就会发现少了人为主观性,使评估值更加精确,提高结果的可信度。这是由于实物期权法所需的数据都是可以通过市场情况得知,进而在这样的基础上保证了评估值有一个准确的来源。这种方法为企业管理人员在没有准确、可行条件下进行战略投资提供了一个具体的策略,用一句话总结来说就是,实物期权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有更大的可行性。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并购融资    下一篇 纳税申报表

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