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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它是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不可上市流通转让,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握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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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式国债的优点

  1、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凭证式国债是财政部代表国家发行的公债,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因此,其信用等级最高,没有投资风险。其它以商业信用为担保的投资产品无法与之比拟。

  2、变现灵活,流动性好。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持满一定时间后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现金。提前兑取时,根据投资人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利息。持满一年后的利息大大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的收益。投资者在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同时,即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以到原购买银行办理质押贷款。

  3、利息免税,收益性好。凭证式国债利率固定,收益稳定,免缴利息收入所得税,实际收益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的税后收益。

  4、操作简单,债权记录明晰。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不需要太多专业理财知识,收款凭证完整记录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尤其适合追求稳定投资收益的工薪阶层和中老年人。

  5、发售网点多,购买方便。全国有40家左右的承销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近8万个营业网点办理凭证式国债销售和兑付业务,大部分城乡居民可以就近购买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如不慎遗失了相关凭证,可到原购买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为什么要发行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

  财政部自1994年开始面向城乡居民发行凭证式国债,对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发行十年来,凭证式国债发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形成了较为顺畅的承销网络,在40家承销团成员的8万多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此项业务,极大地满足了城乡居民就近购买需要,凭证式国债已经成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投资品种。然而,受发行初期计算机网络建设条件限制,凭证式国债采取了由商业银行基层营业网点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记录债权。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不仅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而且发行任务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也比较困难,常常出现部分地区的投资者买不到国债,而另一地区的银行尚未完成发行任务的情况。随着国债发行数量的增加、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步,如何利用现代高科技发展成果,构建发行品种更加丰富、债权管理更加科学、购买兑付更加方便、任务调剂更加灵活的向个人发行国债新体系,越来越迫切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本次财政部面向城乡居民直接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就是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不仅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而且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

凭证式国债与柜台记账式国债的主要区别

  商业银行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的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买卖价格(净价)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当卖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不仅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同时还获得了部分价差收益;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虽然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但同时也付出了部分价差损失。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于到期前卖出,其价格不能预知,因此,要承担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而凭证式国债在发行时就将持有不同时间提前兑取的分档利率做了规定,投资者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所能获得的收益是提前预知的,不会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不必承担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价格风险。

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与记账式国债的区别

  1、发行利率确定机制不同。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利率是由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的发行利率是财政部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确定的。

  2、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需要资金时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卖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在持有半年后按照规定的利率提前兑取。

  3、到期前卖出收益预知程度不同。记账式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到期前市场价格(净价)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当卖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不仅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同时还获得了部分价差收益;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虽然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但同时也付出了部分价差损失。因此,投资者购买可流通记账式国债于到期前卖出,其收益是不能预知的,并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价格风险。

  而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在发行时就对提前兑取的利率水平做了规定,投资者提前兑取时按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也就是说,投资者提前兑取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可以预知的,而且本金不会低于购买面值,不承担由于市场利率变动而带来的价格风险。因此,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品种特别适合缺乏专业理财知识、追求投资安全的投资者购买。

凭证式国债的提前兑付

  根据凭证式国债发行文件规定,投资者持有未到期凭证式国债而又急需资金时,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或国债账户卡(折)到原购买银行办理提前兑付,提前兑付凭证式国债的利息按国债发行文件规定的分档利率和实际持有天数计算,并向银行支付1‰的手续费,凭证式国债持有不满半年的不计利息。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含义

  根据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作质押品,从商业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可办理本行发售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质押贷款数额不应超过质押债券面值的90%。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办理

  投资者持有未到期凭证式国债而又急需资金时,除可以办理提前兑付外,还可以办理国债质押贷款。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银发〔1999〕231号)文件规定,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做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时,必须持本人名下的凭证式国债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认购银行提出申请。使用第三人的凭证式国债办理质押业务的,需以书面形式征得第三人本人同意,并需同时出示本人和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期限由贷款机构与借款人自行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应不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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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人民银行:2007年凭证式国债发行基本情况介绍-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gzdt/2007-09/20/content_755707.htm
[2].  国债管理宣传材料-将乐县人民政府   http://www.jiangle.gov.cn/ztzl/jrzc/201704/t20170430_676550.htm
[3].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相关事宜答记者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jiedu/2005/200805/t20080519_25622.htm
[4].  储蓄国债知识宣传(三):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兑付及质押贷款-中国人民银行   http://shenzhen.pbc.gov.cn/shenzhen/122941/3139969/index.html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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