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债券
收益债券,是由地方有关机构或委员会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这种债券或是为项目融资而发行,或是为企业融资而发行。债券发行者只以经营该项目本身的收益来偿还债务,而不是以地方政府的征税能力作保证。发行这类债券所筹措的资金,多用于修建桥梁、道路、医院、大学宿舍、下水道、电厂等。
收益债券的类型
由于没有地方政府的征税能力作担保,所以其风险通常要比一般责任债券大。为抵补风险,其息票利率一般也比一般责任债券要高,它主要包括:
1、工业发展债券
工业发展债券由地方市政当局发行,所筹资金用于建设一些私人投资者所不愿从事的工业项目,然后把它们出租给私人企业,承租企业交付的租金被用于偿还债券持有者的本金和利息。这实际上相当于承租企业以优惠的市政借款利率建设成一个新工厂,从而为承租企业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2、污染控制债券
它是由地方市政当局发行,债券发行收入用于建立污染控制设施,然后把它们出租给私人公司管理,私人公司交纳的租金用于支付债券持有者的本金和利息。
3、住宅债券
由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用于建造住宅以出租给低收入阶层的居民使用,由此而获得的租金用于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如果所获租金不足以还本付息,那么通过该住宅与工业开发部门代为偿还。
4、医院债券
它是由政府等有关机构、市立医院、卫生保健当局及非营利公司发行,债券收入用于建立新的医院或提高现有医院的业务水平。
除此之外,还有航空公司债券、大专院校债券、资源恢复债券等。
市政收益债券
市政债券通常分为两大类: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
一般责任债券并不与特定项目相联系,其还本付息是以政府的信誉和税收为担保的,这实际上就是地方公债。收益债券则与特定项目相联系,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自身的收益,比如自来水、城铁和机场的收费等,对投资者而言,其风险要高于一般责任债券。
市政收益债券的发行人、发行目的及其投资项目均具有特定性,故而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①发行人必须是某级地方政府授权的代理机构(如市政建设公司);
②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公用设施的建设,而不是用于发放工资、弥补行政经费和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等方面;
③偿债资金来源于项目自身的收益(不排除政府给予一定限额的补助);
④享有特殊的优惠待遇,一般免缴或减收利息税;
⑤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高收益债券
高收益债券是由产业公司、金融机构、公用事业机构发行并被至少一家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列为投资等级以下、且其票面收益率高于投资等级的债券。高收益债券在80年代后始有较大发展,一般有两种来源渠道:一是公司债券发行时虽属于投资等级,但以后因风险上升被评级机构重新评定降为非投资等级;二是公司债券发行时即被评级机构认定是非投资等级或者由于风险过高而根本不为主要评级机构所记录评级的债券。
收益债券和一般责任债券的区别
收益债券和一般责任债券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一般责任债券是由州、市、县或镇政府发行,以发行者的征税能力作保证的一种地方政府债券。这种债券信用仅次于国债,安全性强,所筹措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高速公路、飞机场、公园及其他市政设施。
一般责任债券的偿还极少拖欠,投资者能按期收回本金并取得利息。发行这种债券所筹措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高速公路、飞机场、公园以及市政设施等。我国发行的奥运债券,从本质上看属于一般责任市政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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