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
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是指赋予特定投资者合同权利以收取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的金融工具。其中,保证金额的支付时间和具体金额不受合同签发人相机抉择制约;附加金额的支付时间或具体金额由合同签发人基于特定项目回报相机决定,且预计构成整个合同利益的重要部分。特定项目回报可以基于特定合同组合或特定类型合同的回报、签发人所持有特定资产组合的已实现或未实现投资收益,或者签发该合同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具有相机参与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通常与一些保险合同共享基础项目,基础项目是指用于确定某些应付保单持有人金额的项目,基础项目可能包含资产组合、企业的净资产或者企业净资产中的特定部分。
概念解读
具体而言,相机分红投资合同同时满足如下特征:(1)相机分红投资合同首先是指那些没有向保险公司转移重大保险风险进而未通过重大保险测试的投资合同;(2)这些投资合同往往具有(与长期保险合同一样的)如下特点:期限长、期交保费和获取成本高;(3)客户将资金交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利益包括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附加金额由保险公司基于投资回报相机决定;(4)保险公司基于特定项目回报确定支付给客户的附加金额,这个特定项目不一定是指这类合同的专属投资资产组合,而是可能与某些直接分红投资合同有共同的投资资产组合。
案例说明
这里以香港某寿险公司销售的某分红储蓄产品为例做一介绍,该产品合约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1)交费期:5年或10年;
(2)保障期间:到被保险人100岁,不过可以通过更换被保险人而使保单继续延期。(于是,无论被保险人年龄多大,利益演示表均按100个保单年度进行演示);
(3)保证利益:客户必然获得的保证现金价值(利益演示表显示:通常第3年末才有正的现金价值,交费期结束时保证现金价值远低于所交保费之和);
(4)非保证利益:第一,从第三年末开始,每年派发保额增值红利(利益演示表演示保额增值红利的现金价值),一经派发即成为保证利益,于被保险人身故时给付(保额增值红利的现金价值在客户退保时给付);第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支付终期红利(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在客户退保时给付)。
(5)退保金/满期保险金:保证现金价值+保额增值红利的现金价值+终期红利的现金价值。
(6)基本身故赔偿金为“已交保费总额+已交保费总额的30%(仅当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3年后、60岁前身故时才有这30%)”和“保证现金价值”中的较高者,身故给付还包括保额增值红利和终期红利。
关于红利如何决定,其产品说明书解释说:
(1)您和其他保单持有人的保费将汇集成一个分红基金进行投资,在赚取投资回报的同时,我们会从分红基金中扣减开支、退保金额、索偿金额、费用及利润分享,此分红基金的价值称为“资产份额”。
(2)公司将根据资产份额、目前和未来预期的保证金额、以及分红基金未来预期可赚取的回报,来决定您的保单的保额增值红利和终期红利金额。
(3)红利高低主要与投资回报率、索偿和保单继续率有关,投资回报率越高、索偿金额越低,则红利越高。保单失效或退保时,若支付的利益与终止保单的资产份额不同,将会产生利润或亏损。
(4)为使公司目标与您和利益一致,公司的目标是将90%的利润和亏损分配给您,余下10%归公司。
(5)您的分红保单的目标是长线持有,因此,当公司确定您的保单红利时,在保险期限内较早的保单年度,保单红利将被调低以反映该目标。
(6)分红基金的价值可能在短期如几天内大幅波动,公司在确定红利时,可能会调缓短期波动幅度,以降低红利的波动性。
(7)由于您的保单会与其他类似的保单汇集在一起,因此,若您的保单所属组别内的保单特性出现变动,您的红利也可能随之改变。
(8)目前的目标资产配置为: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及其他类似投资工具占比30%-100%,增长资产(主要为香港及新兴市场股票投资)占比0%-70%。
大家可以看出:第一,严格来看,该产品没有实质性保障功能,通常无法通过重大保险风险评估;第二,该产品的交费形式、保险期限和获取成本水平均与长期保险合同类似;第三,保险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利益包括保证金额和附加金额,附加金额由保险公司基于投资回报相机决定。因此,该产品应该属于“具有相机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实际上,该保单销售宣传资料就标明是“储蓄计划”而非“保障计划”。
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支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保险合同特征: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投保人需要支付保费,保险人则需要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投保人有支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有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
3.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保险合同的条款通常由保险人拟定,投保人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而不能对条款进行修改。
4.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以及保险金的支付金额都是不确定的。
5.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保险人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人也需要如实告知投保人有关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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