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金融机构
间接金融机构指它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从资金盈余者的手中筹集资金,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资金的短缺者提供资金,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最典型的间接金融机构。
间接金融机构的主要内容
间接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和业务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信用创造和调节经济等。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为国家重点建设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融通资金,保证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顺利进行。保险公司就是以保险为主要经营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基本职责就是进行风险管理。
间接金融概述
间接融资也称间接金融,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购买有价证券等形式,把资金提供给需要资金的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典型的间接融资是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因此,典型的间接融资形式便是与银行发生信用关系。
间接融资的优点有:
1、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货币,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货币。
2、在直接融资中,融资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
3、降低融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而不需要每个货币盈余者自己去搜集货币赤字者的有关信息,因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
4、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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