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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差错更正是指对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进行的纠正。

目录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

  (一)会计差错更正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规范

  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等法律规范中,分别规定了会计差错的不同更正方法和适用条件,在更正会计差错时必须遵照执行。只有遵从统一的规定,财务会计工作才规范,更正后的信息才符合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质量要求。

  (二)会计差错更正必须符合会计原理和核算程序的基本要求

  会计差错更正,往往需要作出新的账务处理来纠正原错账,新的账务处理必须符合会计原理和核算程序。只有符合会计原理和核算程序,才能反映错账的来龙去脉,清晰表达调整的思路;才能做到核算准确,数字可靠;才能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账表相符;才能使会计报表期间上下期保持连续性和完整性。如果更正会计差错不符合会计原理和核算程序的基本要求,采取一些简单的甚至不容允的(如腿色药水更正)更正方法,则会导致账务混乱,是很不利于纠错的。

  (三)会计差错更正必须具有针对性

  会计差错更正首先要认真识别错在哪个会计核算环节,错在哪项会计认定,是哪类差错;将差错识别归类后,就应及时针对不同的差错类别,选用不同的更正方法。一句话,对症下药,问题错在哪里就纠正哪里,从而消除虚假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会计核算情况。

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

  会计差错变更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会计差错更正是指对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进行的纠正。会计差错特别是重大差错若不及时、正确地更正,不仅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且可能误导投资者、受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使其作出错误的决策或判断。

  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分为两大类:

  (一)更正会计差错的技术方法

  更正会计差错的方法从技术角度看包括划线更正法、红字注销法、蓝字反方向更正法(蓝字更正法)、红蓝字更正法(综合调整法)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如果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则应按照规定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据此规定,只更正账簿的方法则是划线更正法;调整记账凭证金额用红字则是红字注销法;调整记账凭证金额用蓝字则是蓝字更正法;对某错误同时使用红、蓝字则是综合调整法。红字表示注销或减少,醒目明了,红字过多则又让人眼花缭乱,反映的内容会不清晰;蓝字记录若与原分录方向相反则表示注销或减少,填制的补充分录则为增加。

  (二)是否追溯的方法

  会计差错更正按是否追溯到差错发生的当期或尽可能的早期,分为追溯重述法和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未来适用法,是指不追溯而视同当期差错一样更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法与未来适用法相比,追溯重述法纠错针对性更强、更准确,但过程复杂,成本较大。

  差错可按以下三个标准分类:

  一是差错的发现时间,可以分为当期即报告期内发现的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即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差错;二是差错的所属期间,可以分为属于当期的差错和属于前期的差错;三是重要性,可以分为重要的会计差错和非重要的会计差错。重要的会计差错即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实务中对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具体的环境和会计职业判断,并且应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差错金额越大、性质越严重,则差错越重要。为了便于选定差错更正方法,对以上差错类型可进行这样的组合:

  (1)当期发现属于当期的差错;

  (2)当期发现属于前期非重要的差错;

  (3)当期发现属于前期重要的差错;

  (4)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现属于“当期”(报告期)的差错;

  (5)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现属于前期非重要的差错;

  (6)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现属于前期重要的差错。

  凡是归属于当期的差错,无须区分重要性,因为报表尚未报出,只要及时调整,无论重要与否均不会影响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注意:“当期”即为报告期,“前期”则为前一报告期)。

  根据不同的差错类型选用不同的方法为了正确使用差错更正方法,应先弄清差错的类型,然后对号入座。

会计前期差错更正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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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kjs.mof.gov.cn/zt/kjzzss/kuaijizhunzeshishi/200806/t20080618_46220.htm
[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jdjc.mof.gov.cn/fgzd/202204/t20220419_3803834.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