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承兑待签收
提示承兑待签收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交易过程中,出票人将票据发送给承兑人,向承兑人提示承兑。这一阶段表示承兑人还未签收汇票。在承兑人签收之前,出票人可以申请撤回背书,但是一旦承兑人签收,出票人就无法撤回了。
提示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持票人应当及时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仍然可以主张出票人承担相应责任。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电子商业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1.承兑日期规定
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承兑人应在票据到期日前,承兑电子商业汇票。
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并交由金融机构承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与收款人不得为同一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向承兑金融机构提交真实、有效、用以证实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交易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电子商业汇票上作相应记录,承兑金融机构应负责审核。
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并承兑;
(二)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交由第三人承兑;
(三)第三人签发,交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承兑;
(四)收款人签发,交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承兑。
4.承兑记载事项
承兑人承兑电子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承兑”的字样;
(二)承兑日期;
(三)承兑人签章。
承兑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自身的评级信息,并对记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但该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评级信息包括评级机构、信用等级和评级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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