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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期末计量

会计术语

  存货期末计量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目录

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即: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成本PK可变现净值)——谨慎性原则的体现

存货期末计量的方法

  (一)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1.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确凿证据为基础

  存货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及以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应当以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生产成本账簿记录等作为确凿证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确凿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2.应当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通常可以分为:

  (1)持有以备出售的存货,如库存商品、产成品,其中又分为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

  (2)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存货,如原材料等。

  3.应当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

  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1)市场波动影响不调整;

  (2)特定因素或情况调整。

  提示: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二)不同情况下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产成品、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包含直接用于出售的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估计的相关税费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原材料等)

  判断原则:只看商品是否减值,不看原材料

  即:如果产品未发生减值,则即使材料的账面价值(成本)已高于市场价格,也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三)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方法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2.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结论:有合同按合同执行,无合同按市场价格估计。

存货期末计量运用步骤

  在实际操作中,存货期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应用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存货成本:企业根据存货的购入、生产或加工过程,计算存货的成本。

  2、估计可变现净值: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存货状况和销售策略等因素,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3、比较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企业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选择其中较低的一个作为存货的期末价值,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预计销售费用-预计销售税金。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企业需要根据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反映存货价值的下降。

存货期末计量会计处理

  1、存货有减值迹象发生减值时,计提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3、存货出售,结转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期末计量的过程

  期末存货的计量,有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本期期初+本期购入-本期发出,核算剩余部分的成本,这部分其实就是上一部发出存货计量的后续;

  另一部分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谨慎性的要求,要将期末存货成本和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如果可变现净值高,那成本就按低的库存成本计量,无需其他操作,如果可变现净值低,那库存成本就按可变现净值计量,且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注:比较的一定是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不是库存的原材料出售)

  举个例子,甲企业一批存货成本80万,由于该存货生产的产成品在市场的需求减少,导致价格下跌,资产负债表日,甲企业得到该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60万,问如何计量期末存货成本

  该企业可变现净值比存货成本低,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期末存货成本,所以存货期末存货成本为60万,同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

  那可以转回吗?可以,但是但是,必须是当时影响减值的因素不在影响了才可以,不是一个因素不能转回,比如,接上例,因为居民又喜好该产品,需求增多,导致可变现净值上升为70,那同一个因素影响的,那就可以转回,其他不是一个因素导致价格回升的,就不可以转回。

  转回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10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10

  还有一个注意点,如果可变现净值为90,那最多只能转回20,不能转30,记录多少,最多也就只能转回多少

  年底全部出售了,又如何处理呢,正常做成本结转哈,再接上例,年底将存货全部出售了,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

    存货跌价准备 10

    贷:库存商品 80

  这个业务的意义是,按可变现净值判断的存货成本结转进入成本,计入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核销,计入了资产减值损失参与最后利润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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