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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等特性,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

目录

瞪羚企业的特征

  特征:①成长速度快,凭借优势实现井喷式、裂变式增长;②创新能力强,研发原创性技术,采用全新的商业模式;③专业领域新,把握细分产业领域,从价值链高端切入;④发展潜力大,是掌握战略制高点的小巨人或隐性冠军。

瞪羚企业的分类

  在新经济条件下,根据不同业务类型企业的成长特性,可将瞪羚企业划分下列4类:商品型瞪羚企业、解决方法型瞪羚企业、平台型瞪羚企业、生态化瞪羚企业。

  1.商品型瞪羚企业:直接提供产品或者实用化的服务。其主要借助技术革新,以开发产品创新为主要突破点。

  2.解决方法型瞪羚企业:以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能最有效解决其难题的产品和服务方案。其暴发关键是处理可复制性难题,找寻个性要求里的共性,将解决方法模块化、规范化。

  3.平台型瞪羚企业:以提供共享资源与迅速配备为目标,基于客户体验,打造具备开发性、免费性、智能化的平台。其增长核心是商业模式创新,基于信息化使业务扩大边际效益贴近零。

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和申报程序

  以西安地区瞪羚企业的认定办理为例,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63号),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如下:

  (一)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成立时间不超过15年,且最近一年正增长;或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或成立10年内总收入突破10亿元且3年内营业收入无大幅下降。

  (二)创新活跃。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工艺、技术创新等活动,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自企业成立以来至少拥有授权下证发明专利1件,累计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

  (三)企业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5%以上;成立5年内总收入突破5亿元(10年内10个亿)的企业,近四年平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需达到2.5%以上。

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自愿向所属区县、西咸新区和开发区(以纳税地为主)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结合自身产业实际,做好企业的申报指导服务,对申报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

  (三)第三方机构复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

  (五)会同所属区县、西咸新区和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通过评审企业实地考察。

  (六)结果公示。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认定批复。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下达认定批复文件。

瞪羚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瞪羚企业扶持政策

  1.《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枣发〔2020〕6号)“二、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五)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独角兽”“单项冠军”“瞪羚”“隐形冠军”“一企一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30%给予配套奖励。”

  2.《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5.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3.《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滕发〔2021〕6号)“二、新经济培植政策。16.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独角兽”“工业设计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广西柳州:招商引资激励

  政策依据:《柳州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人民币;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

  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或自然人)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人民币;成功引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人民币。成功引进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成功引进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江苏昆山: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昆山发布《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内容: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实施一批基础研究试点项目,给予每家最高50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实施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对于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人工智能产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的研发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前资助。对独角兽培育企业按上年度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认定苏州瞪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202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4%,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提升至55%,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至87件。

税收优惠

  注:瞪羚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政策: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优惠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上述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

  减按15%的税率征税:

  【享受主体】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内容】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延长结转年限:

  【享受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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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http://xakj.xa.gov.cn/zwgk/zcwj/bmwj/64896e98f8fd1c1a7033b32f.html
[2].  山东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各级扶持政策-滕州市人民政府   http://xxgk.tengzhou.gov.cn/zcwdpt/gyhxxhj_28994/202301/t20230129_1601882.html
[3].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昆山市人民政府   http://www.ks.gov.cn/kss/ttxw/202304/15db100bdf5f424eabf7f6ed6ff5eeac.shtml
[4].  投资环境-柳州市人民政府   http://www.liuzhou.gov.cn/zjlz/tzlz/lzgkyys/202109/t20210914_2915010.shtml
[5].  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福建省人民政府   http://www.fj.gov.cn/hdjl/hdjlzsk/czt/sz/202303/t20230323_6135614.htm
[6].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czsw_yhys_qshsqj1/2023-05/29/content_cef142dbae704334be3d0dceff067e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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