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税
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
节税的特点
节税的特点包括:
1、以符合税收政策法规为前提。节税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分析后进行的最优化选择;
2、符合政策立法意图。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来享受利益,其结果正是优惠政策的立法意图,因此,节税本身正是优惠政策借以实现宏观调控目的的载体;
3、需要进行策划。纳税人需要充分了解现行税法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筹资、投资和经营业务,进行合理合法的策划;
4、表现形式多样。一国税收政策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别越大,可供纳税人选择的余地也就越大,节税形式也就更加多样。
合法节税的方式
1、利用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提取的比例和提取的期限,会影响所得税纳税额和缴税时间。这样看来,企业还可以采用合适的折旧方法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一方面可以利用延长折旧年限而产生的时间差进行节税。另一方面,企业当然也可以利用缩短折旧年限而产生的时间差进行节税。但是这种方法适用于处于成熟期的盈利企业。
2、通过收购亏损企业来开展节税
税法要求损失允许结转成本,有利可图的企业收购有累计损失的公司登记,并以合作或其他方式将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账户。从表面上看,这是为了抵消损失,本质上是为了隐藏利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税。它还可以改变亏损企业的经营业务流程,使其具有与公司经营相同的盈利业务流程,利用其累计损失抵消未来的利润,也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节税
在实施每一项税收时,中国规范了免税减免。企业可以从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开放地址、项目投资方向等方面考虑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个人行为。目前,中国西部发展或少数民族自治州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当地发展。向税收优惠的低税区申请企业注册,不仅节税最多,而且合理。
节税、避税、逃税的区别
节税、避税、逃税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具体如下:
1、节税:节税既可以从业务的角度进行调整,也可以种从交易手段进行调整。节税的本质就是通过减少税收的发生获得一定的节省。与避税不同的是,节税不仅是一个税负问题,更是一个整体的企业经营问题。
企业进行节税的操作,应该具备精通业务、精通税法和具备创新思维的三个前提。企业应该深入了解好自己的产业和业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了解好税收规定,企业才能找到正确的节税的操作方法,合理地降低自己的税负。
2、避税是指在符合税收法规的条件下,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降低企业的税负,也就是减少企业应该缴纳的税收的数量。避税一般是从税收层面进行手段的调整,但也有可能涉及到交易和业务方面的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避税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税法规定,所谓合理的避税,就是遵循国家的税收规定进行的税收管理过程。为了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企业应该加强对税务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合理避税的管理。
3、逃税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行为。这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节税、避税、逃税的共同点
节税、避税与逃税是纳税主体——纳税人想争取不交税或少交税采取的不同方式和方法。因此主体都是纳税人,对象是税收款项,手法是各种类型的缩小课税对象,减少计税依据,避重就轻,降低税率,摆脱纳税人概念,从纳税人到非纳税人,从无限义务纳税人到有限义务纳税人,靠各种税收优惠,利用税收征管中的弹性,利用中的漏洞以及转移利润,产权脱钩等一系列手法。
归纳起来三者的共同点有:
①主体相同,都是纳税人所为;
②目的相同,都是纳税人想减少纳税义务,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
③都处在同一税收征管环境中和同一个税收环境中;
④三者之间往往可以互相转化,有时界线不明,不仅节税与避税现实中很难分清,而且逃税与避税也很难区别;
⑤不同的国家对同一项经济活动内容有不同标准,在一国是合法的节税,在另一个国家有可能是非违法的避税。即使在同一个国家有时随着时间的不同,三者之间也可能相互转化,因此对三者的划断离不开同一时间和同一空间这一特定的时空尺度。
节税案例
假设上海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在500万,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上海XX企业管理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A企业
增值税:500÷1.03×3%=14.56万元
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
个人所得税(分红):(300-75)×20%=45万元
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
B企业
增值税:500÷1.03×3%=14.56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独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元
税款合计:14.56+10.51=25.07万元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25.07÷500=5.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25.07=109.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9.49÷134.56=81.14%。
备注:行业利润率越高节税效果越是明显,如技术类、咨询类及服务类。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