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统筹养老金,即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这里的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基本养老金的确定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1.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累计缴费年限,不同于连续缴费年限,包括个人在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也包括个人在不同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
2.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3.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平均工资,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现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就意味着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确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本条所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就是指参保人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个人账户金额
“个人账户金额”,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2)2006年1月1日前,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3)上述两部分的增值。
5.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是指假若当前的分年龄死亡率保持不变,同一时期出生的人预期能继续生存的平均年数,是衡量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它以当前分年龄死亡率为基础计算,实际上是一个假定的指标。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73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减去退休年龄,就是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限。因此,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对于养老金的计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对有视同缴费年限,或者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基础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过渡。
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下同)。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式中“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执行国家统一规定,详见下表:
(三)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实际缴费年限+1997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1.4%
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本人每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本人每月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月度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19年4月30日前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每月视同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养老金计算:案例说明
老王1982年1月参加工作,是国有企业原固定工,性别男。1992年1月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7月达到60周岁,办理退休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老王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需要的计算因素数值如下:
1982年1月-1991年12月连续工龄是10年(视同缴费年限10年);
1992年1月-2022年7月实际缴费年限30年7个月(即30.583年),实际缴费年限期间的平均缴费指数是1.276;
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56820.47元,60岁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1982年1月-1997年12月的缴费年限合计为16年(10年视同缴费年限加上6年实际缴费年限);
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599元。
下面逐项计算老王退休当月可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1%
=(7599+1.276×7599)÷2×(10+30.583)×1%
=8647.66×40.583×1%
=3509.48(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56820.47÷139
=1128.20(元)
3.过渡性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实际缴费年限和1997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之和)×1.4%=7599×1.276×(6+10)×1.4%=2171.98(元)
4.老王的基本养老金总额
3509.48+1128.20+2171.98元=6809.66(元)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下一篇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