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指的是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政府债券来控制货币供给和利率的政策行为。
在多数发达国家(更准确的说是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
1、调控存款货币银行准备金和货币供给量。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可直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超额准备金水平,从而影响存款货币银行的贷款规模和货币供给总量。
2、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当中央银行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时,货币供给增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利率水平。此外,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买卖不同期限的有价证券可直接改变市场对不同期限证券的供求平衡状况,从而使利率结构发生变化。
公开市场业务发挥作用的条件
公开市场业务要充分发挥作用,需要以下前提条件:
①中央银行必须具有强大的足以干预和控制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实力。
②中央银行能自行决定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及买卖的时间等。
③金融市场的范围应具有全国性,并应具有完整的独立性,不受外国金融中心的制约。
④金融市场上的证券种类和数量要适当。
公开市场业务的优缺点
公开市场业务日益成为许多国家最重要的日常性货币政策工具,它有如下优点:
①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主动采取的,并能对银行准备金产生直接预期的效果,而不像再贴现那样,央行处于被动地位。
②公开市场业务可以进行经常性、连续性的操作,买卖证券的规模可大可小,直到满足中央银行的要求为止。
③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对货币供给量进行微调,而不会像法定存款准备金那样产生震动性影响。
④金融市场情况一旦发生变化,中央银行能迅速改变其操作方向,精确而灵活地调节市场货币供给量,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则不能迅速地逆转。
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①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较为细微,政策意图的告示作用较弱。
②需要以有较为发达的有价证券市场为前提。
③在某些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准备金的不足,从而使公开市场业务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我国的公开市场业务
我国公开市场业务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于1994年3月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于1998年5月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业务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给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基本做法是:
1、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1998年时我国具有国债一级交易商资格的金融机构仅有29家。到2006年时,我国一级交易商有商业银行40家、证券公司4家、保险公司4家、农村商业银行2家和证券投资基金2家,共为52家。
2、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中央银行票据等。其中,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为调节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而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目的是减少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2005年全年共发行125期央行票据,发行总量为27882亿元。2006年全年共发行了97期央行票据。
3、交易方式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发行中央银行票据等。
4、以招标方式形成价格(利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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