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并购
并购方式
直接并购是指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提出并购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程序进行一定的磋商,共同商定完成并购的各项条件,进而在协议的条件下达到并购的目的。
直接并购的分类
直接并购又可分为前向(Forward)与反向(Reverse)两类,区别在于前者的存续公司是买方,后者卖方仍然存续。
向前并购是指目标公司被买方并购后,买方为存续公司,目标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复存,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由买方公司承担;
反向并购是指目标公司为存续公司,买方的法人地位消失,买方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由目标公司承担。并购双方究竟谁存续,谁消失,主要从会计处理、公司商誉、税负水平等方面来决定。
直接并购模式
直接并购模式的尽调
尽调简单,不存在多层股权架构,直接对目标公司进行单一法律与财务尽调,尽调工作量相比较小。
直接并购模式股权交割
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切断多层股权架构潜在风险,交割简单,境内工商过户目标公司。
直接并购模式的交易款支付
需要与境内商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支付交易对价款出境的外汇登记手续。
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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