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并购
直接并购是指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提出并购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程序进行一定的磋商,共同商定完成并购的各项条件,进而在协议的条件下达到并购的目的。
直接并购的分类
直接并购又可分为前向(Forward)与反向(Reverse)两类,区别在于前者的存续公司是买方,后者卖方仍然存续。
向前并购是指目标公司被买方并购后,买方为存续公司,目标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复存,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由买方公司承担;
反向并购是指目标公司为存续公司,买方的法人地位消失,买方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由目标公司承担。并购双方究竟谁存续,谁消失,主要从会计处理、公司商誉、税负水平等方面来决定。
直接并购模式
直接并购模式,包括:
1、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
2、外资通过换股的方式直接并购上市公司。
3、向外资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
4、上市公司向外资定向增发B股实现并购。
5、国际招标转让资本。
6、资产置换方式。
直接并购模式的尽调
尽调简单,不存在多层股权架构,直接对目标公司进行单一法律与财务尽调,尽调工作量相比较小。
直接并购模式股权交割
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切断多层股权架构潜在风险,交割简单,境内工商过户目标公司。
直接并购模式的交易款支付
需要与境内商业银行办理购汇手续支付交易对价款出境的外汇登记手续。
并购
企业并购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业内将其简称为M&A。
兼并:一般指一家公司吸收合并一家或多家公司,这就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吸收合并,兼并方增加注册资本,被兼并方(在实务中一般称之为目标公司)注销。
收购:一般指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或多家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这些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获得对这些公司的控制权。
并购的意义如下:
1、提高市场份额,提升企业的战略地位。
2、获得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专业人才,经营网络等优质资源。
3、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应,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4、能够为企业提供多元的战略选择,打破行业壁垒,实行多元投资,从而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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