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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优先原则

  时间优先原则是在证券交易时,当委托价格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交易成交。申报时间先后的确定,在口头申报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听到委托的顺序排列;在书面申报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接到的书面凭证顺序排列;在电脑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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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远较证券发行程序复杂。证券交易程序是在证券交易市场买进或者卖出证券的具体步骤。证券交易市场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不同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程序不尽相同。场内交易市场即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市场的核心,由证券经纪商参与的证券交易关系是进行证券交易的主要形式,由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的证券交易程序明确而严格。相比之下,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交易程序则比较简单。我国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一般交易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开户→委托→竞价成交→清算→交割→过户。

  证券交易是以“手”为交易单位的。“手”的概念来源于证券交易初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在已发展为标准手。标准手就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统一规定的交易数量单位。如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A股、B股、基金以每100股或100个基金单位为一标准手,债券(含国债现货、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以100元面值为一张,十张即1000元面值为一标准手。委托买卖的数量通常为一手或一手的整数倍。数量不足一手的证券称为零股,零股只能在证券交易中一次性卖出,在买入证券的委托指令中成交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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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第二节 证券上市与上市交易程序-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https://www.econ.sdu.edu.cn/info/1445/25813.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