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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运输业数电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电子行程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而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9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一革新举措意味着旅客将告别纸质客票行程单,迎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与报销体验。

目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样式

  电子行程单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

  电子行程单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位—第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位—第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行程单开具渠道代码,第6位—第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

  电子行程单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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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开具情形

  可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情形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开具电子行程单,不含退票、选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务。

  注:旅客购买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空旅客运输服务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获取方式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纸电并行期,旅客仍可使用该纸质行程单报销入账。

  注意: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例如,开具了电子行程单之后,就无法到线下再打印纸质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何开具

  (以中国国际航空为例)

  1.国内航班客票在客票全部使用后(包含客票部分航段退票)180天内,可在航空公司App、小程序等查找【客票服务】,在【报销凭证】一栏中选择开具“电子行程单”,逾期将无法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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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电子行程单的开具支持所有企业和自然人。请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并仔细核对发票类型、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开“企业类型发票”必填)、电子邮箱等信息。开具成功的电子行程单将发送至申请人填写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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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ps: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旅客仍可使用该纸质行程单报销入账。

  信息填写有误,可以重新开具吗?

  电子行程单开具成功后,允许变更三次开票信息或开票类型(客票全部使用后180天内),变更三次后不再支持电子行程单的线上开具。

  变更时,需先作废已开具的电子行程单,并建议您于作废成功20分钟后再进行报销凭证的重新选择和开具。已开具的电子行程单未作废时,不支持再申请电子发票的开具和纸质行程单的邮寄。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如何报销入账

  纳税人取得电子行程单报销入账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档秦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规定执行。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优点

  对旅客

  旅客乘坐飞机出行后,如果需要报销凭证,无需打印或邮寄纸质行程单,可以直接开具电子行程单,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可以避免遗失,

  对单位

  可实现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工作,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提高线上办理税款抵扣业务的规范性、准确性。

  对航空运输公司

  降低纸质行程单的印刷、发放、存储、回收等成本,实现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常见热点问答

  1问:纳税人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如何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及进行用途确认?

  1答: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行程单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

  2问:电子行程单上列示的“保险费”是什么?

  2答:保险费是指旅客在购买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时,购买电子化航空旅客综合保险支付给保险机构的费用。电子行程单合计栏为不含保险费的电子行程单总价。

  3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或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3答:一般纳税人开具的电子行程单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行程单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一般纳税人已将电子行程单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4问: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4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问: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5答:纳税人取得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购进“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关于其他票据计算抵扣的特殊规定。按照现行进项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上述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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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1/content_6985801.htm
[2].  12月起推广使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国家税务总局   https://mp.weixin.qq.com/s/NUUn5tmwABLlw7rcOrnCuw
[3].  乘坐飞机如何开具电子行程单|中国税务报   https://mp.weixin.qq.com/s/ySG7q6NB35JpGiVAPfez5g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