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非流通股,也就是原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没有流通权的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这部分股份也具有了流通权,不过,为了防范大量股份入市的风险,对这部分股份采取了限售条款,所以称限售流通股。
限售流通股的说明
限售流通股是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出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战略投资者通过定向增发投资某上市公司的时候,由于其战略目的持股时间要超过一般投资者,而且往往定向发行价格要低于当前的市场价格,因此要求锁定该股份于一定的期限。另一种情况,在股权分置改革下,非流通股在支付股改对价后摇身变成流通股需要一个过渡期,一般禁售期为一年,一年后可以按比例流通出售,这个期限内也是限售流通股。
至于是利空还是利好,凡事都是相对的:一方面,限售股可流通会增加市场的抛售压力,也就是利空,另一方面,为了能让抛售的价格高一些,限售股的相关利益方会想办法将股票价格做上去,这就是利好。
限售流通股的的种类
限售流通股的的种类有两种,分别是:
1、新股发行的时候,基金网配售的,一般限制3个月
2、股改时候非流通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支付的对价,一般限制12个月以上。过了期限就可以和一般的流通股一样进行买卖了,这就是“解禁”。
限售流通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其中(二)就是针对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后的“限售”规定。与限售相对应,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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