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期限
转股期限指可转债可以转成股票的时间段,一般是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转债即可转换成股票,期限直至可转债到期日,该期限内,持有可转债的人均有权转股,但一般情况下,转股期内的转债都有正溢价,所以转股比较吃亏,所以一般情况下,无需转股。
可转债进入转股期的起止时间段
可转债所处的时间节点 |
可转债能否转股 |
可转债发行结束日 |
可转债尚不能转股 |
可转债发行满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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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发行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节假日顺延) |
可转债进入转股期 |
可转债到期日 |
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兼具“股权”和“债权”双重特性。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如投资者在转股期内成功进行了“债转股”的操作,将不再对该公司享有债权,而是该公司的股东。转股成功后在次日成为该上市公司股东。
开始转股流程
1P-4日(P日为转股起始日)前提交相关申请和公告
公司应于P-4日前(P日为转股起始日)提交《可转债开始转股公告》,并填写“可转债转股申请表”,同时报备可转债导集说明书。公告类别应选择“1902可转债开始转股”,公告披露日与可转债转股期起始日至少间隔3个交易日。
《可转债开始转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可转债的基本情况转股起止时间转股程序转股来源转股价格及历次调整和修正情况(如有)转股后股份的流通条件及日期(如有)等内容。
上市公司填写“可转债转股申请表”,应当确保申请表各要素填写准确,并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2P日:可转债开始转股
计算转股数量
计算公式:可转债转股数量=转债张数*面值/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以上市公司公告的转股价格为准
申股单位:10张(1手)或其整数倍
转股是否可以撤单: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在债转股申报当天交易时间内允许撤单
转股手续费:债转股交易不收取经手费和佣金
可转债转股的最小单位为1股。可转债持有人申报转股的可转债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报中不足转换1股股份的可转债票面余额,由上市公司通过中国结算进行资金兑付。
转债持有人可将本人帐户内的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股票,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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