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
工商税是指对一切从事工商、外贸进口和服务行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产品销售收入或业务收入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工商税的发展
周代已有工商税。其后随着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领域的扩大,以及封建王朝财政支出的增加,捐税的种类前来前多。宋代有商税、经总制钱、月桩钱、板帐钱。
元代有商税,额外课。明代有空计课、雅售油校课、果价课、房地售课、商税课、门摊课。清代有当税、牙税、生税、烟斤税、音招、牙帖指、质当帖指、甲金等。
光绪二十八年起,为筹集庚子赔款,又开征钱当捐、酒捐、房捐,原有的捐税提高税率,增加税额。历代除正税外,还有名目繁多的附加。
民国时期的税捐分国家税、地方税两大部分。
抗日战争前夕,国家税划分为直接税(所得税、利得税、遗产税、印花税、营业税),间接税(关税、盐税、货物税)。
地方税有开试、契税、牙税、当税、屠宰税、内地渔业税、船招、房招、地方附加等等。此外,专员公器、具政府开征杂税,其至区、乡机关也用各种名目搜刮民财。主要税指有统捐即清代的厘金。货物流通税,税率从价征收5%。
烟捐本为鸦片烟捐,后改为烟叶、烟丝、香烟捐。酒捐分缸照捐、印花捐。前者按酒坊酒缸纳捐,后者贴在酒坛上,税率多变。糖捐冰糖、白糖、赤糖、水糖、饴糖、十红糖均须缴纳,税率不等。
以上4种捐,均按正税带征20%附加。
工商税的特点介绍
工商税有以下特点::
一是税源大、范围广。工商税是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在各税收入中居于首位,约占整个税收收人总额的80%以上。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凡属经营各种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从事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是全民、集体还是个体,不论其经营方式是固定还是临时,不论其所在地区是城市还是农村,除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外,都要交纳工商税。
二是按产品销售收入征税,收入比较稳定。由于工商税的主要征税对象是产品销售收入、纳税人只要发生销售行为、取得了收入,不论其成本高低、也不论其有无盈利,都要交纳工商税。
目前国内的税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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