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价格法
零售价格法指按照存货成本与零售价格的比率估计存货成本的方法。
零售价格法的适用场景及好处
它在零售商企业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的基础上使用,也可结合成本与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用。它的核心在于在于成本与零售价格比率的计算。它的使用范围一般在零售商和企业当中比较常见。例如像沃尔玛,中百仓储这样的零售企业。
零售价格法用于零售商为主的企业,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成本流动假定基础上运用,也可结合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用。在美国,零售价格法因公认会计原则和税法均认可而得到广泛应用。零售价格法的好处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盘存制下准备月度和季度报表所需的数据。
零售价法的公式理解
进销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月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月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月末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解读:这个公式乍看起来非常难以理解。分母为何是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和值。这个还得从定义出发,在零售价法下,平时商品存货的进、销、存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记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所以分母的值是售价总额,期末再通过计算进销差价率的办法计算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
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计价方法是一种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是制订企业会计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报告利润和存货估价,并对企业的税收负担、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常见的几种存货计价方法:
个别计价法是指在企业生产流转过程中逐一辨认实物存货,在发出货物时按照其购入成本或生产成本进行确认。通常而言,采用个别计价法的存货具有价值高、数量少的特点,由于其核算工作复杂,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主要针对高价值存货。相较于一般存货而言,由于存货数量较大且难以逐一辨认,因此,不会选择个别计价法。
公式: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
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
适用:存货项目具有明显的标志,而且数量不多、价值较大,如大件、贵重的物品。
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月盘点统计企业生产流转过程中的实物存货,计算出当月发出存货平均单价,也是下月期初存货单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每月仅计算一次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公式: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成本+∑各批次进货单位成本*数量)/(月初数量+∑各批次进货数量)
发出存货成本=发出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期末存货成本=库存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优点:计算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
缺点:平时无法从账面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成本日常管理控制。
适用: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公式:移动加权平均单价=(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优点:能够使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成本的结存情况,计算出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也符合永续盘查制的要求。
缺点:计算量非常大,不适合手工操作。
适用: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条件,并按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程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是按最近购货成本确定的,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可能每一次领用的货物成本价格不同,甚至出现一次领用的货物成本出现多个价格。
优点:便于日常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
缺点:工作量大且计价比较繁琐,特别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当期利润和结存存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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