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成本
发出存货成本通常包括存货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为使存货达到当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
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
企业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注】现行会计准则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先进先出法下,当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如果存货的市价呈上升趋势则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存货价值。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计算公式如下: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某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四)个别计价法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发出存货成本的会计分录
假设某企业期初库存商品100件,单价10元。本期购入200件,单价12元。本期销售250件。按先进先出法计算,销售成本=100×10+150×12=2800元,期末库存商品成本=50×12=600元。
会计分录(销售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00
贷:库存商品 2800
存货发出的会计分录:
1.生产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2.生产入库
借: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
贷:生产成本
3.销售发出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4.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存货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存货成本概述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以及自制存货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存货入库前的合理费用。
相关税费包括: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2.存货的加工成本
指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追加费用,包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存货的其他成本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计入存货成本,其他的一般设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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