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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国债

  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一般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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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

  国债,又被称为国家公债,英文名称National Debt,从概念上看,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其基础是国家信用,安全系数高于地方债和公司债,被公认为是安全系数最高的投资品类。最早发行国债的国家是英国,负责英国国债发行的英格兰银行为了区别其他债券,采用了金黄色四边的方式,因而被称为“金边债券”,其后,信用度最高的国债类型被称为“金边国债”。

  新中国成立之后,首次发行的国债是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88年我国分批开展国债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业务试点,1991年在全国400个城市全面开放国债的二级市场。1994年首次发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两年期国债,实现了我国国债期限品种的多样化。

  国债的种类有: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战争国债、上市国债、不上市国债、可流通国债、不可流通国债、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等。

  赤字国债:国家为弥补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债券。在西方国家,赤字是指不包括公债收入的正常财政收入减去正常财政支出后出现的差额。

  建设国债:指发债筹借的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国债。举例说明,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启动内需而发行大量的国债,从使用方向来看属于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指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政府有时为了某个特殊的社会目的而需要大量资金,为此也有可能举借国债。

  战争国债:因为进行战争需要庞大的物质基础,在国库不足以支付的情况下,战争国债就是以政府信誉作担保,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的最有效方式。

  上市国债: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又称不可转让国债,是指不能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买卖的国债。这种国债的认购者不一定是债券的唯一或最终持有者。

  可流通国债:自由转让和流通是国债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多数国家发行的大多数国家债券都是可进入证券市场自由买卖。

  不可流通国债:指发行时规定不能进入市场流通,只能按规定时间兑付的国债。

  凭证式国债: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它是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不可上市流通转让,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记账式国债:又名无纸化国债,准确定义是由财政部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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