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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会计科目

  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是指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在处理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时设立的“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会计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

目录

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账务处理

  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各级国库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中央预算收入款项。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当日收纳款项时贷记本科目,报解、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

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的会计分录

预算收入收纳、划分、报解相关核算

  (一)乡(镇)国库处理

  1.预算收入的收纳

  (1)直接收纳预算收入的处理。乡(镇)国库直接收纳预算收入时,除比照国库经收处办理外,还应分别按照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县(市、区)级、乡(镇)级等预算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制作转账借、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XX存款或现金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

  (2)收纳国库经收处报解预算收入的处理。乡(镇)国库收到国库经收处报解预算收入款项时,应对划款凭证和相应纸质缴款书或电子缴款书信息(清单)认真审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3)挂账的处理。对已收纳,但因预算级次不清等原因而待处理的款项,国库应作挂账处理,其中:人民银行国库使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的“待处理款项”户挂账,代理国库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处理款项”户挂账。

  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待处理款项户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处理款项户

  待查清后及时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待处理款项户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处理款项户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2.预算收入的划分与报解

  (1)共享收入的划分。根据当日收纳的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共享收入,按照规定的共享分成比例,制作共享收入分成日报表,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共享收入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XX户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共享收入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2)预抵税收返还的计算与划转。根据上级财政规定的预抵税收返还比例和有关预算科目,将当日发生额计算出预抵税收返还额,转入本级预算收入,同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乡(镇)级户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乡镇级户)

  (3)预算收入的报解。报解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县(市、区)级预算收入时,分别制作各级预算收入日报表一式二份,按规定盖章后一份留存,人民银行国库将另一份日报表随转账贷方凭证上划上级国库,转账借方凭证作各待报解户的记账依据,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乡镇国库)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支库)等

  代理国库将另一份日报表随划款凭证和转账贷方凭证上划上级国库,转账借方凭证作各待报解户的记账依据,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二)支库相关处理

  1.预算收入的收纳

  (1)支库收到征收机关电子缴款书信息后,对电子缴款书的要素进行自动校验,校验有误的,将电子信息退回原征收机关,校验无误的,发送缴款人开户行,或通过管辖国库向缴款人开户行发起小额支付往来借记业务。支库待收到款项后,与相应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匹配不一致的,资金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的“待处理款项”户中挂账,并办理查询,根据查复情况作相应处理;匹配一致的,纳入各待报解户,打印电子缴税入库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同时将划款信息反馈征收机关。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支库收到征收机关发来的自收汇缴电子缴税信息,经校验无误,待收到款项后与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匹配不一致的,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的“待处理账户”中挂账,并办理查询,根据查复情况作相应处理;匹配一致的,纳入待报解账户,打印电子缴税入库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同时将划款信息反馈征收机关。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等

  支库收到国库经收处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的预算收入款项的处理手续比照乡(镇)国库办理。

  (2)支库收到所辖乡(镇)国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及日报表后,审查日报表制作是否正确,划款凭证附件是否齐全,并分别按预算级次,对预算收入日报表合计数与相应划款凭证金额及对应附件金额进行核对。对实行预抵税收返还和总额分成的乡(镇)国库,还须审核预抵税收返还和总额分成计算是否正确。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转账,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3)对因预算级次不清等原因而待处理的款项,国库应作挂账处理,相关手续比照乡(镇)国库有关业务办理。

  2.预算收入的划分与报解

  (1)支库共享收入的划分比照乡(镇)国库办理。

  (2)预抵税收返还的计算与划转。实行预抵税收返还的县(市、区)支库,须根据上级财政规定的预抵税收返还比例和有关预算科目,对当日发生额计算出预抵税收返还额,扣除已返还下级财政的数额后,转入本级预算收入,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县级户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3)预算收入的报解。人民银行支库报解中央级、省级、地(市)级预算收入时,按预算级次分别制作转账借、贷方凭证,办理转账。转账借方凭证作有关待报解户的记账依据,贷方凭证作发起国库内部往来业务,或提出同城票据交换上划资金的依据,并通过联网系统将预算收入日报表信息传送至上级国库。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国库内部往来等

  代理支库预算收入日报表信息按照上级国库的要求传送,其资金款项通过约定方式上划。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当日来不及报解的预算收入款项,应于次日上午报解;当日已办理转账,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当日不能办理资金上划时,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相应的暂收户作挂账处理。

  (三)中心支库相关处理

  1.预算收入的收纳

  (1)中心支库收到国库经收处划转的预算收入款项的处理手续比照支库办理。

  (2)中心支库收到支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后,审核发现划款凭证要素有误的,按资金清算处理手续办理。审核确认划款凭证要素无误的,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XX库户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2.预算收入的划分与报解

  (1)中心支库共享收入的划分比照乡(镇)国库办理。

  (2)预抵税收返还的计算与划转比照支库办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地级户

  (3)地(市)级预算收入的结转入库比照乡(镇)国库办理。

  (4)预算收入的报解。中心支库报解中央级、省级预算收入时,按预算级次分别制作转账借、贷方凭证,办理转账。转账借方凭证作有关待报解户的记账依据,贷方凭证作发起支付系统往来业务,或提出同城票据交换上划资金的依据,并通过联网系统将预算收入日报表信息传送至上级国库。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当日来不及报解的预算收入款项,应于次日上午报解;当日已办理转账,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当日不能办理资金上划时,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相应的暂收户作挂账处理。

  (四)分库相关处理

  1.预算收入的收纳

  (1)分库收到国库经收处划转的预算收入款项的处理手续比照支库办理。

  (2)分库收到中心支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后,审核发现划款凭证要素有误的,按资金清算处理手续办理。审核确认划款凭证要素无误的,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收到中心支库上报的预算收入日报信息后,审核内容比照中心支库处理。

  审核发现有误的,通知中心支库及时查明原因,更正后重新上报。审核确认无误的,办理划分与报解,同时登记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

  (3)分库收到总库划转的应返还地方的跨地区分享所得税收入后,将款项与相应通讯文件核对无误后办理转账。

  (五)总库相关处理

  1.集中缴库的核算

  总库收到中央预算收入缴款书相关联次后,审查缴款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正确,缴款单位是否属于集中缴库单位。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办理查询。核对无误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贷:中央预算收入

  2.收到分库上划款项的核算

  总库收到分库上划的预算收入款项后,审核发现划款凭证要素有误的,按资金清算处理手续办理。审核确认划款凭证要素无误的,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收到分库上报的预算收入日报信息后,审核事项比照中心支库处理。

  审核发现有误的,通知分库及时查明原因,更正后重新上报。审核确认无误的,在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应返还地方的跨地区分享所得税后,办理入库手续,同时按预算科目、省别记载中央预算收入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贷:中央预算收入

      国库待结算款项—跨地区分享所得税户

  应返还地方的跨地区分享所得税,根据财政部指令办理返还手续。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跨地区分享所得税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

预算收入退付相关核算

  (一)预算收入的退付

  国库收到财政或征收机关发来的预算收入退还书电子信息、纸质凭证和相关审批文件、资料后,将纸质凭证与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并核对相关要素,匹配或核对有误的,通知签发机关做相应修正;匹配和核对无误的,国库审核相应文件资料。审核发现有误或本级库款不足退付的,将预算收入退还书电子信息、纸质凭证退回原签发机关;审核确认无误的,办理退库手续,并在退付事项的原始缴款书电子信息上做退库标记,同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红字)和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纸质收入退还书付出凭证联作记账凭证或附件,报查联加盖业务转讫印章后退签发机关,付款通知联加盖业务转讫印章后随预算收入日报表送退款的财政机关,同时将已退库电子信息反馈签发机关。在取消纸质凭证情况下,国库直接审核相关文件资料,并打印已退库电子信息清单作记账凭证或附件。有退库申请书的,退库申请书附在相应纸质收入退还书或电子信息清单后作附件。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专户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需要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退库款项的,国库将签发机关制作的一式五联纸质收入退还书中的收款凭证联和收账通知联,随同划款凭证提交收款人开户行。需要退付现金的,签发机关在收入退还书电子信息或纸质凭证上注明“退付现金”标识,收款人凭签发机关签署的领取现金通知、原完税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领取现金。

  国库制作预算收入日报表时,应根据预算收入登记簿本科目当日红、蓝字发生额的差额填列,收入数大于退付数用蓝字反映,退付数大于收入数用红字(负数)反映。

  下级国库退付上级预算收入,当日收入不足退付时应向上级国库办理划付。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内部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二)预算收入退付退回

  1.因收入退还书凭证错误等原因发生退库退回的,国库制作一式二联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作报解入库的记账凭证,并以收到的资金结算凭证收款联或纸质收入退还书收款凭证联作记账凭证附件,一联随纸质收入退还书收账通知联退原签发机关,同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和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红字)。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重新退付时,按正常退库处理。

  (三)预算收入退付的结转入库

  预算收入退库与预算收入一并结转入库,若当日没有预算收入或当日的退库大于收入时,总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中央预算收入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人民银行各分支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XX户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等

预算收入更正相关核算

  国库收到财政或征收机关发来的预算收入更正通知书电子信息、纸质凭证及必要的审批依据后,将纸质凭证与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并核对相关要素,匹配或核对有误的,通知签发机关做相应修正;匹配和核对无误的,办理更正手续,纸质凭证作相应记账凭证附件。同时将已更正信息反馈签发机关,并在更正事项的原始缴款书电子信息上做更正标记。需要审核相应审批依据的,在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更正手续,审核发现有误的退回原签发机关。在取消纸质凭证情况下,直接办理更正手续,或经审核审批依据、确认无误后办理更正手续,并打印更正通知书电子信息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

  (一)串级次的处理

  国库根据更正通知书,对原列事项审核确认后,制作记账凭证,按反方向记载原列会计分户账,用红字(负数)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蓝字记载相应会计分户账和预算收入登记簿。由国库自身原因产生的更正,须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办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等

  (二)串库的处理

  国库根据更正通知书,对原列事项审核确认后,制作转账借、贷方凭证,按反方向记载原列会计分户账,用红字(负数)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通过支付系统或国库内部往来将款项划转收款国库;需要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的,出错方应制作一式五联更正通知书,其中两联和剩余联次缴款书随同划款凭证提交收款国库,其中一联作收款国库贷方凭证附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另一联及剩余联次缴款书随收款国库的预算收入日报表等交相应征收机关。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收款国库收到时,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XX专户

  在同一国库机构内多级多库发生串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原列收款国库)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现列收款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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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http://www.pbc.gov.cn/guokuju/136142/136152/2885917/index.html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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